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篇新聞令人感觸極深。一篇標題為"留錢害子孫 港商余彭年 捐盡身家一七四億",而另一篇則是有關吳淑珍為海外洗錢案出庭的報導。兩種極端,展現不同人性,褒貶自在人心。
余彭年和陳水扁都是出身貧困,憑藉著自身的努力才有後來的成就。余出身於湖南,因生活困苦到上海工作,經過勞改後偷渡香港,以投資房地產而致富。自八○年代開始,即投身於慈善事業,被譽為大陸第一慈善家。
陳水扁為台灣佃農之子,刻苦讀書後成為律師,之後更一躍成為台灣民選"總統",他的奮鬥歷程,見證了台灣民主發展的奇跡,亦成為佳話一則。
兩人分別為商界政界的翹楚,但是所為卻大相逕庭。一個將在百年後捐出所有財富,嘉惠兩岸三地人民,留名於天下;另一個則被懷疑在任內涉及貪汙,現正接受調查。從已曝光的事證看來,大自企業捐款,小至"國務機要費",均納入私囊,"的行徑,令舉世側目。
余的"無私"更凸顯出陳"有私"的可悲。余認其兒孫已可自給,不需留贈錢財。同時他認為,沒有台灣,就沒有今天的他,因此他願意讓台灣也來分享他的財富。
而陳自比為"台灣之子",但當他位高權重時,想的卻不是如何造福台灣的人民,反而運用各種管道,為其子女聚積財富,在人民之間劃上族群的分隔線。東窗事發後全家飽受罵名,連孫兒輩都無法安心就學。得失之間,似乎自有天道權衡。
清朝欽差大臣林則徐的家訓說到,"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對照陳家的情形愈發令人深省。在感佩余氏的大愛之餘,也希望以此與天下的父母共勉。再多的金錢,不如父母正確的身教言教,這才是可以留傳給子女,使其受益一輩子的無形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