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註】
夫以疾病至急,倉卒尋求,治法難得,其要者,汗、吐、下也。故重集汗、吐、下諸可與、不可與之法,比之三陰三陽篇中,則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篇中者,亦出在諸可與、不可與中也。
大法,春夏宜發汗。
【註】
春夏陽氣舒暢,故宜發汗,醫治常道,此大法也。
【集註】
程應旄曰:春夏宜發汗者,發汗有助宣陽氣之功,等於春夏發生長育之義。今人多以麻、桂二湯,作春夏之禁藥,其輕於畔經者,由其未明天道也。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淋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者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註】
凡發汗,令手足俱周時出,是欲汗緩出周遍,則邪氣悉去,正氣不傷也。以然,不得令如水淋漓為度,不欲汗急出過多也。若急出過多,則邪氣不盡,正氣反傷矣,倘若病不解,當重發汗,但前汗已多,更汗必亡其陽,陽虛即病不解,故不敢再發其汗也。
【集註】
成無己曰:汗緩緩出,則表裏之邪悉去。汗大出,則邪氣不除,但亡陽也。陽虛為無津液,故不可重發汗。
方有執曰:此叮嚀發汗之節度也。
張錫駒曰:汗乃津液,汗多則亡津液,何以又謂亡陽也?經云:上焦開發腠理,薰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蓋汗雖津液,必借陽氣之薰蒸宣發而後出,故汗多亡津液,而陽亦隨之俱亡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註】
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註】
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於「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也。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註】
凡云可發汗無湯者,一時倉卒無湯,以丸散代之亦可,要不過以汗出為解耳。然丸散乃定劑,不如湯可隨證而進,其驗甚準,故曰良也。
【集註】
程應旄曰:丸散僅可從權,隨證則不如湯。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耳,設利者為大逆,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註】
脈浮大,屬表未解,雖有便裏實,亦不可利下,何以故?因脈浮也。當先解其外,表解熱除,內外和諧,而大便自通矣。設用利藥,是為大逆也。
【集註】
成無己曰:結胸雖急,脈浮大尤不可下,下之即死,況此便乎?論中有云: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