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佛教徒,最終,他就是快樂的

問:仁波切講到去除貪念,感覺像是得道高僧才做得到。因爲我們都只是凡夫俗子,我們什麽東西都要爭。在社會上要爭,在家裏面要爭,甚至連男朋友也要爭,什麽東西都會愛,不是嗎?如果身爲一個佛教徒,如果都不爭的話,不會覺得有些懦弱嗎?

答: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你說的情況都是很切實的。當我還在紐約市的學校就學時,我每天都要搭地鐵,紐約地鐵的人潮是非常擁擠的,尤其是上下班時間,每個人都是拚了命的在擠。我當時是穿著紅色的僧袍,其實沒有什麽人想要接近我或根本都沒留意到我,但後來我才發現,在紐約的地鐵上你不應該去注目別人。剛開始我還試著問候身邊路人,甚至是面帶微笑的望著地鐵中的每一個人,最後卻發現打招呼的對象都盡量在避開我。直到一個朋友告訴我:「你不應該那麽直接的去注目他人。」我不看他們,那我要看那裏?朋友說,你可以看地上,看你手中的紙張,或看地鐵上的廣告。

的確就像你說的,人都是要爭的。我們第一個要爭的就是在路上,因爲要趕時間,以前我也常常遲到,趕著搭地鐵、趕著上車是每天的例行公事。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我們的教室是在樓上,所以還要跟別人爭電梯上樓。這樣不斷周而複始,天天都在爭、在趕,甚至會起爭執。我初到紐約時,面對每一個人,都是面帶笑容,試著問候對方,我也在這個過程中「學到了很多」。

直到有一天,我在校園搭電梯時,本來是要搭電梯到樓上,但在二樓的時候,電梯門開了,走進來一位穿著莊重、面帶笑容的老婆婆。看到她對著我露出燦爛的微笑,剎那,我心中生起的第一個念頭卻是:「她想要從我身上得到什麽?」想到這兒,我馬上就不笑了,也沒有回應她。那一刻,我仿佛真的就變成紐約人了。但也因這一念的生起,我突然自我反省,認知到錯的不是這個老婆婆,而是我自己,是我的心變得越來越糟糕了。雖然這一路上我不停的在爭、努力在爭,但結果只是讓自己的心變得更糟。當下我決定要轉變,離開紐約,搬到西岸去。

爭,在某些層面上確實是需要的,但它並不是一個最終的答案。就像如果你的手被蚊蟲叮咬後,忍不住拚命去抓,雖然會暫時緩解瘙癢的感覺,但卻也有可能因爲抓太大力破皮而使傷口潰爛感染,變得更嚴重。美國就是個例子,即使他們派軍隊到世界各地去,但卻無法只靠著武器或侵略的行爲而完成任務。唯有透過真心、慈悲,以非暴力的、和平的辦法,才有可能在最終贏得勝利。

你可以用各種形容詞來形容一個佛教徒,說他懦弱等等,但身爲佛教徒,他就是比較開心。因爲他懂得發自內心的去祈請,每天樸實簡單的生活,就算有天寺廟被毀掉了,也能夠樂觀面對。他不會想要去侵略他人或者去爭奪什麽,甚至是要去傷害其他的宗教。

一個佛教徒,最終,他就是快樂的。

在學習佛法的過程中,你一定會慢慢發現,能夠訓練、調伏一切的最好武器、秘訣,就是慈悲與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