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賦

第一韻 咳嗽惡風。惡寒身疼。咽痛肉 筋惕。無汗口燥咽乾。寒熱往來似瘧。發狂喘渴。霍亂 吐泄 第二韻 至如痞滿結胸。躁煩嘔噦。頭汗出。飲水漱水。背惡寒。吐血衄血。多眠不眠固有差殊。 潮 百脈一宗。腹脹小便難。臟結。 第三韻 觀夫傷寒脈緊。傷風脈遲。既有傷寒見風之候也。又立傷風見寒以別之。風濕中濕兮。 大小 夏病 第四韻 因知兩感病曰雙傳。類傷寒有四証。三陰無頭疼身熱。三陽有合病並病。四肢逆冷謂之 厥。 為物 第五韻 豈不聞無求子真一世之雄。長沙公乃百川之宗。喜壯熱止其利。曰斷下。厥而利反能食。 曰 黃。狐惑便成濕唇。飢不能食。蛔厥即吐長蟲。 第六韻 大抵醫有賢愚。疾無今古。陰受之則入於五臟。陽受之則入於六腑。無汗而煩躁者。可 服青 者。 請 第七韻 抑又聞脾受賊邪者。大勢已去。脈見離經者。其風莫當。陽墮發狂。則逾垣上屋。日晡 潮熱 大黃 寒。 第八韻 斷之曰協熱而利者。其腸必垢。協寒而利者。其腸似鴨。誤服湯丸者。食不及新。觸犯 禁戒


傷寒詩及賦

凡論傷寒者。先須有定名。陽經多體熱。陰証少頭疼。了了心中印。搖搖指下明。補湯 須是 活人証治賦雲。風緩寒緊。暑虛熱洪。風溫濕溫。或汗多或汗少。風濕中濕。有便秘與 便通 原夫陽虛則陰從內出而寒。陰虛則陽自外入而熱。惡寒者為表。汗則必愈。結熱者為裡。 下 意曰脈以証別。証因脈尋。陽脈浮長弦而盛。陰脈細微緩而沉。治証據陽盛。即下胃腑。 初 中 豈不以惡寒一也。有熱屬陽。無熱屬陰。結熱一也。不渴為表。見渴為裡。有先溫乃汗 之証 而胸 惡衣 大抵無身熱無頭疼。則溫以陰經之劑。有痰妨有胸滿。則吐其膈上之忪。三陽明俱可下。 惟 陰盛多承氣之凶。當下而汗。為無陽。為厥竭。為譫語。當汗而下。為痞氣。為懊 。為結 胸。失下則血凝氣滯而熱厥。失汗則熱閉狂妄而蓄膿。下汗脈數久便堅。當解瘀紅之毒。少 陰熱壯與斷下。轉加熱悶之凶。 當思無汗煩躁而脈浮緊者。可服青龍。無汗喜渴而脈單浮者。勿投白虎。用熱遠熱之為 當。 取。 桂心 又當知陰病陽脈。與汗後而平靜者活。陽病陰脈。兼汗已而疾洪者亡。厥而煩加吐泄。 腎 土 經 斷之曰陽明無汗。少陰反熱。取表以溫。少陰口燥。陽明汗多。急攻其內。下腹滿。下 囊 証 警省雲。傷寒証候。頃刻傳變。傷寒治法。繩尺謹嚴。非可以輕心視之也。其間種類不 一。 中 尤當審思而明辨之。若疑似未別。體認未明。姑且試探。切不可妄投決病之劑。方藥雖微。 生死之系也。可不謹哉。


玉函經論生死歌訣上

切脈定知生死路。但向止代澀中取。

內經云: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可以決 生死 為

看取澀脈與止代。此是死期之大概。澀脈喻外有形証。未可斷他殂大命。若無形証與代同。 素問曰代。難經曰止。二義同也。脈不應止。滿五十動而無代。則五臟之氣通布不窮矣。 夫 能至腎。至肝而還也。知腎氣先盡矣。夫五臟有氣者生。無氣者死。澀細而遲。往來難時一 止。為精血不足之候。與代相似。然三秋診脈得澀而有胃氣。為秋令平脈。右手寸口浮短而澀為肺正脈。既非死脈。亦非病脈也。若尺寸脈俱浮而澀。其外証必發熱。惡寒頭疼。項強 腰痛。以至牽連百骨節俱痛。太陽經傷寒也。可汗之而愈。舉此數端。則知澀脈大不可例言 也。故云。喻外有形証。意極明悉。學人當三思之。若尺脈者人之根本。人有原氣故不死。 澀脈為精血不足之候。若獨見於尺中則為必死之候。故曰與代同也。

欲知死期何以取。古賢推定五般土。陽土須知不過陰。陰土遇陽當細數。四季中央戊己同。 五土者。以氣候言之也。凡人身五行與天地同。以天地論則人身可知。天地人三才既可 知。 候變 七十 土 生 四 休 休 王 二 不 金生水。故季秋金休而變冬。冬水也。水生木。故季冬水休而變春。此乃土在四時之中。天 有五星。鎮在中。地有五岳。嵩居中。人有五臟。脾主中州。五土既皆居中。故知萬物之中。四時之中。七十二候之中。皆以土為主也。天若失土。則萬象無次序。而不能圓覆於上。 地若失土。則萬物無變化。而不能承載於下。人若失土。則稟受不備也。以此數論。則知天 地萬物皆以土為要。然有陽土。有陰土。艮為陽土。而坤為陰土。艮者東北之卦也。時為十 二月、正月之交。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也。坤者西南之卦也。時為六月、七月之交。萬 盛極。還元氣歸神伏也。一陽生於子。六陽極於午。六陰極於亥。四月陽土。育生萬物。 此無乎不盛。而土力已衰矣。故曰陽土。須知不過陰也。十月陰土。取藏萬物。至此不生 而土力將旺矣。故曰陰土遇陽當細數也。內經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矣。系辭雲。一陰一陽之謂道。大抵陰無陽不生。陽無陰不長。陰陽和合。則生生化化之理不窮矣。陰與陽相離。則生生化化之理絕矣。孟子曰。老而無妻曰鰥。老 而無夫曰寡。孤陽絕陰者。與鰥夫寡婦之義同也。

假如申年腎止代。十動一歲分明主。尺部失主鬼稱尊。其人子年夏季死。

老陽之數極於九。老陰之數極於十。十動應一臟者。陰陽之數完矣。細而計之五臟氣備。 則年 則鬼稱尊。應其期而死。

鬼賊脈在年內死。此事人間盡稱會。春得肺脈死庚辛。愚者反嫌藥不對。叔和脈經論精微。 四時之脈。應其時者為從。勝其時者為逆。內經曰: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脈逆四時為不 可治 在庚

尺部伏似樹無根。陰毒陽寒合其類。回陽著艾後仍看。切骨若無堪下淚。

難經曰:人之有尺脈。譬如樹之有根本。人有原氣。故知不死。尺部伏而不動。則如樹 之無 令陽

若人六脈動搖搖。又怕其中無胃氣。

內經曰:四時皆以胃氣為本。故云。六脈無胃氣則不能生。假如弦脈。屬木應肝。於時 為春 神也 有土

屋漏雀啄惡見脾。余部見之皆不畏。死期常例有多門。彈石解索須細論。此候不逾於一季。

火二木三量 內經云:脾者土也。孤臟以溉四旁者也。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即見。如雀之啄。如水之 下 為 石 彈 約 去。 氣。 絕也 之。

每季土旺十八日。此法古今永無失。黃帝一法四分三。一法亦雲三十日。隨分遠近各不同。 土無正行。寄旺四季。故立春節後。肝木旺七十二日。立夏節後心火旺七十二日。立秋 節後 亦大 四時 土之

唯是傷寒最無定。汗吐下後脈須靜。忽然相反即難醫。外邊尤怕乖形証。

傷寒古謂之大病。其死生存亡在乎旬日之間。傷寒之為病。自背得之則入太陽。或入少 陰。 病汗 其

脈息至少冷虛憊。至多熱壅非為怪。補虛瀉實更仍前。見此分明還可驗。

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則陰陽各當其分。而不相勝也。故曰平人。減之。 法 實 則脈 謂

上醫四事盡須諳。脈病証治要相參。有一乖違難措手。此即難醫大不堪。

學醫之道。須諳脈病証治四事。難經云: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 十全

更有久病及暴病。大都要論須詳貫。久病脈變即不中。死候當知宜早辨。暴病脈變亦多端。 脈要精微論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脈傷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微其脈小。色 不奪 與五 脈不

前為陽關後陰。婦人反此是冠簪。乘凌覆溢相侵奪。營衛調和理更深。

關者陰陽之界也。關前為陽。名曰寸口。關後為陰。名曰尺澤。男子為陽。得陰而生。 先生 故寸 女子 謂此 出為 格其實 則曰關

欲識童男與童女。訣在寸關並尺裡。自然緊數甚分明。都緣未散精華氣。

男女有陰陽之質不同。天癸與精液之形亦異。陰天海滿而失血。陽動陰合而泄精。故女 子二 諧。 之所

本經自病最難醫。縱療何年有瘥時。

難經云: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 濕地 形以陰為主。故於肺言形寒飲冷。於腎言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夫正經有一定。則體既可分 矣。 則氣 廣大 言動

間藏七傳無外証。強將丸散與扶持。

難經云:七傳者其所勝也。間藏者傳其子也。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 腎 心

傷寒中風自難看。指下逢之脈撩亂。合吐而瀉即非良。汗脈見時鬚髮汗。然雖得汗狀如珠。

。此狀見之當 傷寒者。古謂之大病。風者百病之長也。其始得之脈亦難看。又況傷寒中風外証多端。 未診 宜下 雲。 漓。夫汗者。真氣至陽之液也。若乃汗出如珠。著身不流。則精絕。精絕則氣先死。氣絕則上下

更有死脈多般樣。難經細說那堪忘。從上損下死即遲。死脈多從下損上。連得五臟死疾時。 難經云:脈有損至。然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 六至 絕 而不 病 肺 者

病候脈狀多中取。要知大抵醫門戶。有一乖違即不中。但看強者惟為主。

脈為醫門之先。其理微妙未易研究。大抵問而知之以觀其外。切而知之以察其內。証之 與脈

複有久病更難看。或與健人脈一般。忽然加至脈翻變。脈病不應好買棺。

內經云:形氣有餘。脈氣不足者死。脈氣有餘。形氣不足者生。且脈者氣血之先。氣血 盛則

若遇風疾及勞病。妙法看時如抵聖。風疾脾緩空費力。勞疾心數難存命。風疾無令脈至遲。 風疾勞疾生死脈別。若悟玄機有如抵聖。風邪之中於人也。其狀奄忽。善行數變。其猝 中於 辨。若脾脈緩而無力者。最為難治。蓋風喜歸肝。肝木克於脾。則大便洞泄。千金方云:中 風大 風淫 複而中州

傷寒中風得死脈。但將真藥與病門。藥靈病退脈須和。脈若準前病難救。

傷寒中風本為大患。更見死脈。十無一生。若依仲景法度。隨証施治。則正氣勝邪。間 有生 病

如此定知生死期。可作醫家箕本柄。若能指下悟玄機。便是靈台掛明鏡。

王叔和云:脈理精微非言可傳。心中了了。指下難明。後人能頓悟玄機。則心中洞然如 掛明


玉函經論生死歌訣中

脈分虛實為君說。浮、數、沉、遲,並冷熱。關前陽脈數強浮。關後陰沉遲細脈。

難經云:脈有虛實。澀濡者為虛。堅牢者為實。五臟之氣滿而不能實。其實者邪也。故 邪盛 論曰: 曰數。 陽出

弦而數熱兼風。沉、細為寒氣上攻。陽浮為表陰沉裡。尺寸關中看仔細。

浮弦數疾皆陽脈也。沉細微遲皆陰脈也。諸陽為熱。諸陰為寒。熱即生風。冷即氣動。 脈浮 者也

學人要知生死期。九怪脈中定凶吉。結、促、牢、代四脈者,可取生死歲月期。

長、短、虛、促、結、代、牢、動、細者。乃九道脈名也。道者通之義。與七表八裡脈 雖別 屋漏 也

假令四十動一止。一臟無氣四歲死。三十動中一止時。三歲死二臟無氣。脈來十動一止之。

動中不應指。 五十動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是謂平和無病之人。四十動一代者。一臟無氣四歲死。 三十 一歲

一呼三寸陽氣出。一吸複然陰氣入。陰陽呼吸定息勻。來往升降中不息。

呼吸者。氣之出納也。呼者隨陽出。吸者隨陰入。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 吸定 氣周

肝未達而風氣生。腎水下而雨滋濕。肺氣清浮上屬天。地氣濁而生氣嗌。脾司出納象空谷。 陰陽應象大論曰: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 雨氣 以讀

陽為形表血為陰。精氣為營悍為衛。

氣屬陽主表。血屬陰主裡。血為營。氣為衛。營衛者水穀之精氣也。調和於五臟宣暢於 六腑 也。 五

絡有十五經十二。上應周天下臨地。水漏百刻運流行。與周天應為綱紀。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相隨上下通流。氣血相貫無有休息。故一歲陰陽之升 降。 萬三 下

十二脈中合經水。內外相輸為表裡。人身血氣要盈盈。六脈無邪無病體。

離合真邪論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宿謂 二十 江水 三陰 海水。 外合於 陽明外 於三焦 水。內 應也。人之賴以生者。氣與血而已。氣衛於外。以充皮膚。血營於中。以營經絡。周一體而無間。 平者胃

火之精氣主生神。水氣充盈生志意。

精之化生曰神。意之所存曰志。心屬南方丙丁火。位處離宮。為五臟之尊。神明出焉。 腎屬 志藏 之中

洪鉤夏脈居寸口。堪笑愚夫多不曉。脈若俱洪不帶鉤。鉤不應時血常走。秋脈微毛若無澀。

無邪體氣清。 春弦、夏洪、秋毛、冬石。此乃四時之正脈。然亦須診得有胃氣。乃為平和無病之人。 但見 元氣 故

春怕庚辛秋丙丁。微毛洪數病相侵。

春脈即肝脈也。脈當弦而急。而反得浮短而澀者。肺金邪乘肝也。故為肝病。是為賊邪。

玉函歌訣最玄微。痛人俗眼難探賾。若能精向義中求。審察玄通神可幾。

玉函經歌訣。廣成先生本素問難經而作也。意極幽玄。非講讀內經者。不能明也。後學 能精


玉函經論生死歌訣下

浮弦多是風頭痛。積聚體疼胸膈噎。

浮者太陽之脈也。弦者少陽之脈也。足太陽之脈從顛頂入絡腦。還出別下項。足少陽之 脈。 為積

緊實外寒而內熱。渴瀉燥煩小便澀。

緊為外寒。實為內熱。緊實相兼。則知外感寒而內蘊熱也。寒邪客於肌表。則外証必發 熱而亦表

芤脈蓋因陽耗散。鼻衄無時精氣竭。

血流據氣。氣動依血。相持以行不得相失。芤之脈乃為陽邪內搏於血。而氣失其常道。 並入

脈沉兼伏是重陰。氣刺胸膨症塊結。

沉為陰主裡。伏主物聚。脈沉而又伏。名曰重陰。必主胸中氣逆膨悶而不寬舒。發為症 瘕

風寒相搏脈浮遲。外受寒邪內風熱。肺受風寒痰咳嗽。左手見之心戰栗。

浮為風。遲為寒。脈浮遲者。知寒邪外侵。風熱內搏也。假令右手寸口得之。主肺受風 寒。

弱而兼濡是陽虛。汗出憎寒氣羸劣。

濡者營怯衛弱之脈。弱者虛氣反表之候。二脈兼見。陽虛明矣。經云:陽者衛外而為固 也。

風濕風溫濕溫反。脈候交差要分別。汗無重汗耳無知。妄語無音名重 。

傷寒有風濕。有風溫。有濕溫。証候不同。脈名亦異。不可不別。風濕者。是風氣與濕 氣相 潤。 俱浮 識 則在 殺

洪數脈來陽氣盛。目赤舌乾唇破裂。

洪者大也。數者疾也。洪為陽盛。數則為熱。脈來應指。洪大數疾。則為熱邪所勝。偏 陽隆

浮而兼緊腎之虛。溫助寒邪益精血。

浮則為虛。緊則為寒。脈浮而緊。見於尺中者腎虛感寒也。宜以溫暖之藥。祛逐寒邪。 滋益

陽絕尺中脈細微。針灸勿令精氣絕。

尺脈者人之根本也。脈來微而細者則為陽絕。速灸關元氣海。不可緩也。治之稍緩。則陽氣

促結代脈是脾虛。若見之時難救得。

脈來數。時一止複來曰促。脈來緩。時一止複來曰結。脈動而中止曰代。此皆脾虛之脈。 難

忽然診得寸中盈。六部無邪身有孕。

內經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診之寸洪而尺大。肝大而肺微者。有子之脈也。

童男童女何以別。須看天真無損缺。大凡童子脈來沉。童女尺中洪拍拍。

此篇與上章。欲識童男與童女。訣在寸關並尺裡。自然緊數甚分明。都緣未散精華氣。 同意 如前

男子婦人精血衰。假饒覆溢脈無回。

男子以精為主。婦人以血為本。精血實則強盛。精血衰則困憊。脈之盛衰。亦隨氣血之 虛實 前者陽之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上魚為溢。為外關 內格 遂

一呼四至為平脈。一呼一至死相催。

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則陰陽各當其分而不相勝也。故曰平人。減之法 曰不 者。皆血氣不足故也。

傷寒舌黑洗不紅。藥洗分明定吉凶。

舌者心之官。其色正赤。以象火也。傷寒病舌上有膜。白滑如苔。甚者或燥或澀。或黃 或黑 苔不 者。 腎水 再生

汗後脈和無惡候。脈如躁疾命將殂。

內經曰:傷寒熱病。口乾舌燥。汗出輒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陰 陽交

中風目閉口開者。喉中曳鋸氣不敷。脈若洪弦猶可救。浮大多應命不蘇。男女五勞洪 此與上章。若遇風疾及勞疾。妙法看時如抵聖。風疾脾緩空費力。勞疾心數難存命。義 同。 皆死

大抵七表八裡脈。相連九道作程途。表裡脈分輕重病。九怪傳來命不舒。診脈要分輕與重。 表者以陽言之。故脈有七。以象少陽。奇數也。裡者以陰言之。故脈有八。以象少陰。 偶數 與表 得之

浮洪短促為陽弱。沉細兼長陰有餘。如此分張輕重斷。豈同俗眼一凡夫。

張長沙雲。瞥瞥然如羹上沸者。陽氣微也。故浮洪短促謂之陽弱。沉細兼長則知陰盛矣。 縈

六部鬼賊是如何。造化陰陽事更多。心火怕逢沉滑細。肺金尤怕浮洪克。唯有脾元惡木侵。

克重卻釐清。 五行人通於五臟。分旺於四時。故心法火旺於夏。脈應洪大而長。若反得沉細而滑者。 是腎 火乘 善不可 春。脈 脈應沉 治。脈反

水火相臨分上下。金木相侵事必凌。水土二宮俱要靜。一宮有克少安寧。要知刑克名 天肇一於北。而命門始具。地偶二於南。而心火繼生。此一身之天地也。夫命門者。元 精之 立而下行 心火 天地 肺藏 定位。 色青。 應脾。 五臟具 也。蓋 所養者

春怕庚辛秋惡候。夏嫌水氣火相刑。刑克只分輕與重。自然切脈甚分明。

春脈即肝脈。夏脈即心脈。經所謂春脈弦。夏脈鉤者是也。春脈當弦。而診得浮而短澀。 是 而

左手診得重病脈。右手脈候卻調勻。只斷脈中須應病。故知命脈得和平。假此一例餘仿此。 左手脈平和。右手脈病。為風邪傷於衛氣。右手脈平和。左手脈病。為寒邪傷於營血。 蓋肺 雖


活人書三陽合病歌

(三陽有合病而三陰無合病不可不知也)

傷寒合病脈浮長。長是陽明浮太陽。目痛鼻乾知屬胃。(陽明)頭疼腰痛是膀胱。(太陽)少陽

中得長脈。少陽之病合陽明。(弦脈浮而長者。太陽、陽明合病。浮而弦者。太陽、少陽合病。弦而長。外有少陽証者。 少陽 小便 不 者 氣 俱


並病歌

(並者譬如二人博金並歸一家之義) 太陽元與陽明病。後並歸來作一家。尚有太陽宜發汗。太陽証罷下無差。 太陽初得病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者是也。若發大汗 不出 何以 湯。


傷寒十勸

(傷寒與他証不同投藥一差生死立判李子健傷寒十勸不可不知人家有病 者知此十勸則不至有誤所益非輕今詳具之)

一、傷寒頭痛及身熱。便是陽証。不可用熱藥。

傷寒傳變共六經。而太陽為首。太陽病。頭疼身熱。少陰病。有身熱而無頭疼。厥陰病。 有

二、傷寒必須直攻毒瓦斯。不可補益。

邪氣在經絡中。若隨証早攻。只三四日痊。若妄謂先須補益。再行攻毒。則便毒瓦斯愈熾。 多

三、傷寒不思飲食者。不可服溫脾胃藥。

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終無餓死之理。如理中丸之類不可輕用。若陽病服之。致熱氣 增重

四、傷寒腹疼亦有熱証。不可輕服溫暖之藥。

難經云:痛為實。故仲景論腹有時痛之証。有曰病甚者加大黃。夫痛甚而加大黃。意可 見也

五、傷寒自利。當看陽陰証。不可例服補藥。暖藥。止瀉藥。

自利。惟身不熱。手足溫者。屬太陰。身冷四逆者。屬少陰、厥陰。其餘身熱下利屬陽。 見

六、傷寒胸脅痛及腹脹滿。不可妄用艾灸。

嘗聞村落見有此証無藥。即用艾灸。多致毒瓦斯隨火而盛。膨脹發喘以死。不知胸脅痛自 屬少

七、傷寒手足厥冷。當看陰陽。不可例作陰証。

厥有陰厥。有陽厥。醫者少能分辨。若陽厥而投熱藥。殺人速於用刃。蓋陽病不至於熱 極不 身熱至 宜急 見熱 沉而

八、傷寒病已在裡。即不可用藥發汗。

傷寒病須看表裡。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証。宜發汗。如不惡寒反惡熱。即是裡証。若一 例發 裡之

九、傷寒飲水為欲愈。不可令病患恣飲過度。

病患大渴。當與之水以消熱氣。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人見此說。遂令病者恣飲。因而為 與半

十、傷寒初安不可過飽。及勞動或行房。或食羊肉。及食豬骨汁。並飲酒。

病方愈不須再服藥。兼脾胃尚弱。食飽不能消化,病即再來。謂之食複。病方好氣血尚 虛。勞動太早。病即再來。謂之勞複。又食羊肉行房並死。食豬骨汁並飲酒者。再病必重也。 凡飲食滋味所以養生。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然食之有妨。反能為害。竊見時 人不 所食 汁以 肺病 不食 氣入 炙不 及身本 者。不 皆有毒。 食 疫死牛肉


惡風

黃帝針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實腠理。司開闔者也。風邪中於衛也。則必惡 其實 比之 幃帳之內。則舒緩而無所畏也。一或用扇。一或當風。淅淅然而惡。此為惡風者也。惡寒則有屬於陽者。有屬於陰者。及其惡風則悉屬於陽。非若惡寒之有無惡風者此也。惡風雖悉在表。而發散又自不同。若有汗而惡風 裡証雖具。而惡風未罷者。皆當先解其外也。又有發汗多而亡陽 蓋以發汗多漏不止則亡陽。外不固。是以惡風也。必以桂枝加附 濕相搏。骨節煩疼。濕勝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惡風也。必以甘 由是觀之。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歌括曰。病患衛中分入風。脈緩而浮是本宗。自與傷寒分兩証。不堪例作一般攻。宜服 桂枝 惡風汗出怯風吹。脈緩而浮但解肌。發汗亡陽成漏者。溫經之法莫遲緩。惡風者見風則怯。 微解 在皮 陽。 桂枝 節間


惡寒

傷寒惡寒者。風寒客於營衛之中也。惟其風寒客於營衛。則洒洒然惡寒也。惟其營衛之 受風 惡。 去衣者是也。寒熱之寒 於向火被覆。而猶不能 一切惡寒屬表。雖裡 乃可攻裡也。經曰 熱。或未發熱。凡惡寒者。必繼之以發熱。此則發於陽也。若惡寒而蜷。脈沉細而滑者。此 則發於陰也。在陽 出而惡寒者。則為 惡寒者。背者胸 為陰。陽氣不足。陰 寒者。陰寒氣盛可知 子湯者是也。又或乘 熱。口燥渴。心煩。 氣內陷。又何以明之 內陷則熱爍津液。故 者。於口中之潤燥可 歌括雲。惡寒發熱發於陽。陰病憎寒身體涼。解表桂枝並越婢。溫中須索理中湯。 又論曰:發熱微惡寒者。柴胡桂枝湯。桂枝二越婢一湯。發汗後。反惡寒者虛也。太陽 或發 桂 多屬表 少陰惡 又云:汗後惡寒宜芍藥湯。脈沉發熱。四肢倦疼。仍燥下利。厥逆。四逆湯。發汗後。複熱 脈準前單疾。依前寒熱者。再須看脈候如何。若還有表。重加汗之。裡証下之即除。汗之 致使病家多下則失血。發汗則損氣。損氣則脈微。故惡寒也。四逆湯或芍藥甘草附子湯。 血則脈澀。故發熱也。苦葶藶酒湯。此皆仲景所謂不當汗下。而誤汗下。故有此二証也。 惡寒者皆為表証。或裡証備具而微惡寒者。是表猶未解。當先解表。俟不惡寒。然後可以 劑。溫而散之。汗後反惡寒者為虛。芍藥甘草附子湯。不得複發其汗。心下痞而惡寒者。表 未解 遇 背


寒熱

傷寒寒熱者。謂往來寒熱也。經曰:邪正分爭。往來寒熱者。言邪氣之入也。而正氣不 與之 不發 陰 而則之不定。或出或入。由是而寒熱且往且來也。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之証。邪居表多則多 深 常 熱 惡 熱 下 活人書雲。往來寒熱者。陰陽相勝也。陽不足則先寒後熱。陰不足則先熱後寒。往來寒 熱有有裡 仲景云:血弱氣虛。腠理開邪氣入。與正氣相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者。小柴胡湯主之。 又 或 傷寒十余日。熱結在裡。往來寒熱者。大柴胡湯主之。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複下之。胸腹 滿 前 麻 汗 若 胃 歌曰:熱多寒少屬膀胱。不嘔清便各半湯。尺脈若遲為血少。脈皆微弱號無陽。熱多寒 少陽 如常 如脈 亦可 汗余寒熱脈中論。若見憎寒法用溫。沉實當攻浮在表。風溫誤汗熱而煩。汗後寒熱。邪 氣未解徹也。脈浮洪者。邪在太陽。法當再汗。脈沉實者。邪在陽明。又須下之。若厥陰余 熱。加以下利。厥逆惡寒者。四逆湯溫之無疑矣。憎寒者屬厥陰。大汗出熱不去。拘急體痛。 下 若身惡寒則為虛。用芍藥甘草附子湯。身發熱則為實。用大承氣湯。脈浮洪者屬太陽。汗後 寒熱。桂枝二麻黃一湯。風溫不惡寒。若誤發汗。必心煩熱渴。獨語。葳蕤湯。風溫家。汗 後大熱脈躁。名陰陽交。不治。熱病已得汗。而脈躁盛者。亦不治。詳見陰陽交條。有再汗 再下之劑。


發熱

傷寒發熱者。謂怫怫然發於皮膚之間。 然而散者是也。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與煩 躁相 於發 所謂翕翕發熱者。明其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所謂蒸蒸發熱者。明其熱在內也。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其發熱屬表者。即風邪客於皮膚。陽氣怫郁所致也。其發熱 屬 而而罷。邪 外達於 其在半 陽也。無 附子細辛 熱也。經 為汗衰。狂言不能食者。此名陰陽交。交者死也。此亦忌發熱也。詎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 耶。醫者 活人書雲。發熱而惡寒者。屬太陽也。太陽病。必發熱而惡寒。蓋太陽主氣。以溫皮膚 分肉 惡寒 為溫 湯微 承氣 仲景云:太陽証。汗後不惡寒但惡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宜調胃承氣湯。太陽病。三 日。 發熱。小柴胡湯主之。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病患不渴。外有微熱者。小柴胡湯加桂枝主 之。此 身熱不 已。身 熱相搏 下之。 也。抵 陰証有發熱 熱在 不消 湯主之


煩熱

傷寒煩熱者。與發熱同而異也。發熱者。怫怫然發於肌表。有時而已者是也。煩者。為 煩而之煩 湯。 煩疼 煩。 與脈 泄


舌上苔

傷寒舌上苔者。蓋舌乃心之官。法應南方火。本紅而澤。傷寒三日以後。舌上有膜。白 滑如 氣傳裡 皆舌 脅 下 臟 則舌上之苔不滑而澀矣。經曰:傷寒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 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是熱耗津液。而胃汁已干也。若熱聚於 胃。則舌為之黃。是熱邪已深也。金匱要略曰。舌黃未下者。下之黃自去。若舌上色黑者。 又為熱之極也。黃帝針經曰:熱病舌乾黑者死。以心為君主之官。開竅於舌。黑為腎色見於 心。心屬火。腎屬水。邪熱已極。鬼賊相刑。故知必死。觀其口舌。亦可見其逆順矣。 歌括曰。飲食如常時下利。更見舌上白苔時。連臍痛引陰筋者。臟結元來死不醫。無陰 証。 又曰。舌苔大熱療應難。利腹疼兮嘔惡寒。懊 脅堅並中滿。更兼臟結六條看。尺寸脈 緊。口中熱氣而乾燥。足冷蜷臥。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或七八日以來微熱。手 足溫 者必欲 人懊 滿。不 濕故也


胸脅滿

傷寒胸脅滿者。謂胸脅間氣塞滿悶也。非心下滿者也。脅滿者。謂脅下氣脹 滿也。非 腹滿 証。 而胸滿 更不言 主之。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脈弦緊者。小柴胡 湯主之 而不行 曰。四 病在 中窒者。則以梔子豉湯吐之。若胸中痞硬。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中有寒也。則以瓜 蒂散 若能 胸滿者。胸膈間氣塞滿悶。非心下滿也。脅滿者。脅肋下氣脹 滿。非腹中滿也。胸滿 多帶 芍藥 或脅硬 塞。逆 下。 湯。 謂其 吐 吐 緒 証 由 一 又問曰:凡飲食不節。胸膈不快。寒中陰經。何以治之。答雲。急作理中湯加青皮、陳皮。 或 發 湯 加 可


小腹滿

傷寒小腹滿者。臍下滿是也。小腹者下焦所治。難經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 濁。 並無 然者 內 也。 是 硬 利 血 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府急結 者 為


短氣

傷寒短氣者。氣短而不能相續也。似喘而非喘。若有氣上沖。而實非氣上沖也。喘者。 張口 似 誤 辨 短 要 便 寒 內 皆 者 令 其 氣短者。呼吸短促而不能相續是也。其有呼多吸少者。皆不救。千金曰。少氣不足。以 息者 邪在 致。 小承 湯。 裡有


動氣

傷寒動氣者。乃築築然動於腹中者是也。臟氣不治。隨臟所至。發泄於臍之四旁。跳動 築築然。謂之動氣。難經曰:肝內証。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心內証。臍上有動氣。按 之 不 左 之 可 熱 則。頭眩心悸。是下之而動肺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暈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下。是發汗而動腎氣者也。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 猝起頭眩。食則下清谷。心下痞。是下之為動腎氣者也。其脾內証。當臍有動氣。經特曰臍 之四旁。動氣不可汗下而獨不言脾。蓋當臍有動氣者。以脾主中州。為胃以行津液。發汗吐 下。耗損津液必先動脾。其餘四臟動氣發動。妄有汗下猶先動脾。脾家發動氣者。詎可動之 也。所以特不言之也。傷寒所以必看外証為當者。蓋不在脈之可見。必待問之可得也。發汗 吐下者。務要審諦。舉此動氣。類可知矣。 歌括雲。奔豚動氣數般方。左右高低細揣量。去朮理中並用桂。不堪汗下例中詳。動氣 者。 氣 臍 非問証何以知之?然則調理傷寒。貴於纖悉問証。動氣諸藥。詳見不可汗不可下條例中。太 陽病下之後。氣上沖者桂枝湯。若不上沖不可與也。若從腹上沖於心。桂枝加桂湯。發汗後 臍下悸者。欲作奔豚也。茯苓桂甘大棗湯。動氣通用理中湯去朮加桂。蓋桂利小便。泄奔豚 故 眩 蓋以誤汗動經。故以白朮閉其汗也。奔豚動氣。脈沉弱。肢體冷。可與養正丹。動氣証治論。用柴胡桂枝湯。


郁冒

傷寒郁冒者。蓋郁為鬱結而氣不舒也。冒為昏冒而神不清也。世謂之昏迷者是也。郁冒 之來 不愈 知因


頭眩

傷寒頭眩者。 非毛而見其毛。眩非玄而見其玄。 為眼花。眩為眼黑。眩也。運也。 也 冒為 邪所 並病故眩者。責其虛也。傷寒有起即頭眩與眩冒者。皆因發汗吐下後所致。是其陽虛也。故 針經 病。 皆非 雖神醫其能治之耶。冒因虛極。有傷寒頭疼胸堅屬三陽。汗吐下後。脈沉自利者理中湯。冒 者蒙 婦人 而脫 胸中 汗吐 茯 以 眩 食。大便堅。蓋血虛則厥而必冒也。


搖頭

傷寒搖頭者。蓋頭者諸陽之會也。諸陽之脈皆上於頭。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陽脈不 至。 語言 風主 直視 下相 伐 其 蓋 焉 根 盛 有痛。言則痛甚。痛則必搖。經所謂搖頭言者裡痛也。又曰言者為虛。不言者為實是也。合 而言之均是搖頭。析而分之。曰實邪。曰虛邪。曰真病。又當明其臟痞雲。搖頭直視。形如 煙熏者心家絕也。為真病不治。太陽發痙搖頭。口噤背反張。身熱足冷。各有本條。搖頭言 者。其裡有病。言者虛也。可與如聖餅及芎辛湯服之。


項強

傷寒項強者。蓋太陽經脈起於目內 。上額交顛。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 脊抵 頸為之急爾。傷寒頸項強急者。太陽表証也。必發散而解之可也。太陽病。項背強KT KT。反汗出 根湯 主之。是皆發散之劑也。二者皆是項背強。而發散有輕重者。蓋發熱汗出惡風者。為表虛。 表虛者可解肌。無 是桂枝湯加麻黃、葛 實。正可發汗。則於 是桂枝湯中但加葛根 能飛騰。動則先引伸其 其或太陽中風。加之寒濕 頭熱面赤目赤。獨頭面搖 KTKT 。然脈反流動者此為痙。 又 有結胸病者。項亦強如痙狀。下之 隨証投湯則萬全矣。 傷寒頭項強急。太陽表証也。當發散而解之。若誤下。則太陽邪風乘虛入裡。則為結胸。 太 根 而滿


直視

傷寒直視者。蓋視物而目睛不轉動者是也。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目者心之使也。 神所 為眼 骨。血氣之精與脈。並為系上屬於腦。五臟血氣調和。精氣充榮。則目和而明矣。傷 視者。邪氣壅盛。冒其正氣。使神志不慧。五臟之精氣不上榮於目。則為之直視。傷 直視。為邪氣已極。証候已逆。多難治。經曰:衄家不可發汗。汗則額上陷。脈息緊 視不能 。不得眠。以肝受血而能視。亡血家肝氣已虛。目氣已弱。又發汗亡陽。則虛所致也。此雖錯逆猶未甚也。逮乎狂言反目直視。又為腎絕。直視搖頭又為心絕。 脫絕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又劇者。發則不識人。尋衣摸床。惕而不安 喘直視。皆邪氣盛而正氣脫也。其或有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証。大便難。身有者。是非直視也。此為內實也可用大承氣湯、大柴胡湯下之。直視為不治之疾。目中不 為可治之候。二者形証相近。宜熟視之。 歌曰:直視無神不轉睛。衄兼少血汗猶輕。遺溺喘泄搖頭証。脈澀尋衣並猝傾。 又論云: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五臟六腑之精皆上注於目。病患邪氣極盛。冒其正 氣。 此 發 不 惕 脈 大


不仁

仁柔也。不仁謂不柔和也。癢不知也。痛不知也。寒不知也。熱不知也。任其屈伸灸刺 不知 曰。 痺而郁 為不知痛癢。不得為尸厥之厥。即經曰:少陰脈不至。腎氣微。精氣少。奔氣促迫。上入胸 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尸厥。其乘寒 之厥。郁冒不仁。即此尸厥可知矣。若越人入虢。診太子為尸厥。以郁冒為不仁。為可治。 刺之而得痊。實神醫之診也。嗚呼。設或脈浮而澀。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 不仁。此又為命絕。雖有越人其能起之歟。 歌曰:不仁口腹及膚皮。痛癢寒溫總不知。正氣重為邪氣伏。營虛衛弱厥如尸。經曰: 乘寒 癢不 氣絕 用。 令


頭汗

傷寒頭汗者。蓋頭者諸陽之會也。邪搏諸陽。津液上湊。則汗見於頭也。邪熱內蓄。蒸 發腠 以三 汗際 熱入 此數 屬表 汗也 熱心 邪氣 也。 家 出陽脫也。經曰: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生。有汗者死。濕家下後 喘者亦陽脫也。經云: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小便不利者死。下利不止者 氣上出。汗見於頭者。蓋陽脫也。則知可治而治。知不可治而不治。欲得 明辨而審的也。 歌括曰。要知頭汗非陰証。際頸而還似發黃。心水滿時名水結。曾經汗下別推詳。 又歌曰:頭汗諸陽氣上熏。身黃尿秘引漿頻。心忪水結譫語血。表裡柴胡小是珍。 又論云:諸陽之經循於頭。三陰則至頸而還也。裡虛表實。腠理致密熱不得越。陽氣上 騰。 証。無 是可無 關格。 皆不可 五苓散 病屬 湯。寒 表未解。柴胡桂 頭。凡頭汗出者 有數証。傷寒五 微結。必有表複有裡。此為半在裡半 知非少陰也。小柴 頭汗出。往來寒熱 頸而還。小便不利 其外有熱。手足溫 大熱。頭汗出者。 胸。故頭汗出。 過經乃可下之。


自汗

傷寒無汗者七証。自汗者九証。太陽傷寒無汗。剛痙無汗。少陰病無汗。太陰病無汗。 厥陰 無他 出而出者 複 傷風自汗。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為中風。屬桂枝湯。又云:太陽病。項背強 KTKT 。 然 仲景云:傷風自汗用桂枝。然桂枝湯難用。須當仔細消息之。假令傷風自汗。若脈浮而弱。 設當服桂枝 與桂枝也。 之。若小便 躁。厥逆嘔 伸。若胃氣 數者。寸口 不可誤用桂 風溫自汗。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其脈陰 陽俱 風濕自汗。風濕相搏。關節煩疼。脈沉而細。汗出短氣。小便不利。難經云:病而多汗 者。 中暑自汗。太陽中熱者 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屬白虎湯。 陽明病自汗。不惡寒反惡熱。汗自出者屬陽明也。若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 苓湯 病。 宜急 明病 發汗 亡陽自汗。太陽病。發汗多遂漏不止。其人惡風。當溫其經。宜桂枝加附子湯。傷寒脈 尺寸 厥 臥 柔痙自汗。太陽病。發熱脈沉細。搖頭口噤。背反張。汗出而不惡寒者。名柔痙。小續 命湯 霍亂自汗。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者四逆湯主之。 雖然少陰不得有汗。而少陰亦有反自汗出之証。陰証四肢逆冷。額上及手背冷汗 者。 亡 陽明病法多汗。而陽明亦有反無汗之証。不可不察也。 歌曰:自汗傷風暑不消。風溫風濕衛難調。無陽霍亂並柔痙。更與陽明共九條。 又論云:胃氣所以密腠理而固津液也。衛為邪所干不能護衛。於是而汗出焉。寒傷營氣。 汗 通 如 太陽傷風自汗。脈浮緩者桂枝湯。汗出而渴。或小便難者五苓散。不渴者茯苓甘草湯。 自汗 附子 用小 關 湯 有溫 汗 項 自利而汗出者。為津液少。不可攻。但用蜜煎導法。若汗多者。胃汁干也。急下之。宜大承 氣


無汗

傷寒無汗者。蓋以汗乃津液之所積也。為風暑濕氣所干。外湊皮膚則為自汗。若寒邪中 經。 內 汗 而者 不外蒸發者則無汗。經所謂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發黃。及傷寒發熱無汗。渴欲飲水。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與夫三陰為病。不得有汗。是數者皆邪行於裡而無汗者也。其水飲內蓄而無汗者。蓋水散而為津液。滲而為汗。水飲內蓄而不行。則津液不 足 桂 陽 皮 服湯一劑病証仍在。至於服三劑而不汗者。死病也。又熱病。脈躁 極也死。茲二者以無汗為真病。詎可與其餘之無汗者同日而語也。 歌曰:傷寒無汗分為七。剛痙三陰與太陽。更有陽明反無汗。下連陰易應魁罡。 又云:傷寒躁盛身無汗。或用麻黃汗不行。此是諸陽之脈極。百中無一可全生。 若還無汗渾身癢。脈更浮遲本屬虛。自是無陽難作汗。建中術附載醫書。 無陽身癢。桂枝麻黃各半湯。陽明主有汗。今反無汗。如蟲行皮中。術附湯建中湯。汗 不流 皆令自汗。惟寒邪中經。腠理致密。則津液內滲獨無汗也。此皆傷寒在表則然耳。若陰病。 若水 當 於 必


不得汗

甲乙經云:熱病脈常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躁盛而得汗者生。大抵傷 寒。 汗不 蒸法。用薪火燒地。良久掃除去火。以水洒之。蠶砂、柏葉、桃葉、糠麩皆可用。相和 鋪於 床。 傷寒亦有氣虛不能作汗者。仲景云:脈浮而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 中湯 又論云:傷寒欲得汗。與麻黃湯數劑而汗不出者不治。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諸陽之 極也。亦不治。二者蓋真病也。亦有發熱而厥。忽兩手或一手無脈。是猶重陰欲雨之時。必 不能 癖 氣虛 發 根


手足汗

傷寒手足汗出者。蓋四肢為諸陽之本。而胃主四肢。手足汗出者。陽明之証也。陽經邪 熱傳 悉 熱 汗 而手足 足然 又何以 者也。 歌曰手足如何汗不休。胃中熱聚液旁流。熱家燥糞為譫語。寒証難分水穀流。 又論云:手足汗出。熱聚於胃而津液之旁達也。亦有寒聚於胃致之。挾寒則水穀不分。 蘊熱 明中 中湯。


怫郁

怫郁者。陽氣蒸越。形見於頭面肌膚之間。聚而不散也。其証則有異焉。大便硬而氣短 者實 郁而因 面 妄 與 歌曰:怫郁陽蒸聚體膚。便堅為實噦為虛。二陽並病容顏赤。火迫身黃驚惕余。


戰栗

傷寒戰栗者。形相類而實非一也。合而言之。戰、栗非二也。析而分之。則有內外之別 焉。 戰栗 戰之 爭也 人本 者何 爭則為栗。栗其甚者也。經曰:陰中於邪心內栗也。表氣微虛。裡氣不守。故使邪中於陰也。 方 欲 者 歌曰:戰動於身栗動心。正邪勝負兩般爭。振振汗出將痊愈。鼓頷虛寒病已深。 又論云:戰栗皆陰陽之爭。戰者身為之搖也。栗者心戰而惕也。邪氣外與正氣爭則為戰 栗。 故 身 以 栗


傷寒振者。森然若寒。聳然振動者是也。傷寒振者。皆責其虛也。至於欲汗之時。其人 本虛 而戰 家發 振 若吐下後。心下逆。上沖胸。起則頭眩。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 之。 二者


瘈瘲

瘈瘲則急而縮。 則緩而伸。病至於瘈瘲 。熱氣極矣。蓋熱極生風。風主乎動。故筋脈相 引而折瘈瘲 滌熱如柴胡、梔子輩。祛風如防風、羌活輩是也。又風溫証。妄以火熏必然發黃。劇 驚癇。時時瘈瘲 。經云: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設或為醫所誤。只得用金匱風引 邪用黑豆解。歌曰:瘈瘲為引縮 為伸。熱極風生並在經。滌熱祛風猶可望。火熏發表定歸冥。


筋惕肉

傷寒筋惕肉 者。蓋傷寒頭疼身痛。惡寒發熱。必然之証也。其於筋惕肉 則非常常有之者 陽氣 大 是 益 寒 痿 治 歌曰:筋惕身 發汗多。酌量真武更無過。左邊動氣如輕汗。此証難醫奈命何。 論云:汗出過多。津液涸少。陽氣偏虛。筋肉失其所養。故惕惕 而跳動也。張氏特 設真 脾 氣 脈 俱 則自 子 其 散 下 者


傷寒懊 者。鬱悶之貌。即心中懊 郁郁然不舒暢。憒憒然無奈何?比之煩悶為尤甚也。 由 胃中 其 與 於 陽 湯 熱 歌曰:懊憹心間用陷胸。舌間苔白脈俱洪。發黃須與茵陳輩。燥糞陽明承氣攻。 又論云:懊憹者。懊憹鬱悶之狀。蓋由表証誤下。正氣內虛。於是客氣乘虛入而動膈。 胸煩懊 。心中微疼。特未如結胸之甚也。然由是而結胸亦不難矣。短氣煩躁。胸中懊憹。 心下 此邪 也。 後二


鄭聲

傷寒鄭聲為邪音也。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又曰。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 人 今 重 數 意 則氣


小便自利

小便自利。非血証則腎虛也。惟血証則小腹結而如狂。惟腎與膀胱俱虛。則不能約束製 水液 滿。 腹雖 自汗 小便 大便 是 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太陽自汗。四肢拘急。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小便數。誤服桂枝 湯 氣 歌曰:小便自利血相干。蜜導陽明腎証寒。脾約譫語腳攣急。太陽汗下大便艱。 又云:小便自利者。太陽証下焦有熱。小腹必滿。小便必不利。而反利者血証也。抵當 湯。 腹必 便自 抵 經 也 急難以 草湯。 大便則與小


下利

傷寒下利多種。須辨識陰陽。勿令差誤。三陽下利則身熱。太陰下利手足溫。少陰厥陰 下利身不熱。以此別之。大抵下利挾太陽脈証。不得即用溫藥。俗醫但見下利。便曰陰証。 用溫 太陽、陽明合病。必下利。葛根湯主之。下利而頭疼腰疼。肌熱。目痛鼻乾。其脈浮大 而長 太陽、少陽合病。自下利。黃芩湯主之。若嘔者。黃芩東加半夏、生薑。下利而頭疼胸 滿。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逆也。因相克賊。名為負也。下利身 熱。 陽屬 負者 自利不渴。屬太陰。四逆湯。理中湯主之。 自利而渴。屬少陰。白通湯。白通加豬膽湯。通脈四逆湯。豬苓湯。真武湯。四逆加人參湯 其餘下利。皆因汗下後証也。大抵傷寒下利。須看脈與外証。下利而脈大者虛也。脈微 弱者 而滑 臍 或下利清谷。濕毒瓦斯盛則下利腹痛。大便如膿血。或如爛肉汁也。下利欲飲水者。以內有熱 也。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寒毒入胃者。四逆湯。理中湯。白通東加附子。四逆散加薤白 主之。協熱利者。黃芩湯。白頭翁湯。三黃熟艾湯。薤白湯。赤石脂丸。濕毒下膿血者。桃 花湯 若少 先 生 仲景云:趺陽脈浮澀。少陰脈如經者。其病在脾。法當下利。注雲。脾虛不能製水。腎 氣平 歌曰:傷寒下利多般數。須辨陰陽勿差誤。惟有陽明合少陽。若還克賊名為負。 又云:腎虛下利苦咽乾。不識惟知臟有寒。協熱胃寒並濕毒。利而譫語下之安。 下利而譫語者。有燥屎也。調胃承氣湯。太陽、陽明合病。脈浮大而長。下利者葛根湯。 太 利 或遲而滑者。有宿食也。宜下之。小承氣湯。自利不渴屬太陰。四逆湯。理中湯。自利而渴 屬少陰。脈微者白通湯。厥逆脈不至者。白通豬膽汁湯。通脈四逆湯。咳而嘔渴。心煩不得 眠者豬苓湯。三陰下利。法當溫之。自利清水。心下痛。口乾燥者即宜下。不可不知也。溫 之四逆、理中輩。下之大柴胡、承氣湯也。三陽下利亦有飲水者。乃有熱也。治如腸垢法。 下利心中痞。自有痞而下利條。 大便硬結雖宜下。亦有諸般不可攻。腸垢 溏分冷熱。不妨步躡古人蹤。華佗雲。寒即 溏。 須依 丸。鴨 膠湯。


遺溺

水液之餘者。入胞而為尿。使胞中虛寒不能約製水液。加以邪氣乘之。故使溺自遺而不 禁也 合病 亦遺 結急 歌曰遺尿風溫戒利腸。腹膨身重合三陽。下焦不攝兼停血。腎絕狂言互証詳。


漱水不咽

陽明病。頭疼身熱。口燥。但漱水不欲入咽者必衄也。若病患無表証。不發寒熱。胸腹 滿。 歌曰:漱水陽明衄血時。頭疼口燥熱生肌。發狂瘀血無寒熱。犀角桃仁類例推。 又論云:唇燥口乾。血証中類有之。必欲取水而灌漱也。然漱水而不飲水何哉。蓋渴者 易為 是 脈 便 丸。


尋衣摸空

華佗雲。病患手循衣縫者不治。間有一二活者幸也。吐下後不解。多日不大便。日晡潮 熱。 並 太陽病。用火熏之。以致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陰陽俱虛。身體枯燥。頭汗及頸。口乾咽爛。腹滿微喘。或不大便。譫語。甚者嘔噦。循衣摸床。此証小便利則可治。 歌曰:尋衣妄語最堪憂。下後弦陽病可瘳。脈澀為陰終不救。發黃還須小便流。


傷寒方藥

(附論) 論曰:桂枝湯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常須識此,勿令誤 也。 不能發 是以 吐下 以桂 所以 辛。 溫。 辛甘 津液 者請 又曰。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實為寒邪在表。皮腠堅實。營衛不行。津液內 涸之 之。 君也 桂枝為臣者。以風邪在表。又膚緩而理疏者。則必以桂枝解其肌。是以用桂枝為臣。寒 邪在 為臣 用以 必 則衛實而營弱。仲景所謂汗出惡風者。此謂營弱衛強者是矣。故桂枝湯佐以芍藥。用和營也 麻黃湯主傷寒。寒則傷營。寒邪並於營。則營實而衛虛。內經所謂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 所並為氣虛者是也。故麻黃佐以杏仁。用利氣也。若處方之妙理。製劑之淵微。明通君子。 熟而察之乃見功焉。 又曰。青龍湯方甲乙木神也。應春而主肝。專發生之令。為敷營之主。萬物出甲開甲則有兩歧。肝有兩葉以應木葉。所以謂之青龍者。以發散營衛兩傷之邪。是應肝木之體耳。桂 枝湯主中風。麻黃湯主傷寒。二者發散之純者也。及乎大青龍湯則不然。雖為發汗之劑。而所 風兼寒。寒兼風。必用大青龍湯專主之也。見茲脈証。雖欲與桂枝湯解肌以祛風。而不能已 其寒則病不去。或欲與麻黃湯發汗以散寒。而不能去其風則病仍在。茲仲景所以特立大青龍 湯以兩解之。麻黃味甘溫。桂枝味辛熱。寒則傷營。必以甘緩之。風則傷衛。必以辛散之。 此風寒兩傷。營衛俱病。故以甘辛相合而為發散之劑。表虛膚緩者則以桂枝為主。先桂枝而後麻黃。是以桂枝為君。麻黃為臣也。表實腠密者則以麻黃為主。先麻黃而後桂枝。是以麻黃為君。桂枝為臣也。甘草味甘平。杏仁味甘苦為助。佐麻黃以發表。大棗味甘溫。生薑味 辛溫。相合佐桂枝以解肌。石膏味甘辛微寒。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風則傷陽。寒則傷陰。 營衛陰陽為風寒兩傷。則非輕劑所能獨散也。必須合輕重之劑以同散之。乃得陰陽之邪俱散。營衛之氣俱和。是以石膏為使。重劑而又專達肌表者也。夫大青龍湯發汗之重劑也。用之 稍過。則又有亡陽之失。經曰: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 。 此為逆也。又曰。一服汗出者停後服。多服則汗多亡陽。陽虛則惡風。燥煩不得眠也。即此 觀之。劑之輕重可見矣。用湯者宜詳審之。 又曰。青龍象肝木兩歧。而主兩傷之疾。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則為營與衛兩傷。 故以 且不 麻 為。寒飲傷肺。咳逆而喘則肺氣逆。內經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乾薑、細辛、半夏三者 所以為使。心下有水則腎氣燥。內經曰:腎若燥。急食辛以潤之。是以乾薑、半夏為使。以 散水寒逆氣。水寒散。津液通。則汗出而解矣。心下有水氣。散行所傳不一。故又增損之証。若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水蓄則津液不行。氣燥而渴。半夏味辛溫。燥津液者也。去之 則麻 表 之。 中冷 不利 可汗 故去 所宜 苦溫 又曰。大承氣湯者。承者順也。傷寒邪氣入胃者。謂之入府。腑之為言聚也。胃為水穀 之海 而為 用。 以酸 於內 治 黃 熱 有燥屎乃可投之也。如非大滿。則猶生寒証而病不除。況無滿實者。而結胸痞氣之病生矣。 是以脈經有曰。傷寒有承氣之戒。古人亦特謹之。 又曰。大柴胡湯者。經云:虛者補之。實者瀉之。輕重之際。臨証者須消息焉。蓋大滿 大堅 只 大 不 胡 胡 芍 實 氣者必以甘。故以半夏、生薑、大棗為之使也。一方加大黃。以大黃有將 不加大黃恐難切下。必應以大黃為使也。用方者審而行之。可得十全之 又曰。小柴胡湯者。傷寒邪氣在表者。必發表以為汗。邪氣在裡者。必蕩滌以取利。其 於不 表裡 則半 芩為 為之 以散 是以 氣已 以和表 以御之 則熱 去之 者。 人 宜通而寒則痛。邪氣入裡。裡氣不足。寒氣壅之則腹中痛。黃芩苦寒。苦性堅而寒中。故去 之 硬。去大棗加牡蠣。內經曰:甘者令人中滿。大棗甘溫。去之則硬寢散。酸以收之。牡蠣味 酸鹹寒。加之則痞消而硬去。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心下悸。小便不利。 水蓄不行也。內經曰: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黃芩苦寒。去之則蓄水浸行。內經曰:淡味 滲泄為陽。茯苓甘淡。加之則津液通流。若不渴。外有微熱。去人參加桂。不渴則津液足。 去人參者。以人參為主內之物也。外有微熱則表証多。加桂以取汗。發散邪也。若咳者。去 人 五 者 熱 又曰。梔子豉湯。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瀉之。中滿者瀉之於其內。有邪者 傳裡 邪 氣乘虛留於胸中。則謂之虛煩。應以梔子豉湯吐之。梔子豉湯吐胸中虛煩者也。梔子味苦寒。 內經曰:酸苦涌泄瀉為陰。涌者吐之也。涌吐虛煩。苦為主。是梔子為君。煩為熱勝也。涌 熱者必以苦。勝熱者必以寒。香豉味苦寒。助梔子以吐虛煩。是以香豉為臣。內經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証有中外。治有輕重。識其所以為治。依而行之。斯為良矣。 又曰。半夏瀉心湯。凡陷胸湯攻結也。瀉心湯攻痞也。邪氣結而不散。壅而不通則為結 胸。 謂 心下 是以 急食 大棗 所謂中者 氣得和。上 又曰。瓜蒂散香。華佗曰。四日在胸則可吐之。此迎而奪之之法也。千金方曰。氣浮上 部須 時也 矣。 為君 豉味 胸中痰熱涌吐而出矣。其於亡血虛家。所以不與者。以瓜蒂散為駛劑。重亡津液之藥。亡血 虛 又曰。大陷胸湯者。結胸者邪在胸中。處身之高分。邪結於是。宜若可吐。然所謂結。 若緊結之結。不能分解者也。謂陽受氣於胸中。邪氣與陽相結不能分解。氣不通壅於心下。 為硬 之。 苦性 君。 消 為使 又曰。茵陳蒿湯。玉函曰。小熱之氣。涼以和之。大熱之氣。寒以取之。發黃者熱之極 也。 者以 之氣 熱必 又曰。白虎湯。白虎者西方金神也。應秋而歸肺。熱甚於內者。以寒下之。熱甚於外者。 以 氣 熱 欲徹裡熱必以甘寒為助。是以石膏為臣。甘草味甘平。經曰:熱則傷氣。寒以勝之。甘以緩 平之物緩其中。故以甘草、粳米為之使。是太陽中 得此湯而蕩除之。即熱見白虎而盡矣。 立秋後不可服。以秋則陰氣半矣。白虎為大寒劑。於秋深之時。若不能禁而服之。則為噦逆 不能食。而成虛羸者多矣。 又曰。五苓散者。苓者令也。通行津液。克伐腎邪。專為號令者。苓之功也。五苓之中。 茯 泄為 君。朮為 味辛 枝為 又曰。理中丸者。心肺在膈上為陽。腎肝在膈下為陰。此上下臟也。脾胃應土。處在中 州。 甘以 溫中 者以 中焦 邪氣 氣壅 必 薑 聖 收而不泄也。或曰。濕勝則濡泄。術專除濕。是以下多者加之。悸者加茯苓。飲聚則悸。茯苓味甘。滲泄伏水得所宜也。渴欲得水者加朮。津液不足則渴。術甘以補津液。腹中痛者加 人參。虛則痛。本草曰。人參味甘溫。補可去弱。即人參羊肉之屬是也。寒多者加乾薑。辛 能散也。腹滿者。去白朮加附子。內經曰:甘者令人中滿。術甘壅補。於腹滿家則去之。附子味辛熱。氣壅郁腹為之滿。以熱勝寒。以辛散滿。故加附子。內經曰:熱者寒之。寒者熱 之。此之謂也。 又曰。四逆湯者。四肢逆而不溫也。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氣不足。陰寒加之。陽氣不 相順 味甘 內 辛以潤之。開發腠理使津液得通也。暖肌溫經必憑大熱。是以附子為使。此奇製之大劑也。 四逆屬少陰。少陰者腎也。腎肝位遠。非大劑則不能達。內經曰:遠而奇偶。製大其服。此 之謂也。 又曰。真武湯。真武者。乃北方水神也。而屬腎。用以治水焉。水氣在心下。外帶表而屬陽 武之 甘以 內經 曰。 故 五味子酸而收也。肺惡寒。以辛潤之。細辛、乾薑辛而潤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專滲泄 也。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酸之性泄。去芍藥。以酸泄也。辛之性散。加乾薑以散寒也。嘔者。去附子加生薑。氣上逆則嘔。附子補氣。生薑散而不相損。則氣順矣。增損之功。 非太和孰能貫之。 又云:建中湯。內經曰: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位在上。腎處在下。左右上下四臟居 焉。 則經曰 散也 桂、 焦。 合。 數多 芍藥 以健 也。 又云:脾約丸者。約者約束之約也。內經曰: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 上歸 約束 溫。 以甘 以潤 大黃 便利 又曰。抵當湯者。人之所有者氣與血也。氣為陽。氣流而不行者則易散。以陽病易治故 也。 當其 必以 虻蟲為臣。桃仁味苦甘平。肝者血之源。血結則肝氣燥。內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散血 血逐 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