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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子

味甘,溫。主腹中邪氣,去三蟲、蛇螫、蠱毒、鬼注、伏尸。生山谷(舊在《唐本》退中)。
《名醫》曰︰生永昌。
案︰陶弘景云︰方家,從來無用此者。古今諸醫及藥家,子不複識。又,一名熊子,不知其形何類也。掌禹錫云︰樹,似杉;子,如檳榔。《本經》蟲部云︰彼子,芝注云︰彼字合從木。《爾雅》云︰彼,一名 。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掌禹錫曰︰本草例,《神農本經》以朱書,《名醫別錄》以墨書。《神農》藥三百六十五種,今此言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是並《名醫別錄》副品而言也。則此下節《別錄》之文也,當作墨書矣。蓋傳定浸久,朱墨錯亂之所致耳。
案︰禹錫說,是也,改為細字。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精,合和時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製,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曝乾,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欲療病,先察其原,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注蠱毒,以毒藥;癰腫創瘤,以創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 下利,大小便不通;賁肫上氣,咳逆嘔吐;黃疽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症瘕,驚邪 癇;鬼注喉痺、齒痛,耳聾目盲;金創 折,癰腫惡創,痔 癭瘤;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宜依端緒以取之。
上藥,令人身安命延,升天神仙,遨游上下,役使萬靈,體生毛羽,行廚立至(《抱朴子‧內篇》引《神農經》,據《太平御覽》校)。
中藥,養性;下藥,除病。能令毒蟲不加,猛獸不犯,惡氣不行,眾妖並辟(《抱朴子‧內篇》引《神農經》)。
太一子曰︰凡藥,上者,養命;中者,養性;下者,養病(《藝文類聚》引《本草經》)。
太一子曰︰凡藥,上者,養命;中藥,養性;下藥,養病。神農乃作赭鞭、鉤 (尺製切)。從六陰陽,與太乙外(巡字)五岳四瀆,土地所生草石,骨肉心灰,皮,毛羽,萬千類,皆鞭問之,得其所能治主,當其五味,一日(一字舊誤作百)七十毒(《太平御覽》引《本草經》)。
神農稽首再拜,問于太乙子曰︰曾聞之時壽過百歲,而徂落之咎,獨何氣使然也?太乙子曰︰天有九門,中道最良。神農乃從其嘗藥,以拯救人命。(《太平御覽》引《神農本草》)。
按︰此諸條,與今《本經》卷上文略相似,諸書所引,較《本經》文多。又云是太一子說, 今無者,疑后節之。其云赭鞭、鉤,當是煮辨、候製之假音,鞭問之,即辨問之。無怪說也。
藥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殺人。一曰鉤吻(盧氏曰︰陰地黃精,不相連,根苗獨生者,是也),二曰鴟(狀如雌雞,生山中),三曰陰命(赤色,著木縣其子,生海中),四曰內童(狀如鵝,亦生海中),五曰鴆羽(如雀,墨頭赤喙),六曰 (生海中,雄曰,雌曰也。《博物志》引《神農經》)。
藥種有五物︰一曰野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頭,藿汁解之;三曰黎,盧湯解之;四曰天雄、烏頭,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鹽解之。毒菜害小兒,乳汁解,先食飲二升(《博物志》引《神農經》)。
五芝及餌丹砂、玉札、曾青、雄黃、雌黃、雲母、太乙禹余糧,各可單服之,皆令人飛行、長生(《抱朴子‧內篇》引《神農四經》)。
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文選》注引《神農本草》)。
春為陽,陽溫,生萬物(同上)。
黃精與術,餌之卻粒;或遇凶年,可以絕粒。謂之米脯(《太平御覽》引《抱朴子》、《神農經》)。
五味,養精神,強魂魄。五石,養髓,肌肉肥澤。諸藥,其味酸者,補肝、養心,除腎病;其味苦者,補心、養脾,除肝病;其味甘者,補肺、養脾,除心病;其味辛者,補肺、養腎,除脾病;其味鹹者,補肺,除肝病。故五味,應五行;四體,應四時。夫人性生於四時,然後命于五行,以一補身,不死命神。以母養子,長生延年;以子守母,除病究年(《太平御覽》引《養生要略》、《神農經》)。
案︰此諸條,當是玉石、草木三品前總論,而后人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