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索引

 

論傷各要害處不治

凡受傷之人,痰多及眼珠淡白者不治。
唇吊者不治。
失枕者不治。
口鼻黑及屎黑者不治。
目斜視氣響者不治。
喘急心高者不治。
耳鼻赤色者不治。
如斷蓋心骨及耳內腦後衣,並穿破陰囊陰戶,傷重痛苦難忍,瘀血攻心,未有不死者也囟門蓋骨碎,腦髓出者不治。
鼻梁兩眼平對處,打斷不治。
兩太陽系空虛處,傷重者不治。
小心突結喉打斷不治。
結喉下橫骨上空潭處,塞下有橫骨,下直至人字骨,懸一寸三分為一節,傷下一節即凶一節,不易治。
心坎即前心,人字骨處受傷者必暈悶,久必吐血,血泛不治。
食肚在心坎下,傷者必反胃,不治。
丹田臍下一寸三分,內膀胱穴,若倒插,一月必死。
睪丸即外腎子,捏碎不治。外胞傷破尚可縫。
腦後與囟門被木器傷者,不治。
天柱骨與突對折斷者,不治。
百旁(勞)穴與塞下相對,背傷重者不治。
兩腎與臍相對,在脊骨左右,受傷者,或哭或笑不治。
海底穴乃大小便交界空虛處,受傷不治。
氣門在乳上動脈處,傷即氣塞,救治稍遲,三時必死。
軟肋在左乳下即食肚,受傷救治稍遲,三時必死。
膻門在右乳,傷重即痰涌,不治。
血海右乳之下,膻門之右,是脅將盡處,傷重不治。
兩乳之上傷左者,久必發嗽,傷右者,久必發呃,醫遲不治。
中脘在心口下當胃處,傷重不治。
肺底在腰以上,中間高處是。如傷重者,不治。
章門在脊骨上第三節,傷重不治。
中會在中脘之下、丹田之上,傷重不治。
風門在左右胳肢下,傷重不治。
前心後背受傷者,久而成怯症(後背尾至十八節,則是背心)。
小膀肚受傷者,久則成黃病。

論用藥

自然銅乃接骨之要藥,惟敷藥不用,湯飲必須用之。以續斷、五加皮為佐;活血以紅花、當歸為主;理氣以青皮、枳殼為先;破血以桃仁、木通為君;補血以芍藥、生地為最。若欲疏風先須理氣,活血亦須順氣為要。在足木瓜為引經藥,在手桂枝、桑枝亦可。

論各穴要害之處

大凡人左胸為氣門,右胸為痰火;左肋為食肚,右肋為血海。前胸為龍潭穴,背心為海底穴。

左乳傷發嗽,右乳傷發呃。兩腰為二珠穴,傷則發笑。男子傷於上部易治,以男子氣盛、上升故也,女子傷於下部者易治,蓋女子血盛、下降故也。

蓋大凡致命處,則頂心、太陽、耳竅、咽喉、胸膛、兩乳、心坎、肚臍、兩脅、腎囊、陰戶、腦後、耳根、脊膂、背心、兩後脅腰眼並頂心之偏左偏右、額顱、額角,傷重者皆能致命。

大凡人受全體者,死速。傷肩背死遲,傷左半身者氣促,面黃浮腫,右半身者氣呃,面白血少,傷背者雖不速死,百日後必死,以五臟皆系於背故也,宜服延生藥酒。傷胸者必嗽咳迷悶,面黑,發主三四日死,以胸乃血氣往來之所,服七厘散、行氣活血湯。

大凡跌打傷輕不致命,但覺兩肋疼痛者,此肝火有余,實是火盛之故也。或有平日登高跌撲者,原有瘀血瘀滯,今又因新傷而發痛也。或有痰積、食積而痛者,或有醉飽房勞、脾氣虛耗,肝木乘脾胃虧虛,當心連兩肋而痛者。又有傷寒發熱而兩肋痛者。左肋痛,氣與火;右肋痛,痰與食。瘀血痛者,傷處必有紅腫。若肥白色之人身發寒熱而兼肋痛者,多因氣虛;黑瘦之人發寒熱而痛者,大約陰陽兩虧,必日輕夜重,多怒腰痛,此亦瘀血凝滯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