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亂者,因風寒暑熱,飲食生冷之邪,雜揉交病於中,正不能堪,一任邪之揮霍撩亂,故令三焦混淆,清濁相干,亂於腸胃也。表甚,則有頭痛身痛,發熱惡寒之證;裏甚,則有嘔吐瀉利,腹中大痛之證;寒甚,則轉筋厥逆冷汗;暑甚,則大渴引飲不已。病既不同,治亦各異,惟在詳審其因,分而療之,庶卒然之頃,不致有誤矣。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註】
問曰:病有霍亂者,其狀何似?答曰:卒然嘔吐、瀉利者,是名霍亂也。
【集註】
成無己曰:三焦者,水穀之道路。邪在上焦,則吐而不利;在下焦,則利而不吐;在中焦,必既吐且利。以飲食不節,寒熱不調,清濁相干,陰陽乖隔,而成霍亂。輕者只曰吐瀉,重者揮霍撩亂,故曰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更發熱也。
【註】
此承上條,以詳出其證也。頭痛身疼,發熱惡寒,在表之風、寒、暑、熱為病也;嘔吐瀉利,在裏之飲食、生冷為病也,具此證者,名曰霍亂。若自嘔吐已,又瀉利止,仍有頭痛身疼惡寒,更復發熱,是裏解而表不解也,宜用藿香正氣湯或香薷飲,散而和之可也。若不頭痛身疼,惡寒吐瀉,汗出發熱,渴而引飲,是表解而裏未解也,宜辰砂六一散或白虎加人參湯,補而清之可也。
【集註】
方有執曰: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傷也。上以病名求病證,此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程應旄曰:霍亂之證,僅見嘔吐而利,誰不知責重中焦者!若病有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夾此吐利而來,表裏之間,倉卒難辨,故從屬定名,破去傷寒之稱,名曰霍亂,不欲人以表惑裏也。
沈明宗曰:吐利已止,復更發熱,乃裏氣和而表邪未解,當從解表之法。或無表證,但有腹痛吐利,此為裏邪未解,當以和裏為主。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註】
此承上條辨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等證,為類傷寒之義也。若有前證而脈浮緊,是傷寒也。今脈微濇,本是霍亂也。然霍亂初病,即有吐利,傷寒吐利,卻在四、五日後邪傳入陰經之時,始吐利也。此本是霍亂之即嘔吐,即下利,故不可作傷寒治之,俟之自止也。若止後似欲大便,而去空氣,仍不大便,此屬陽明也。然屬陽明者,大便必,雖大便,乃傷津液之,未可下也,當俟至十三日經盡,胃和津回,便利自可愈矣。若過十三日大便不利,為之過經不解,下之可也。
【集註】
魏荔彤曰:此申解霍亂病,似乎傷寒,應為辨明孰為傷寒之吐利,孰為霍亂之吐利,以定治法無誤也。傷寒中之吐利,有六經形證;而霍亂中之吐利,有表裏陰陽,俱應一一辨明,方有確見,而不搖惑也。
下利後,當便,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註】
此申上條下利後便必之義也。凡下利後,腸胃空虛,津液匱乏,當大便,則能食者,是為胃氣復至,十三日津回,便利自當愈也。今反不能食,是為胃氣未復,俟到十三日後,過經之日,若頗能食,亦當愈也。如其不愈,是為當愈不愈也。當愈不愈者,則可知不屬十三日過經便之陽明,當屬吐利後胃中虛寒不食之陽明,或屬吐利後胃中虛燥之陽明也。此則非藥不可,俟之終不能自愈也,理中、脾約,擇而用之可矣。
【集註】
張璐曰:若利止而不能食,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註】霍亂者,水飲內發,故吐瀉交作也。風寒外襲,故頭痛發熱,身疼痛也。熱多欲飲水者,是飲熱也,主五苓散以兩解其飲熱。若不欲飲水者,是中寒也,主理中丸以獨溫其中。理中丸,即理中湯和劑作丸也。
【集註】
方有執曰:霍亂,熱多欲飲水者,陽邪盛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盛也。五苓散者,水行則熱瀉,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裏也,裏陰之謂。參、朮之甘溫裏也,甘草甘平和中也,乾薑辛熱散寒也。
沈明宗曰:此言霍亂須分寒熱而治也。頭痛、發熱、身疼痛者,風寒傷於表也,外風而挾內熱,飲食以致吐利,必欲飲水,當以五苓散兩解表裏,使邪從汗出,裏邪即從小便而去。不欲飲水者,寒多無熱,胃陽氣虛,當以理中丸溫中散寒為主,此以表裏寒熱辨證治病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註】
霍亂吐利已止,而身痛不休者,此裏和而表未和,當消息輕重以治之,故宜桂枝湯,小汗以和其外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止,裏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以和表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
程應旄曰:吐利俱止,毫無霍亂證矣,僅是身痛不休,方可從桂枝例。一和解其外,以其中有芍藥之寒,故猶當消息,猶曰小和。況吐利未止,敢恣意於寒涼也哉!
張錫駒曰:本經凡言小和、微和者,謂微邪而毌庸大攻也。
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之為病,即吐且利,津液內亡,小便當少,而無汗。今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脈微欲絕者,是外之陽虛,不能固護;內之陰寒,獨盛於中,內真寒而外假熱也。故不用理中,而以四逆主之也。
【集註】
成無已曰:吐利亡津液,則小便當少,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陽氣大虛也。
脈微為亡陽,若無外熱,但內寒下利清穀,為純陰證。此以外熱為陽未絕,猶可與四逆湯救之。
吳人駒曰:既吐且利,而大汗出,則泄路盡開,而小便又復利,云復利者,反不欲其利,而為收藏之地也。下利清穀,內寒外熱,且脈微欲絕,一線之微陽,挽回誠為不易,四逆之施,詎可緩乎?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註】
霍亂,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乃中外皆寒之證也,宜四逆湯助陽以勝陰也。
【集註】
方有執曰: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裏陰盛也;汗出,發熱,惡寒,表陽虛也,宜四逆湯中外合救之劑也。
程知曰:吐利而復汗出,陽氣幾於走失矣。發熱、惡寒、為陽未盡亡,四肢拘急,手足厥冷,不得不用四逆以助陽退陰也。又按少陰證云;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又云:下利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此之吐、利、汗出,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而用四逆治之者,以有發熱一證也。發熱為陽未盡亡,猶是病人生機。故經又曰: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註】
霍亂吐、下已止,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脈微欲絕者,乃中寒盛極,阻格陽氣不達於四肢也,宜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從陰以通陽也。
【集註】
成無己曰:吐已下斷,津液內竭,則不當汗出而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陽氣大虛,陰氣獨盛也。若純與陽藥,恐陰為格拒,或嘔或躁,不得復入也。與通脈四逆湯加豬膽汁,膽苦入心而通脈,膽寒補肝而和陰,引陽藥使不被格拒。『內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此之謂也。
方有執曰: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餘證之不解者,更出其治也。
惡寒脈微而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按】
利止亡血,如何用大熱補藥?利止,當是「利不止」。亡血,當是「亡陽」。
【註】
霍亂吐、下已止,若惡寒、脈微而復利,利不止者,是陽氣虛也,宜四逆加人參,益其陽補其氣也。
【集註】
林瀾曰:霍亂要在審察寒熱而治。若果夏月中暑霍亂,脈虛小便赤少,不可用附子、乾薑,須仔細辨之,利止脈微而惡寒,乃可用耳。又曰:中暑霍亂,只宜五苓散,加香薷、萹荳、葛根、薑汁、炒黃連之類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
於四逆湯方內,加人參一兩,餘依四逆湯方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註】
霍亂,吐已利斷,汗出已止,脈平和者,內外俱解也,法當食,食之小煩者,以吐下後新虛,不勝穀氣故也,節其飲食,自可愈矣。
【集註】
鄭重光曰:吐、利、發汗、脈平,陰退陽回,乃有此象,猶以新虛不勝穀氣,而致小煩。蓋霍亂吐、利,晬時不可便與飲食,以胃氣逆反,倉廩未固,不可便置米耳!
張錫駒曰:霍亂一病,夏秋最多,是風寒暑濕之邪,中人皆能病霍亂,非止一寒邪也。若吐、利過甚,損傷中焦之氣,以致陰陽間隔,手足厥冷,脈微欲絕,不多飲水者,無分寒暑,皆宜四逆理中治之。蓋邪盛而正實者,當瀉其邪;邪盛而正衰者,宜扶其正。況夏月之時,陽氣浮於外,陰氣伏於內,復以冷風寒其形,冷水寒其胃,內外皆寒,風暑之邪,未有不乘虛入於陰經者。所以夏月只有陰證,而無傷寒,今人患暑證死,而手足指甲皆青者,陰證也。古人以大順治暑,良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