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俗姓龔,平陽郡武陽(今山西省襄丘縣)人。兄弟四人,其中三人都於幼年死亡,父母擔心他也會夭折,三歲時便把他度為沙彌。嗣因他在家患重病,送到寺院裏住就好了,從此他便不大回家。父母死後,便決心出家,二十歲時受比丘戒。他常慨歎律藏傳譯未全,立志前往印度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399),他約了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四人,一同從長安出發。
當時河西走廊一帶,有許多民族割據建國,各自為政,行旅很受影響。法顯等經過了迄伏乾歸割據的範川(今甘肅省榆中縣東北)後,隆安四年(400)的夏天在張掖和另一批西行的僧人寶雲、智嚴、慧簡、僧紹、僧景等五人相遇。秋間到達敦煌,得到敦煌太守李浩的供給,法顯等五人先行,沿著以死人枯骨為標識的沙磧地帶走了十七天,到達鄯善國。大概因為前途阻梗難行,他們便轉向西北往鄔夷,又遇著寶雲等。時鄔夷諸寺都奉行小乘教,規則嚴肅,漢僧到此不得共處。法顯等(此時智嚴、慧簡、慧嵬三人返高昌,只餘七人同行)得到符公孫供給,又折向西南行,再度在荒漠上走了一個月零五天,約於隆安五年(401)初到達於闐國。慧景、道整隨慧達先走,法顯等留在那裏等著看四月一日至十四日的行像盛會。會後,僧紹去罽賓,法顯等經子合國南行入蔥嶺,在於麾國過夏。山行二十五日,到了和印度接境的竭叉國與慧景等會合,在那裏參加了國王舉行的五年大施會。
晉元興元年(402),法顯等度過蔥嶺,進入北印度境,到了陀歷國。又西南行,過新頭河,到達烏萇國,即在該地過夏。其後南下經宿呵多、竺剎尸羅、健陀衛到弗樓沙;寶雲、僧景隨慧達回國,慧應在此國佛缽寺病故,慧景、道整和法顯三人,先後往那竭國小住。元興二年(403)初,南度小雪山,慧景凍死,法顯等到羅夷國過夏。後經過西印跋那國,再度新頭河到毗荼國。從此前進入中印摩頭羅國,過蒱那河東南行,於元興三年(404)到達僧伽施國,在龍精舍過夏。又東南行經罽饒夷等六國,到達毗舍離,度恒河,南下到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又順恒河西行,經迦尸國波羅捺城,再西北行到達拘睒彌國,他在這些國家,瞻禮了佛陀遺跡,並聽到了關於南印達嚫國的情況和大石山五層伽藍的傳說。晉義熙元年(405),他再回到巴連弗邑,在這裏住了三年(405—407),搜求到經律論六部,並學習印度語文,抄寫律本,達到他求法的素願。這時他唯一的同伴道整,樂居印度,法顯便獨自準備東還流通經律,東下經瞻波國,於義熙四年(408)到達東印多摩梨帝國,在此為了寫經和畫像,又住兩年(408—409)。
義熙五年(409)冬,法顯從多摩梨帝國海口搭商人大船西南行,離印度往獅子國。義熙六年(410),他在獅子國都城觀看了三月出佛牙的盛會,並為繼續搜求經律在此住了兩年(410—411),抄得四部,乃準備歸國。義熙七年(411)秋,他搭了載客二百餘人的大商船泛海東行歸國,途遇大風,在海上漂流了九十天,到了南海的耶提婆,在此住了五個月。義熙八年(412)夏初,他再搭乘大商船,預計五十天航達廣州,即在船上安居。不料航行一個多月,又遇暴風雨,船上諸婆羅門認為載沙門不利,商量將法顯留在海島邊,幸虧法顯從前的施主仗義反對,得免於難。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漂流,終於航抵青州長廣郡牢山(今山東省即墨縣境)南岸。法顯前從長安出發,途經六年,才到印度的中部,在那裏逗留了六年,歸程經獅子國等地,又三年才回到青州,前後經過了十五年,遊歷所經將近三十國,這是以往求法僧人所沒有過的經歷。法顯到達青州的消息,被太守李嶷聽到了,便迎法顯到郡城住了一冬一夏。義熙九年(413)秋間,法顯南下赴晉都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市)。他在道場寺會同佛馱跋陀羅及寶雲等從事翻譯。從前和法顯一同西行求法的,先後有十人,或半途折回,或病死異國,或久留不還,只有法顯一人,孜孜不倦,終於完滿夙願,求得經律,又冒了海行的危險回到祖國,翻譯流通,這種勇猛精進為法忘身的精神,真足為後人所取法。他在建康約住了四、五年,於譯事告一段落之後,又轉往荊州辛寺,後在那裏逝世。
法顯西行的目的原在尋求戒律,當時北印度佛教律藏的傳授,全憑師師口傳,無本可寫。他到了中印巴連弗邑摩訶衍僧伽藍才抄得最完備的《摩訶僧祇眾律》(其本傳自祇洹精舍);又抄得《薩婆多眾鈔律》一部(即《十誦律》)約七千偈,這都是當時所通行的本子。此外還得著《雜阿毗曇心》約六千偈,《方等般泥洹經》約五千偈及《摩訶僧祇阿毗曇》等。法顯後來又在獅子國(斯里蘭卡)抄得《彌沙塞律》,又得著《長阿含》、《雜阿含》和《雜藏經》,都帶了回來。這些都是中土舊日所無的大小乘三藏中的基本要籍。其《涅槃》一經,首唱佛性(即如來藏)之說,而又不許闡提成佛,保存經本原來面目,更為可貴。他在建康道場寺和佛馱跋陀羅共同譯出的有下列五部:《摩訶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尼戒本》一卷、《大般泥洹經》六卷、《雜藏經》(勘同《鬼問目連經》一卷)。
這些譯本,由法顯在場共同斟酌,譯文都很樸素而傳真,別成一格。此外,舊傳他還共佛馱跋陀羅譯出《雜阿毗曇心論》十三卷,其本早佚,確否待考。至於他帶回的《彌沙塞律》,後於劉宋景平元年(423)由罽賓律師佛陀什譯出;《雜阿含經》亦於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由求那跋陀羅譯出。又元嘉十年(433)印度三藏僧伽跋摩補譯《雜心論》(原經求那跋摩翻譯未畢),他所依據的也許就是法顯從印度抄寫帶回的梵本。《長阿含經》在法顯回國的次年(413)由罽賓婆沙師佛馱耶舍在長安依另一底本譯出,法顯的抄本埋沒未傳。
此外,法顯還詳述西行求法的經歷,留下了《歷遊天竺記傳》一卷。此書成於義熙十二年(416),為中國古代以親身經歷介紹印度和斯里蘭卡等國情況的第一部旅行記。它對於後來去印度求法的人,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同時在他的記載裏,還保存了有關西域諸國的許多可貴的古代史地資料。因此,近代有英、法文等譯本,極為各國歷史學者和考古學者所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