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時候有一個野人,潛進王宮,在國王的衣庫裡偷了一些衣服,出來後 就逃到很遠的地方去。國王在發覺被偷了東西以後,就命人到各處去搜查,終於 把那野人緝捕到案,當審問時,這個小偷不承認那些衣服是從國王這裡偷去的, 說是他的祖父留傳下來的遺產,國王就命令他那些衣服穿起來,那個野人不知道 衣服怎樣穿法,把本來應當穿在臂上的,他穿到腿下去,應當穿在腰上的,穿到 頭上去。國王就判斷說︰『你都穿錯了,這就證明這些衣服不是你祖父留給你的; 何況這些都是國王和官吏穿的衣服,你祖父是不會有的。』那野人無話可答,不 得不俯首承認。

比喻︰

外道利用和盜竊佛教的教義,作為他們自己所有,但因不明 白佛法的真義,偷了去也不會用,弄得顛顛倒倒,不倫不類,結果還不是暴露他 們的本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