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幻覺的產物,尤其是期待愈高,要求愈完美的愛,愈會讓被愛的人變成殘廢,因為,沒有人可以完全符合你的要求。因此,你要求愈高,對方的自主性和人性就愈不完整。
例如:太太要求先生不能做這不能做那,完全要依太太的想法和價值觀去過日子,等於是訂做了一堆手銬腳鐐和項圈給先生戴。時間久了,先生也將不再是個完整的人,而是被你飼養的殘廢寵物。
曾在報章雜誌看過,有父母怕小孩長大後沒工作,不能自足,竟狠心弄斷小孩的四肢,讓他成為真正的殘障人士,每天推他街上去乞討、要錢,天真的認為,社會人士都很善良,看他可憐,會施捨錢給他,從此不會餓肚子,這麼做是愛他,豈知這樣是害他,剝奪他創造美好人生的自主權。
時下許多父母,雖沒把小孩變成真的殘障,無形中的管教,也使他失去四肢的功能。譬如:不讓他幫忙做家事,連洗衣機都不用;衣服折好放在房間,連衣櫥在哪都不知道;吃完飯,碗筷也不用收,連碗筷是要洗都不知道;水果也都削好,放在水果盤中,直接就可入口,連西瓜原來長什模樣都不知道。每天只會念書、打電腦,什麼事只要喊一聲,有人就來幫他處理。把小孩當廢人在服侍,等長大出社會後,遇到小小的挫折,轉頭辭職不幹,只想待在家裡,上網聊天、打電玩,不肯出去工作。這是在愛他嗎?是害他一輩子,你的愛只是讓他比身體殘障者還更無能。
澳洲有位男孩,一出生就沒有了四肢,二十三歲已取得商業學士學位,他是位潛能開發的講員,也是一些法人組織的演講人,一有任何機會,他都喜歡到各處分享自己的故事與見證。他自述:「在我已到上學的年紀,因我的肢體殘障,澳洲法律無法讓我進入主流的教育體系,我媽媽極力去爭取現行法律的改變,使我成了澳洲第一批能進入主流教育體系的殘障學生之一。我喜愛上學,並且盡力想過得像別人一樣,但在我早期就學的時光中,我遭受到很不舒服的對待,像是被棄絕、作弄、欺凌,其原因僅僅是我生理上的差異。這對我來說是很難接受的,在父母的支持下,我找到了可以助我勝過那些挑戰的態度與價值觀。許多次當我心情低落到不想上學,想藉此可以逃避那些負面的關注,爸媽就鼓勵我不要去理會那些負面的東西,試著去與一些同學說話、結交朋友,很快的,同學們認知到我並非異類。因經歷各種欺凌、自憐、孤寂的情緒爭戰,在我體內深植了一份熱情,讓我可以分享故事與經歷來幫助他人勝過生命中各樣的挑戰。要鼓舞激勵人們活出最大的潛能,不讓任何事物阻擋了夢想完成之路。我所要學的第一課就是『勿將萬事視作理所當然』。」
他的父母才是真正愛他,讓他學會以自己的方式過日子,找到他這世出生的目的。父母角色不是幫子女排除困難,而是在旁引導,幫助他們找到人生的方向。
看完這篇報導,令我想起一位老師所說的話:若你想要使水筒的水流向你,只要你用手往自己的方向撥,水一定不往你的方向流;只要你向外撥,反而水朝你方向流。 這是告訴我們,想要獲得別人對我們好,先為對方著想,設身處地以對方的需要來幫助他,不是自私的以自己的想法去對他好。
有個國王來到佛陀跟前聽法,並開始練習內觀,皇后也是位修行者,倆人常在同一個禪房內觀。有一天內觀一小時之後,國王問皇后:「若有人問你,你最愛的人是誰?你會怎麼回答?」她說:「我內觀的時候,同樣的問題也浮現出來,我發現其實除了自己,我誰也不愛。」國王笑著說:「好極了!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同樣的答案。」於是他倆相偕去見佛陀稟告祂這件事。
佛陀說:「說的好!說的好!這是走出痛苦的第一步,當一個人開始發現這個問題癥結所在,就可以走出問題、解決問題,否則一輩子都活在想像中,我愛我兒,我愛我妻,我愛我夫,我愛這,我愛那。其實你誰也不愛,你只愛自己,愛自己的慾望、希望與夢想,我愛這個人是因為我期待他能實現我的理想,一旦他的行為與態度與我所要的背道而馳,所有的愛就消失不見,所以我不是愛別人,而是愛自己!只要能了解這一點,就很容易去除私念,就能夠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習性。」
覺醒的人不是不能有愛,反而是懂得什麼才叫做愛,他知道愛不是去控制佔有別人,也不是去改造別人,而是尊重對方的因緣和個性,彼此互相照顧、成長,而又不被世俗的愛的錯覺牽絆,兩人擁有愛,同時也擁有自由和獨特性格。
愛人要愛的自然、不做作,沒有期望的愛,無私的愛,如《金剛經》所說:「不住相布施」,不覺得自己在照顧誰,在愛誰,只是發出於內心,單純的只想讓對方幸福、快樂,不抱持有回報的念頭,因為只要有這回報的念頭,貪嗔癡就會跑出來,愛就會變成恨。
所以,不管是男女之間、親子之間、朋友之間的情愛,要清楚認知對方也是人,是自主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觀點,緣分促成我們相聚在一起,以互相學習、修鍊的態度來相處,一同完成這世所要做完的功課,你的愛才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