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敦,名寶成,是西藏迦舉派中綽普系的一位名學者。他的父親勝幢吉祥賢和母親福億都是密宗的阿闍黎。他生於肖梅公奈的寺院裏,時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仲春。幼年從母學法,五、六歲時他母親教他讀誦《臨終智慧經》和《地藏十輪經》等。七歲時,曾到綽普巴處求受發菩提心的教授,八歲時從綽普巴求受薩嘉派的勝樂鈴師曼荼羅四種灌頂、持明律儀和甚深口訣等。又在幼年期中曾從餘師學習算術、草書、卦宮、咒術等。另外,又從他的祖父學習舊派的大圓滿數年,對於大圓滿的普行續、前譯五部、後譯十三部、心部母子十八部、界部等法,都圓滿受學。
他十八歲從福怙出家為沙彌,更從其學《千頌般若》、《二萬頌般若注解》、《入行論》等經論,《律經》、《本生鬘》等律部,《集量論》、《量決定論》及各種釋疏等量論,約二年。後來,又從阿闍黎量士和寶獅子等學習各種密法,都得善巧。二十三歲,受近圓戒為比丘,仍廣學各派顯密教法。又到解脫譯師處學聲明,對於《旃陀羅記論釋》、《迦羅波經釋》以及《阿摩羅俱舍》等都能通達。同時,印度東西兩方,迦濕彌羅、信度、僧伽羅島、海邊等各種不同語言也都學通,成為當時的一大譯師。
他又從勝德獅子學時輪灌頂教授拉卓兩派密意匯合之法以及其他密法辦種。此後仍然廣事參學,據說他自幼至長共參學二十八位大阿闍黎,劉當時西藏所有的顯密法門,幾乎全部學到。
三十歲左右布敦的學業和思想即已成熟,此後從事著述、翻譯和編訂大藏等工作。西元1320年他到霞魯寺,以後大部分時間都住持該寺。他的弟子繼承法座,衍為霞魯一派。後來,他的名聲遠揚,西元1333年元順帝妥懽鐵木兒汗即位後,曾派遣使臣前來問候。當時的印度法王福基也派人前來致意。西元1344年,元順帝派使臣拔得青恩及藏拔拉都悉立官等帶詔書來請,他謝絕未去。這時,他翻譯了獅子難勝的《記論迦羅波經釋》,並另造大疏。又譯無垢藏造《金剛甘露釋難》、極寂友造《金剛藏莊嚴釋難》、遊戲金剛造《金剛薩埵修法釋》、大悲尊造《明炬釋難》、牟尼室利造《五次第釋》等。又阿婆耶(無畏)所造《五次第釋》舊譯本,特為補譯缺文。又應喇嘛滾邦清波之請,譯出《吉祥無二最勝大教王經》。總之,他對佛說、論著兩種經典,偽造的加以破斥,不妥的另行重譯或加以勘正,或補譯缺佚,有的加以注解分疏。他經常有書手若干人相隨,翻譯、編訂、著述等事同時進行。而他對於灌頂、說法、教授等事從來也不間斷。不輕末學,平等攝受,弟子很多。
西元1351年,他六十二歲,住裏浦。次年,作了《大菩提塔樣尺寸》(有漢譯本);並修建一磚砌大菩提窣堵波於裏浦,高六十九肘,廣袤二十三肘,收藏印度、尼泊爾、漢地、西藏佛教的文物甚多。西元1353年,他六十四歲,應蒙古成吉斯汗六世孫般若景色烏景王等之請,傳授時輪等無上深法。又作《吉祥勝樂根本續大疏》等。六十五歲,住霞魯寺內修定,外則講說、辯論、著述、翻譯,從不間斷,並且興建了七十餘種大曼荼羅儀軌,廣事宣揚密法。西元1357年,他六十八歲時,有迦濕彌羅班胝多蘇摩那室利來藏,布敦又從其受學觀自在無上蓮華網灌頂,並翻譯修法、壇儀、灌頂儀、開光、護摩等梵本。西元1364年,他七十五歲,頞婆荼月二十一日(約當農曆五月初六日)晨去世。弟子寶勝嗣法。隨後構成了霞魯派。
西藏從西元972年(或作978年)開始佛教的後弘期,到布敦出生時(1290)已有三百多年。這一階段的藏地佛教,由於傳承的源流不同而各宗競起,平行發展,而且譯籍也逐漸增多。到了公元十四世紀(布敦時代),西藏佛教不管新舊宗派,都有總結教義、整理教典的要求。布敦可以說是應運而生並且出色地完成了這種工作的人。他的一生,翻譯、著述涉及的範圍很廣,但他對於西藏佛教的突出貢獻,不能不推他對於大藏經的整理、分類和編目的工作,他三十二歲時完成《善逝教法史》。這是西藏很早的一部佛教通史著作,其中保存了不少有價值的佛教史料以及當地一般史地資料。他在此書最後部分曾對西藏所譯佛教教典做了理論性的分析和編目,後來布敦自編大藏經目錄,大體上就是依此訂定的規模。他分譯典為經咒兩部分(即顯密兩類),又各分佛語(佛說)和論著兩類。後來編訂入藏之籍以譯典為限,即有甘珠和丹珠兩藏的名稱,意思是「佛說譯典」和「論著譯典」。經部佛說分三法輪:初、四諦法輪,如《毗奈耶》、《別解脫經》等。中、無相法輪,如《般若十萬頌》、《二萬五千頌》等。後、勝諦了義法輪,如《華嚴》、《寶積》等及諸大乘經。論著又分三類:初、釋經別意,依三法輪再細分。次、釋經總意,即因明、聲明論等。三、散類,即《智慧百論》等。咒部佛說分為四類「本續」。初、事續,如文殊續類、觀音續類、金剛手續類等。次、行續,如《大日經》、《金剛手灌頂續》等。三、瑜伽續,如《真實攝》、《金剛頂》、《降三世》等。四、無上瑜伽,又分父續和母續。前者如《密集》、《大威德》等。後者如《喜金剛》、《三補吒》、《勝樂》、《大手印明點》、《金剛四座》等。或者另從母續中分出一部為無二續,如《時輪》等。咒部論著譯典分「別譯」和「總譯」兩類。別譯類依上述佛說四續部分四,分別收各該部的註疏和撰述。總釋類則為一般的修法、壇儀、咒道次第、三昧耶律儀、開光、護摩、會供等著述。
布敦後來又編次大藏中《續部總目錄》,(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六套)和《論著譯典目錄》。《論典目錄》先後編定兩次,初編本別名《如意珠自在王鬘》(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六帙),作於1335年;重編本別名《如意珠寶篋》(收入拉薩版全集第二十八帙),補訂於1362年,這算是布敦的晚年定本。這些目錄在各種譯典的編次、分類、卷數、譯人等方面,都對舊目錄的記載有所考訂改正,十分精細,成為後世各版大藏經的依據。
布敦對於西藏翻譯的教典這一種分類法,實際是他對於藏地佛教文獻的一種整理總結。而且,經他刊定的那種分類,如密典之分四續,到後代就成為一種定說了。後來宗喀巴(1357-1419)出世,學說思想雖然繼承阿底峽,但關於教典的組織分部仍然遵循布敦之說。
布敦的著作(譯典除外),在舊編全集內,約有一百八十二種,分十七帙。後來拉薩新版重新補訂編次,得二百二十種,分二十六帙(末附弟子寶勝集二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