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卷下 刺灸心法要訣

九鍼原始歌

九鍼因何而有名,原於天地大數生,始於一而終於九,天地人時音律星,風野九九八十一,鍼應其數起黃鐘,皮肉筋脈聲陰陽,齒氣九竅關節通。

【註】[1]『靈樞、九鍼篇』帝曰:九鍼焉生,何因有名。
[2]歧伯曰: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終於九。一法天,二法地,三法人,四法時,五法音,六法律,七法星,八法風,九法野。
[3]九鍼者,聖人起天地之數,始於一而終於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鍼之數應之,而人之身形亦應之。
[4]皮應天,肉應地,血脈應人,筋應時,聲應音,陰陽應律,齒面目應星,氣應風,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九野,此天人相通之道也。
[5]故一鍼皮,二鍼肉,三鍼脈,四鍼筋,五鍼骨,六鍼調陰陽,七鍼益精,八鍼除風,九鍼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各有所主。

鑱鍼主治法歌

鑱鍼即今箭頭鍼,主刺皮膚邪肉侵,毋令深入瀉陽氣,邪正相安榮衛均。

【註】一曰:鑱鍼式圖  [1] 經之一曰:鑱鍼者,取法於巾鍼,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
[2]鑱者,銳也;卒者,尾也。
[3]謂此鍼長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祇留一寸之鋒,欲淺刺不令深入也。
[4]鑱鍼即今箭頭鍼也,主刺邪熱病在頭身皮膚之證。
[5]毋令深入,深則有傷陽氣。
[6]故必分許淺淺刺之,使邪去而正不傷,榮衛得和,則病除矣。

員鍼主治法歌

員鍼取法於絮鍼,主治邪氣侵肉分,筩身卵鋒不傷正,利導分肉邪自平。

【註】二曰:員鍼式圖  [1]經之二曰:員鍼者,取法於絮鍼,筩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
[2]筩身卵鋒者,謂身直如作筩,末鋒員如卵銳也。
[3]員鍼即絮鍼也,主治邪氣在分肉之間,蓋筩身卵鋒,利導分肉,能使邪氣行而不傷於肌肉之正氣也。

鍉鍼主治法歌

鍉鍼之銳如黍粟,恐其深入傷肌肉,按脈勿陷以致氣,刺之邪氣使獨出。

【註】三曰:鍉鍼式圖  [1]經之三曰:鍉鍼者,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
[2]黍粟之銳者,員而微尖,利於用補者也。
[3]鍉鍼之鋒,如黍粟之銳,主治邪在脈中。
[4]不欲深入,祇按脈以候氣至,刺脈中之邪氣,若使獨出也。
[5]深按陷至肌肉,邪風雖出,而肌肉之正氣必傷矣。

鋒鍼主治法歌

鋒鍼即今三棱名,主刺瘤邪時氣壅,發於經絡痼不解,瀉熱出血榮衛通。

【註】四曰:鋒鍼式圖  [1]經之四曰:鋒鍼者,取法於絮鍼,刃三隅,長一寸六分,其上去八分,下留八分。
[2]刃三隅者,蓋直壯而銳,可以瀉熱出血也。
[3]鋒鍼即今三棱鍼,主刺時氣溫熱瘤邪也。
[4]凡發於經絡中壅痼不解之病,用三稜鍼之鋒利,以瀉熱出血,使經絡開通,榮衛調和,而壅痼之疾癒矣。

鈹鍼主治法歌

鈹鍼之鋒末如劍,主刺寒熱兩相搏,合而為癰膿已成,大膿一瀉即時和。

【註】五曰:鈹鍼式圖  [1]經之五曰:鈹鍼者,取法於劍鋒者,廣二分半,長四寸。
[2]其必廣二分半長四寸如劍鋒者,取其能開通也。
[3]鈹鍼之鋒如劍者,主刺寒熱相搏,或邪氣鬱於榮衛,凝滯不通,發為癰疽,其膿已成,用此開之,以取大膿。
[4]大膿瀉則陰陽和,而癰熱癒矣。

員利鍼主治法歌

員利形尖如氂,主治虛邪客於經,暴痹走注歷節病,刺之經絡即時痛。

【註】六曰:員利鍼式圖  [1]經之六曰:員利鍼者,取法於氂鍼,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長一寸六分。
[2]其取法於氂者,以毛之強者曰氂,用其細健可稍深也。
[3]員利鍼,尖其形如氂,員而且銳,主治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與走注歷節疼痛等病。
[4]以此刺之則經絡流通,而虛邪自去矣。

毫鍼主治法歌

毫鍼主治虛痺纏,養正除邪在徐緩,寒熱痛痺浮淺疾,靜入徐出邪正安。

【註】七曰:毫鍼式圖  [1]經之七曰:毫鍼者,尖如蚊喙,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
[2]其必尖如蚊喙者,取其微細徐緩也。
[3]毫鍼者,因取法於毫毛,故名之也。
[4]主刺邪客經絡,而為痛痺邪氣輕淺者也。
[5]凡正氣不足之人,用此鍼刺之,靜以徐往,漸散其邪,微以久留,緩養正氣,則寒邪病痺浮淺之在絡者,皆可平也。

長鍼主治法歌

長鍼主治虛邪陽,內捨骨解節腠殃,欲取深邪除遠痺,刺法得宜始可康。

【註】八曰:長鍼式圖  [1]經之八曰:長鍼者,取法於綦鍼,長七寸。
[2]為其可以取深邪遠痺也。
[3]長鍼即今環跳鍼也,主虛邪深入,內捨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
[4]凡欲取深遠疼痛之邪,必得身長末鋒之鍼,如法以刺之,方能使深邪出,遠痺解,而得安康也。

大鍼主治法歌

大鍼主刺周身病,淫邪溢於肌體中,為風為水關節痺,關節一利大氣通。
按:此九鍼,皆本於『靈樞經』中大小、長短之法,無有異也。
但細玩經中九鍼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餘之實邪,  則鍼之不宜於治虛也,從可知矣。

【註】九曰:大鍼式圖  [1]經之九曰:大鍼者,取法於鋒鍼,其鋒微員,長四寸。
[2]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可以瀉通機關也。
[3]大鍼者,即古人之燔鍼也。
[4]凡周身淫邪,或風或水,溢於肌體,留而不能過於關節,壅滯為病者,以此刺之,使關節利,大氣通,則淫邪壅於經絡,風虛腫毒傷於肌體者,皆可去也。

行鍼次第手法歌

行鍼手法口訣多,撮要編為十二歌,取穴持溫進指攝,退搓捻留搖拔合。

【註】[1]十二字分次第手法歌訣,始自三衢楊繼洲。
[2]後之諸家,口訣雖多,皆不免於繁雜。
[3]今撮其要,仍編為十二歌訣,庶簡明切當,便於後學。

一、取穴歌

取穴先將爪切深,須教毌外慕其心,令彼榮衛無傷礙,醫者方堪入妙鍼。

【註】[1]凡下鍼,用左手大指爪甲,重切所鍼之穴,令氣血開,教病者心專於內,不要外馳,然後下鍼,使鍼不傷榮衛,方堪入妙也。

二、持鍼歌

持鍼之士要心雄,手如握虎莫放鬆,欲識機關三部奧,須將此理再推窮。

【註】[1]凡下鍼之士,須心小力雄,以右手持鍼於穴上,勢若握虎,不敢放鬆,著力旋插,直至應止之處,吸氣三口,然後提鍼,徐徐而用。
[2]凡機關三才奧理,欲識於心而行於鍼者,須將此再三推窮可也。

三、溫鍼歌

溫鍼之理最為良,口內溫和審穴方,母令冷熱相爭搏,榮衛宣通始安祥。

【註】[1]凡下鍼,必先將所用之鍼,入於口中,使之溫熱,審定穴所,方可與刺。
[2]勿令冷熱相爭,庶血氣調和,而得安祥也。

四、進鍼歌

進鍼理法取關機,失經失穴最不宜,陽經取陷陰經脈,三思已定鍼之癒。

【註】[1]凡下鍼,要病人神氣定,息數勻,醫者亦如之,關機最密,切勿太忙,須細審經絡穴所在何部分,不可輕施其鍼,失於經絡穴所也。
[2]如在陽部,必取筋骨間陷下之處,則不傷於筋骨;如在陰分膕之內動脈相應間,則以爪重切經絡,少待片時,方可進鍼,而不傷於榮衛。
[3]又必三思已定,然後下鍼,病可癒矣。

五、指循歌

部分經絡要指循,只為鍼頭不緊沉,推則行之引則止,調和血氣使來臨。

【註】[1]凡下鍼,若氣不至,用指於所屬部分經絡之路,上下、左右推而行之,引而止之,往來循之,使氣血上下均勻,鍼下自然氣至沉緊,得氣即瀉之意也。

六、攝法歌

攝法原因氣滯經,大指爪甲切莫輕,以指攝鍼待氣至,邪氣流行鍼自輕。

【註】[1]凡攝鍼者,因鍼下邪氣滯濇不行也,隨經絡上下,用大指爪甲重切之,使正氣流行,則邪氣不能滯濇,而鍼下自覺活動矣。

七、退鍼歌

退鍼手法理要和,三才訣內總玄機,一部六數三吸氣,須臾疾病自然癒。

【註】[1]凡退鍼,全在手法,三才之內,皆有要訣元機,不可不知。
[2]如欲退鍼,必須緩緩而出,自地部退至人部,再漸退至天部,俱用少陰之六數瀉之,每一部六數,須要少停,三部共行三六一十八數,令病人吸氣三口,隨吸隨提,徐徐退至天部,其疾病自然除矣。

八、搓鍼歌

搓鍼瀉氣最為奇,氣至鍼纏莫就移,渾如搓線攸攸轉,急則纏鍼肉不離。

【註】[1]搓鍼者,凡進、退、搓、捻,皆催其氣以至瀉邪氣也,如覺鍼下氣緊,切勿就移,須用瀉法,但微微動轉,如搓線之狀,若轉之太緊,必至肉纏鍼頭,邪氣滯濇,而不能除矣。

九、捻鍼歌

捻鍼指法不相同,一般在手兩般功,內外轉移行上下,助正伏邪疾自輕。

【註】[1]凡捻鍼時,雖一般在手,而指法不同,故功有兩般也。
[2]如欲治上,則大指向外捻,外捻者令其氣向上也;如欲治下,則大指向內捻,內捻者令其氣至下也。
[3]內捻為之補,外捻為之瀉。
[4]如經絡向下者,轉鍼頭逆之則為迎也;經絡向上者,移鍼頭順之則為隨也。
[5]指法得宜,則正氣自復,而邪氣自退矣。

十、留鍼歌

留鍼取氣候沉浮,出入徐徐必逗留,能令榮衛縱橫散,巧妙元機在指頭。

【註】[1]留鍼者,凡出鍼至於天部,入鍼至於地區,須在皮膚肌肉間徐徐容留,令榮衛宣散方可出鍼入鍼。
[2]若出鍼太急,則血隨鍼出,反傷榮衛,其巧妙元機,全在指頭也。

十一、搖鍼歌

搖鍼三部皆六搖,依次推排在指梢,孔穴大開無窒礙,邪氣退除病自消。

【註】[1]搖鍼者,如出鍼三部欲瀉之際,每一部搖二、三搖,多者不過六搖而已。
[2]以指捻鍼,如扶人頭搖之之狀,使孔穴開大,無有窒礙,庶邪氣退除而病癒矣。

十二、拔鍼歌

拔鍼之時切勿忙,閉門存神要精詳,不沉不緊求鍼尾,此訣須當韞錦囊。

【註】[1]凡鍼畢拔鍼,最要精詳,不可輕率忙亂也。
[2]如欲出鍼,須待鍼下氣緩,不沉不緊,覺輕功滑快,方以右指捻住鍼尾,以左手大指按其鍼穴,及穴外之皮,令鍼穴門戶不開,神氣內存,然後拔鍼,庶不至於出血。
[3]此鍼家要訣,須當韞於錦囊也。

行鍼分寸法歌

行鍼分寸中指傳,屈指中節兩紋尖,男左女右童稚一,長短肥瘦審經權。

【註】[1]行鍼取分寸法,以同身寸法為準,男左手,女右手,以中指第二節,屈指兩紋尖,相去為一寸,童稚亦如之。
[2]雖人身有長短,體有肥瘦,入鍼之分數不一,而身形之長者,其指節亦長,身形短者,其指節亦短,但隨其長短,以取分寸,則自準矣。
[3]肥人肌肉肥厚,血氣充滿,宜刺三分半;瘦人肌肉瘦薄,血氣末盛,宜刺二分。
[4]然雖如此,猶當有經有權,不可執一而論,如遇不肥不瘦之人,祗在二、三分之間,酌量取之可也(圖一)。

十二經井滎俞經合原刺淺深歌

出井流滎注為俞,行經入合臟俞原,春宜鍼滎夏鍼俞,秋宜鍼合冬井間,臟病鍼俞府病合,臟腑有病皆鍼原。凡諸井穴肌肉淺,不宜深鍼自古傳。

【註】[1]井、滎、俞、經、合、原,十二經穴名也。
[2]手足陽經有原穴,手足陰經無原穴,陰之俞穴,即陰之原穴也。
[3]所出為井,井者如水之出也;所流為滎,滎者如水之流也;所注為俞,俞者如水之注也;所行為經,經者如水之行也;所入為合,合者如水之會也;原者如水之源也。
[4]夫春鍼滎者,取絡脈在分肉間,刺之淺者也;夏鍼俞者,取孫絡在肌肉皮膚之上也;秋鍼合者,亦取絡脈在分肉間,故如春時之所刺;冬鍼井者,取絡脈孫絡之下,比他時所刺,則深而留之,以冬氣入臟故也。
[5]經原之原,手足陰陽之經。
[6]諸病皆宜刺入,但所刺有深有淺,不能枚舉,此四時鍼刺之大旨,自古相傳者也。

五臟井滎俞經合歌

太陰肺脈井少商,魚際之穴號滎鄉,太淵一穴名為俞,經渠經合尺澤當。
太陰脾井隱白穴,流於大都滎來接,太白為俞經商丘,陰陵泉與合為穴。
少陰心脈井少衝,尋至少腑即名滎,神門一穴為俞穴,經合靈道少海真。
少陰腎脈井湧泉,然谷為滎本天然,太谿為俞經復溜,陰谷為合踝前旋。
厥陰心包井中衝,掌中勞宮即為滎,大陵穴取名為俞,間使經合曲澤終。
厥陰肝脈井大敦,行間之穴便為滎,太衝之處為俞穴,經合中封曲泉名。

六腑井滎俞原經合歌

陽明大腸井商陽,二間為滎俞三間,合谷原經陽谿取,曲池為合正相當。
陽明胃脈井厲兌,內庭為滎須要會,陷谷名俞衝陽原,經合解谿三里位。
太陽小腸井少澤,流於前谷為滎穴,後谿為俞原腕谷,經合陽谷小海歇。
太陽膀胱井至陰,通谷為滎亦穴名,束骨為俞原京骨,昆侖為經合委中。
少陽三焦井關衝,尋至液門號為滎,俞元中渚陽池取,經合支溝天井中。
少陽膽脈井竅陰,俠谿為滎是穴名,俞原臨泣丘墟穴,經歸陽輔合陽陵。

十二經表裏原絡總歌

臟腑有病均宜刺,原絡表裏相隨看,肺原太淵大偏歷,大腸合谷列缺端,脾原太白胃豐隆,胃脾衝陽公孫間,心原神門小支正,小心腕骨通里邊,腎原太谿傍飛陽,膀腎京骨大鍾班,三焦陽池包內關,包原大陸焦外關,膽原丘墟肝蠡溝,肝膽太衝光明閑。

【註】[1]凡臟腑有病,均可以刺以,即『難經』云:五臟六腑有病,皆取其原者是也。
[2]蓋各經有所主之病,必隨其各經表裏,先主後客並刺之。
[3]主者原穴也,客者絡穴也。
[4]如手太陰肺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太淵穴也,復刺大腸表之絡穴,即偏歷穴也;手陽明大腸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合谷穴也,復刺肺經裏之絡穴,即列缺穴也;足太陰脾經病,可刺本經裏之原穴,即太白穴也,復刺胃經表之絡穴,即豐隆穴也;足陽明胃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衝陽穴也,復刺脾經裏之絡穴,即公孫穴也;手少陰心經病,可刺本經裏之原穴,即神門穴也,復刺小腸經表之絡穴,即支正穴也,手太陽小腸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腕骨穴也,復刺心經裏之絡穴,即通里穴也;足少陰腎經病,可刺本經裏之原穴,即太谿穴也,復刺膀胱經表之絡穴,即飛揚穴也;足太陽膀胱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京骨穴也,復刺腎經裏之絡穴,即大鍾穴也;手少陽三焦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陽池穴也,復刺心包絡經表之絡穴,即內關穴也;手厥陰心包絡經病,可刺本經裏之原穴,即大陵穴也,復刺三焦經表之絡穴,即外關穴也;足少陽膽經病,可刺本經表之原穴,即丘墟穴也,復刺肝經裏之絡穴,即蠡溝穴也;足厥陰肝經病,可刺本經裏之原穴,即太衝穴也,復刺膽經表之絡穴,即光明穴也。
[5]此十二經主病之原穴為主,絡穴為客,隨表隨裏之刺法也。

肺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肺經原絡應刺病,胸脹溏瀉小便頻,灑翕寒熱咳喘短,木痛皮膚肩缺盆。

【註】[1]肺經裏之穴原太淵,大腸表之絡穴偏歷,二穴應刺之證即:胸脹、溏瀉、小便頻數,灑灑惡寒,翕翕發熱,咳嗽,喘促,短氣,皮膚,肩背,缺背,缺盆麻木疼痛,皆肺、大腸經病也(圖二)。

大腸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大腸原絡應刺病,大(大指)次(次指)不用肩臂疼,氣滿皮膚木不仁,面頰腫耳聾鳴。

【註】[1]大腸表之原穴合谷,肺經裏之絡穴列缺,二穴應刺之證即:手之大指次指不用,肩臂疼痛,皮膚麻木不仁,面頰腫,耳鳴,耳聾,皆大腸、肺經病也(圖三)。

脾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脾經原絡應刺病,重倦面黃舌強疼,腹滿時痛吐或瀉,善饑不食脾病明。

【註】[1]脾經裏之原穴太白,胃經表之絡穴豐隆,二穴應刺之證即:身重,倦怠,面黃,舌強而疼,腹滿時時作痛,或吐、或瀉,善飢而不欲食,皆脾胃經病也(圖四)。

胃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胃經原絡應刺病,項膺股胻足跗疼,狂妄高歌衣走,惡聞煙火木音驚。

【註】[1]胃經表之原穴衝陽,脾經裏之絡穴公孫,二穴應刺之證即:項、頸、胸、膺、胯、股、脛、胻、足跗疼痛,發狂妄言,高歌棄衣而走,惡煙火,聞木音即驚,皆胃、脾經病也(圖五)。

心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心經絡應刺病,消渴背腹引腰疼,眩仆咳吐下泄氣,熱煩好笑善忘驚。

【註】[1]心經裏之原穴神門,小腸表之絡穴支正,二穴應刺之證:飲水即消,背腹引腰作痛,眩暈仆倒,上咳吐,下泄氣,熱而心煩,好笑善忘,多驚,皆心與小腸經病也(圖六)

小腸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小腸原絡應刺病,顴頷耳腫苦寒熱,肩臑肘臂內外廉,痛不能轉腰似折。

【註】[1]小腸表之原穴腕骨,心經裏之絡穴通里,二穴應刺之證即:顴頷耳腫,苦寒熱,肩、臑、肘、臂內外側痛,不能轉動,腰痛似折,皆小腸,心經病也(圖七)。

腎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腎經原絡應刺病,大小腹痛大便難,臍下氣逆脊背痛,唾血渴熱兩足寒。

【註】[1]腎經裏之原穴太谿,膀胱表之絡穴飛揚,二穴應刺之證即:大腹少腹脊背疼痛,大便結燥,臍下氣逆上衝,口渴吐血,兩足寒冷,皆腎、膀胱經病也(見圖八)。

膀胱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膀胱原絡應刺病,目脫激出頭項疼,臍突大小腹脹痛,按之尿難溲血膿。

【註】[1]膀胱表之原穴京骨,腎經裏之絡穴大鍾,二穴應刺之證即:目胞脫陷淚出,頭項疼痛,臍突大腹少腹脹痛,按之其尿難出,而溲血膿,皆膀胱,腎經病也(圖九)。

三焦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三焦原絡應刺病,小指次指如廢同,目眥耳後喉腫痛,自汗肩臑內外疼。

【註】[1]三焦表之原穴陽池,心包裏之絡穴內關,二穴應刺之證即:手之小指次指如廢而不能用,目眥、耳後、咽喉腫痛,自汗,肩臑內外側疼,皆三焦、包絡經病也(見圖一○)。

心包絡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心包原絡應刺病,面紅目赤笑不休,心中動熱掌中熱,胸腋臂手痛中求。

【註】[1]心包裏之原穴大陵,三焦表之絡穴外關,二穴應刺之證即:面紅目赤,好笑不休,心中動悸,內熱,手心熱,胸腋與臂手疼痛,皆心包絡、三焦經病也(圖十一)。

膽經表裏原絡主治歌

膽經原絡應刺病,口苦胸脅痛不寧,髀膝外踝諸節痛,太息馬刀俠瘤癭。

【註】[1]膽經表之原穴丘墟,肝經裏之絡穴蠡溝,二穴應刺之證即:口苦,胸、脅、脾、膝、外踝諸節疼痛,太息,馬刀癭瘤,皆膽、肝經病也(見圖十二)

肝經表裏原絡穴主治歌

肝經原絡應刺病,頭痛頰腫脅疝疼,婦人少腹胞中痛,便難溲淋怒色青。

【註】[1]肝經裏之原穴太衝,膽經表之絡穴光明,二穴應刺之證即:頭痛,頰腫,脅疝疼痛,婦人少腹胞疼痛,大便難,小便淋,好怒色青,皆肝、膽經病也(圖十三)。

八脈交會八穴歌

公孫衝脈胃心胸,內關陰維下總同,臨泣膽經連帶脈,陽維目銳外關逢,後谿督脈內眥頸,申脈陽蹻絡亦通,列缺任脈行肺系,陰蹻照海膈喉嚨。

【註】[1]公孫二穴,是足太陰脾經穴也,通於衝脈;內關二穴,此二穴是手厥陰心包絡穴也。
四穴通於陰維脈。
四經會合循行之處,在胃心胸之間,故主治胃與心、胸之病也。
[2]臨泣二穴,是足少陽膽經穴也,通於帶脈;外關二穴,此二穴是手少陰三焦經穴也。
四穴通於陽維脈。
四經會合連絡之處,在於目銳眥、耳後、頰、頸、肩之時,故主治目銳眥、耳後、頰、頸、肩之病也。
[3]後谿二穴,是手太陽小腸經穴也,通於督脈;申脈二穴,此二穴是足太陽膀胱經穴也。
四穴通於陽蹻脈。
四經會合別絡之處,在於目內眥、頸、項、耳、肩、膊、小腸、膀胱之間,故主治目內眥、頸、項、耳、肩、膊、小腸、膀胱之病也。
[4]列缺二穴,是手太陰肺經穴也,通於任脈;照海二穴,此二穴是足少陰腎經穴也,四穴通於陰蹻脈。
四經會合繫絡之處,在於肺系、咽喉、胸膈之間,故主治肺系、咽喉、胸膈之病也。

衝脈公孫穴主治歌

九種心疼病不寧,結胸翻胃食難停,酒食積聚腸鳴見,水食氣疾膈臍疼,腹痛脅脹胸膈滿,瘧疾腸風大便紅,胎衣不下血迷心,急刺公孫穴自靈。

【註】[1]九種心疼者:曰飲、曰食、曰風、曰冷、曰熱、曰悸、曰蟲、曰注、曰去來補。
[2]結胸者,胸滿硬痛也。
[3]翻胃者,朝食暮吐,食難停留也。
[4]傷酒,傷食、積滯,腸胃雷鳴,水食,氣疾,膈間臍腹疼痛,兩脅作脹,胸膈滿悶,瘧疾腸風,大便下血,以及婦人胞衣不下,瘀血上攻迷心,皆宜刺此公孫穴,則立應也(圖十四)。

陰維內關穴主治歌

中滿心胸多痞脹,腸鳴泄瀉及脫肛,食難下膈傷於酒,積塊堅硬橫脅旁,婦女脅疼並心痛,裏急腹痛勢難當,傷寒不解結胸病,瘧疾內關可獨當。

【註】[1]中滿心胸痞脹,謂腹滿胸痞脹不通快也。
[2]腸鳴泄瀉,謂暴瀉脫肛也。
[3]食難下膈傷於酒者,謂嘔吐食不能下,或因酒傷也。
[4]積塊堅硬,橫衝於脅,婦女心脅疼痛,裏急脹痛,傷寒結胸硬痛,瘧疾,裏實等病,皆刺內關,無不癒矣(圖十五)。

帶脈臨泣穴主治歌

中風手足舉動難,麻痛發熱筋拘攣,頭風腫痛連項,眼赤而疼合頭眩,齒痛耳聾咽腫證,游風搔癢筋牽纏,腿疼脅脹肋肢痛,鍼入臨泣病可痊。

【註】[1]中風手足舉動難,謂手足不隨也。
[2]若疼痛麻木拘攣,兼發熱者,風熱也。
[3]頭風旋暈及腫痛連、項、目、牙齒、兩耳、咽喉皆赤腫痛,游風搔癢,筋脈牽引,腰、脅、四肢與肋疼痛等證,皆宜刺此臨泣穴,立時有奇功也(見圖十六)。

陽維外關穴主治歌

肢節腫疼與膝冷,四肢不遂合頭風,背胯內外筋骨痛,頭項眉稜病不寧,手足熱麻夜盜汗,破傷跟腫目睛紅,傷寒自汗烘烘熱,惟有外關鍼極靈。

【註】[1]四肢骨腫痛,兩膝痺冷,手足不遂,偏正頭風,脊背、腰胯、筋骨、頭項、眉稜疼痛,手足發熱麻木,夜間盜汗,及破傷游風,腳跟腫痛,兩眼赤紅,傷寒陽明自汗,蒸熱烘烘,皆宜刺外關穴。
其病立已(圖十七)。

督脈後谿穴主治歌

手足拘攣戰掉眩,中風不語並癲癇,頭疼眼腫漣漣淚,背腰腿膝痛綿綿,項強傷寒病不解,牙齒腫喉病難,手足麻木破傷風,盜汗後谿穴先砭。

【註】[1]手足拘攣者,屈伸難也。
[2]戰掉者,手足顫搖不能握也。
[3]眩者,暈也。
[4]中風卒然昏仆,不能語言,癲癇不省人事,瘛瘲抽掣,頭痛及暴發火眼,熱淚常流,行痺,腿、腿、背、腰周節身疼痛,項強,傷寒,感冒,汗不出,不能解,上下牙齒、、齦、咽、喉腫疼,手足麻木不仁,破傷受風,寢汗等證,先砭後谿穴,開通脈道,無不癒矣(圖十八)。

陽蹻申脈穴主治歌

腰背脊強足踝風,惡風自汗或頭痛,手足麻攣臂間冷,雷頭赤目眉稜痛,吹乳耳聾鼻?血,癲肢節苦煩疼,遍身腫滿汗淋漓,申脈先鍼有奇功。

【註】[1]腰背脊強,不能俯仰也。
[2]足內踝紅腫,名繞踝風也。
[3]足外踝紅腫,名穿踝風也。
[4]惡風自汗與雷頭風痛,暴發火眼,眉稜骨痛,手足麻木拘攣,臂冷,及婦人吹乳,乳房紅腫(未產者名內吹,已產者名外吹也),耳聾鼻衄,癲癇抽搐,肢節煩疼,遍身腫滿,頭汗淋漓等證,此皆風熱痰飲,流注攻衝為病,並宜先鍼申脈,立時有功(圖十九)。

任脈列缺穴主治歌

痔瘡肛腫泄痢纏,吐紅溺血嗽咳痰,牙疼喉腫小便澀,心胸腹疼噎咽難,產後發強不能語,腰痛血疾臍腹寒,死胎不上攻膈,列缺一刺病乃痊。

【註】[1]內痔肛腫,泄痢赤白,咳痰唾血、溺血,及牙齦咽喉腫痛,小便赤澀艱難,心胸腹痛,噎咽不快,產後敗血,上干心氣,身發強直,不能言語;或瘀滯至腰痛,臍腹間寒,子死腹中,胎衣不下,上攻膈塞,並刺列缺,其證必痊(圖二十)。

陰蹻照海穴主治歌

喉閉淋澀與胸腫,膀胱氣痛並腸鳴,食黃酒積臍腹痛,嘔瀉胃翻及乳癰,便燥難產血昏迷,積塊腸風下便紅,膈中不快梅核氣,格主照海鍼有靈。

【註】[1]上焦火盛,咽喉閉塞不通,下焦熱結,膀胱氣痛,小便淋澀,胸中腫痛;或食積酒積,內蓄傷脾,發黃;或臍腹痛;或嘔瀉,胃翻吐食,乳癰,大便燥結,及婦人生產艱難,瘀血塊痛,昏迷,腸風下血不已;或隔中之氣,怏怏不快,如梅核氣格塞咽喉之間,咯之不出,咽之不下等疾,急刺照海穴,則諸證自散(圖二十一)。

手足十二經所屬歌

五臟六腑共包絡,手足所屬三陰陽,太陰足脾手肺臟,陽明足胃手大腸,少陰足腎手心臟,太陽足膀手小腸,厥陰足肝手包絡,少陰足膽手焦當。

【註】[1]五臟:心、肝、脾、肺、腎,六腑: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共包絡分屬手足三陰三陽,為十二經也。
[2]如肺手太陰,心手少陰,心包絡手厥陰,手之三陰也;手太陽小腸,手陽明大腸,手少陽三焦,手之三陽也;足太陽膀胱,足陽明胃,足少陽膽,足之三陽也;足太陰脾,足少陰腎,足厥陰肝,足之三陰也。

天干十二經表裏歌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胱癸腎臟,三焦陽腑須歸丙,包絡從陰丁火旁,陽干為表陰干裏,臟腑表裏配陰陽。
按:舊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絡同歸八癸方。
夫三焦為決瀆之官,猶可言壬,而包絡附於心主,烏可云癸?
況二臟表裏,皆相火也,故改正之。

【註】[1]甲、丙、戊、庚、壬陽干也,乙、丁、己、辛、癸陰干也。
[2]陽干為表為腑,陰干為裏為臟,故曰:臟腑表裏配陰陽也。

地支十二經流注歌

每日寅時從肺起,卯時入大腸經,辰胃已脾午心火,未時應注小腸經,申屬膀胱酉屬腎,戍走包絡亥焦宮,子膽丑肝寅又肺,十二經脈周環行。

【註】[1]人有十二經,晝夜有十二時,每一經主一時。
[2]先從寅時入肺起,卯入於大腸,辰入於胃,已入於脾,午入於心,未入於小腸,申入於膀胱,酉入於腎,戌入於包絡,亥入於三焦,子入於膽,丑入於肝,至於寅時,則又從肺起,此十二經與十二時,相循環而行者也。

十二經相傳次序歌

肺大胃脾心小腸,膀腎包焦膽肝續,手陰臟手陽手頭,足陰足腹陽頭足。

【註】[1]人身正脈,十有二經,每於平旦寅時,營氣始於中焦,上注於手太陰肺經,自胸中而出於中府,至於少商,以次行於手陽明大腸等十二經,終於足厥陰肝經,而復始於太陰肺經也。
[2]凡手之三陰,從臟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陰,從足走腹;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3]周流不息,循環無端也。

十二經起止歌

肺起中府止少商,大腸商陽止迎香,胃起承泣終厲兌,脾起隱白大包鄉。
心起極泉少衝止,小腸少澤止聽宮,膀胱睛明止至陰,腎起湧泉俞腑終,包絡天池中衝止,三焦關衝止竹空,膽瞳子止竅陰,肝起大敦止期門。

十二經穴周流歌

中府為初注少商,少商別絡注商陽,商陽復向迎香走,香接頭維至庫房,維下降兮趨厲兌,兌傳隱白至胸鄉,隱白上升達大包,大包仍續極泉場,泉貫少衝心部井,少澤相連即小腸,澤會聽宮睛明分,睛明下造至陰強,至陰斜出湧泉底,泉穴還歸腧腑臟,腧腑天池橫絡截,池出中衝心主張,中衝並與關衝合,關衝宛轉絲竹傍,絲竹更貫朣窌穴,瞳窌下入竅陰方,竅陰橫亙大敦井,敦上期門肝脈當,期門厲遍還中府,經絡周流仔細詳。

十二經氣血多少歌

多氣多血惟陽明,少氣太陽厥陰同,二少太陰常少血,六經氣血要分明。

【註】[1]手陽明大腸、足陽明胃,此二經多氣多血之經也;三焦、膽、腎、心、脾、肺,六經多氣少血也;心包絡、膀胱、小腸、肝,此四經乃多血少氣也。

周身名位骨度

【註】[1]頭者,人之首也。凡物獨出之首,皆名曰頭。

【註】[1]頭者,頭骨之髓也。俗名腦子顛

【註】[1]顛者,頭頂也。顛頂之骨,俗名天靈蓋。

【註】[1]囟者,顛前之頭骨也。身兒初生未闔名曰囟門,已闔名曰囟骨,即天靈蓋後合之骨。

【註】[1]凡前曰面,凡後曰背,居頭之前,故曰面也。

【註】[1]顏者,眉目間名也。
額顱

【註】[1]前額髮際之下,兩眉之上,名曰額。一曰顙者,亦額之謂也。
頭角

【註】[1]額兩旁稜處之骨也。
鬢骨

【註】[1]即兩太陽之骨也。

【註】[1]目者,司視之竅也。
目胞

【註】[1]目胞者,一名目窠,一名目裹,即上下兩目外衛之胞也。
目綱

【註】[1]目綱者,即上、下目胞之兩瞼邊,又名曰睫,司目之開闔也。
目內眥

【註】[1]目內眥者,乃近鼻之內眼角,以其大而圓,故又名大眥也。
目外眥

【註】[1]目外眥者,乃近鬢前之眼角也。以其小而尖,故稱目銳眥也。
目珠

【註】[1]目珠者,目睛之俗名也。
目系

【註】[1]目系者,目睛入腦之系也。
目眶骨

【註】[1]目眶者,目窠四圍之骨也。上曰眉稜骨,下即骨,骨之外即顴骨。 

【註】[1]目下之眶骨,顴骨內下連上牙床者也。

【註】[1]頞者,鼻梁即山根也。

【註】[1]鼻者,司臭之竅也。兩孔之界骨,名曰鼻柱;   下至鼻之盡處,名曰準頭。

【註】[1]頄者,內鼻旁間,近生門牙之骨也。

【註】[1]顴者,面兩旁之高起大骨也。

【註】[1]顑者。俗呼為腮,口旁頰前肉之空軟處也。

【註】[1]耳者,司聽之竅也。

【註】[1]蔽者,耳門也。
耳郭

【註】[1]耳郭者,耳輪也。

【註】[1]頰,耳前顴側面兩旁之稱也。
曲頰

【註】[1]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 者也。
頰車

【註】[1]頰車者,下牙床骨也。總載諸齒,能咀食物,故名頰車。
人中

【註】[1]人中者,鼻柱之下,唇之上,穴名水溝。

【註】[1]口者,司言食之竅也。

【註】 [1]唇者,口端也。

【註】[1]吻者,口之四周也。

【註】[1]頤者,口角後顑之下也。

【註】[1]頦者,口之 下唇至未之處,俗名下把殼也。

【註】[1]頷者,頦下結喉上,兩側肉之空軟處也。

【註】[1]齒者,口齗所生之骨也,俗名曰牙。
有門牙、虎牙、槽牙、上下盡根牙之別。

【註】[1]舌者,司味之竅也。
舌本

【註】[1]舌本者,舌之根也。
頏顙

【註】[1]頏顙者,口內之上二孔,司分氣之竅也。
懸壅垂

【註】[1]縣壅垂者,張口視喉上,似乳頭之小舌,俗名碓嘴。
會厭

【註】[1]會厭者,復喉管之上竅,似皮似膜,發聲則開,咽食則閉,故為聲音之戶也。

【註】[1]咽者,飲食之路也,居喉之後。

【註】[1]喉者,通聲息之路也,居咽之前。
喉嚨

【註】[1]喉嚨者,喉也,肺之系也。

【註】[1]嗌者,咽也,胃之系也。
結喉

【註】[1]結喉者,喉之管頭也。其人瘦者多外見頸前,肥人則隱於肉內,多不見也。
胸膺

【註】[1]胸者,缺盆下腹之上,有骨之處也;膺者,胸前兩旁高處也,一名曰臆,胸骨肉也俗名胸膛。
骭

【註】[1]肝者,胸之眾骨名也。

【註】[1]乳者,膺上突起兩肉有頭,婦人以乳兒者也。
鳩尾

【註】[1]鳩尾者,即蔽心骨也。其質係脆骨,在胸骨之下岐骨之間。
膈【註】[1]腹者,膈之下曰腹,俗名曰肚;臍之下曰少腹,亦名小腹。

【註】[1]臍者,人之初生胞蒂之處也。
毛際

【註】[1]毛際者,小腹下橫骨間叢毛之際也,下橫骨俗名蓋骨。

【註】[1]篡者,橫骨之下,兩股之前,相合共結之凹也。前、後兩陰之間,名下極穴,又名屏翳穴,會陰穴,及男女陰氣之所也。
睪丸

【註】[1]睪丸者,男子前陰兩丸也。
上橫骨

【註】 [1]上橫骨在喉前宛宛中,天突穴之外,小灣橫骨旁,接拄骨之骨也。
拄骨

【註】[1]拄骨者,膺上缺盆之外,俗名鎖子骨也。內接橫骨,外接肩解也。
肩解

【註】[1]肩解者,肩端之骨節解處也。
骨按:

【註】[1]骨者,肩端之骨也,即肩胛骨頭臼之稜骨也。其臼接臑骨上端,俗曰肩頭。其外曲捲翅骨,肩後之稜骨也。其下稜骨,在背肉內。
肩胛

【註】[1]肩胛者,即骨之末成片骨也。亦名肩髆,俗名板子骨。

【註】 [1]臂者,上身兩大支之通稱也。一名曰肱,俗名肐膊;   肐膊中節上、下骨交接處,名曰肘;肘上之骨曰臑骨;   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輔二骨,輔骨在上,短細偏外;   正骨居下,長大偏內,俱下接腕骨也。

【註】[1]腕者,臂掌骨接交處,以其宛屈故名也。
當外側之骨,名曰高骨,一名銳骨,亦名踝骨。
掌骨

【註】[1]掌者,手之眾指之本也。掌之眾骨名雍骨,合湊成掌,非塊然一骨也。

【註】[1]魚者,在掌外側之上隴起,其形如魚,故謂之魚也。

【註】[1]手者,上體所以持物也。
手心

【註】[1]手心者,即掌之中也。
手背

【註】[1]手背者,手之表也。
指骨

【註】[1]指者,手指之骨也。第一大指名巨指,在外二節,本節在掌;   第二名食指,又名大指之次指,三節在外,本節在掌;   第三中指名將指,三節在外,本節在掌;   第四指名無名指,又名小指之次指,三節在外,本節在掌;   第五指為小指,三節在外,本節在掌。
其節節交接處,皆有碎骨筋膜聯絡。
爪甲

【註】[1]爪甲者,指之甲也,足趾同。
岐骨

【註】[1]岐骨者,凡骨之兩叉者,皆名岐骨,手足同。

【註】[1]臑者,肩髆下內側對腋處,高起軟白肉也。

【註】[1]腋者,肩之下脅之上際,俗名肐肢窩。
脅肋

【註】[1]脅者,腋下至肋骨盡處之統名也。曰肋者,脅之單條骨之謂也,統脅肋之總,又名曰胠。
季脅

【註】[1]季脅者,脅之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
【註】[1]者,脅下無肋骨空軟處也。
腦後骨

【註】[1]腦後骨者,俗呼腦杓。
枕骨

【註】[1]枕骨者,腦後骨之下隴起者是也。
其骨或稜、或平、或長、或圓不一。
完骨

【註】[1]耳後之稜骨,名曰完骨,在枕骨下兩旁之稜骨也。
頸項

【註】[1]頸項者,頸之莖也,又曰頸者,莖之側也;   項者,莖之後也,俗名脖項。
頸骨

【註】[1]頸者,頭之莖骨,肩骨上際之骨,俗名天柱骨也。
項骨

【註】[1]項骨者,頭後甚骨之上三節圓骨也。

【註】[1]背者,後身大椎以下,腰以一之通稱也。

【註】 [1]膂者,夾脊骨兩旁肉也。

周身名位骨度

脊骨

【註】[1]脊骨者,脊膂骨也,俗名脊梁骨。
腰骨

【註】[1]腰骨者,即脊骨十四椎下,十五、十六椎間,尻上之骨也。
其形中凹、上寬、下窄,方圓,二三寸許,兩旁四孔,下接尻骨上際也。

周身名位骨度

【註】[1]胂者,腰下兩旁,髁骨上之肉也。

【註】[1]臀者,胂下尻旁大肉也。
尻骨

【註】[1]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   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上四節紋之旁,左右各四孔,骨形內凹如瓦,長四五寸許,上寬不窄,末節更小,如人參蘆形,名尾閭,一名端,一名橛骨,一名窮骨;在肛門後,其骨上外兩旁形如馬蹄,附著兩髁骨上端,俗名骻骨。

【註】[1]肛者,大腸下口也。
大橫骨、髁骨、楗骨

【註】[1]下橫骨在少腹下,其形如蓋,故名蓋骨也。其骨左右二大孔,上兩分出向後之骨,首如張扇,下寸許弣著於尻骨之上,形如馬蹄之處,名曰髁骨;下兩分出向前之骨,末如楗柱,在於臀內,名曰楗骨;與尻骨成鼎足之勢,為坐之主骨也,婦人俗名交骨;其骨面名曰髖,俠髖之臼名曰機,又名髀樞,外接股之脾骨也,即環跳穴處,此一骨五名也。

周身名位骨度

【註】[1]股者,下身兩大支之通稱也,俗名大腿小腿。
中節上、下交接處,名曰膝。膝上之骨曰髀骨,股之大骨也;   膝下之骨曰胻骨,脛之大骨也。
髀骨

【註】[1]髀骨者,膝上之大骨也。上端如杵,接於髀樞,下端如錘,接於胻骨也。
胻骨

【註】[1]胻骨者,俗名脛骨也。其骨兩根,在前者名成骨,又名骭骨,形粗,膝外突出之骨也;在後者名輔骨,形細,膝內側之小骨也。
伏免

【註】[1]伏兔者,髀骨前膝之上,起肉似俯兔,故曰伏兔。
膝解

【註】[1]膝解者,膝之節解也。
臏骨

【註】[1]臏骨者,膝上蓋骨也。
連骸

【註】[1]連骸者,膝外側二高骨也。
%\e周身名位骨度膕

【註】[1]膕者,膝後屈處,俗名腿凹也。

【註】[1]者,下腿肚也,一名腓腸,俗名小腿肚。
踝骨

【註】 [1]踝者,胻骨之下,足附之上,兩旁突出之高骨,在外為外踝,在內為外踝也。

【註】[1]足者,下體所以趨走也,俗名腳。

跗骨

【註】[1]跗者,足背也,一名足趺,俗稱腳面。跗骨者,足趾本節之眾骨也。
足心

【註】[1]足心者,即踵之中也。
跟骨

【註】[1]跟,足後根之骨也。

【註】[1]趾者,足之指也,其數五,名為趾者,別於手也。
居內之大者名大趾,第二趾名大趾之次趾,第三趾名中趾,第四名小趾之次趾,第五居外之小者名小趾。
足之指節與手指節同,其趾之本節後內側,圓骨形突者,名核骨。
三毛

【註】[1]足大趾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聚毛。

【註】[1]踵者,足下面著於地之謂也,俗名腳底板(見圖二十二、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