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并治第十八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註】
諸浮數脈,謂寸、關、尺六脈俱浮數也。浮脈主表,數脈主熱,若是表邪,則當發熱而洒淅惡寒也。今非表邪,應當發熱,不當惡寒,若有痛處,乃當發癰之診,非表邪之診也。
【集註】
周揚俊曰:病之將發,脈必兆之。夫浮數陽也,熱也,浮數兼見,為陽中之陽,是其熱必盡顯於外矣。而反洒淅惡寒,證不相應,何哉?必其氣血凝滯,榮衛不和,如經所謂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陽氣有餘,榮氣不行,乃發為癰是也,況其身已有痛處乎。夫脈之見者陽也,其將發而痛者亦屬陽,故曰: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註】
諸癰腫者,謂諸陰陽癰腫也。不論陰陽,凡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當以手掩之腫上,熱則能腐化成膿。故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也。
【集註】
周揚俊曰:師之所以教人,知癰已成欲其潰,未成托之起也。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註】
癰生於內,則氣血為癰所奪,不能外營肌膚,故枯皺如甲錯也。腹皮急似腫脹,但按之軟,詢之腹無積聚,審之身無表熱,診之脈數,非有外證也。此為腸內有癰膿也,主之薏苡附子敗醬散,流通腸胃,消癰腫也。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敗醬(一名苦菜)五分
上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集註】
徐彬曰:薏苡寒能除熱,兼下氣勝濕,利腸胃,破毒腫;敗醬善排膿破血利,結熱毒氣,故以為臣;附子導熱行結,故為反佐。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
【註】此承上條,詳發其證,以明其治也。腸癰者,其證則少腹腫硬,按之即痛,可知癰在內也;溺時如淋,尿色自調,可知腫礙之也。時時發熱,汗出惡寒,似有表病,而實非表病也。其脈遲緊,則陰盛血未化,其膿未成,可下之,大便當有血也。若其脈洪數,則陽盛血已腐,其膿已成,不可下也。下之以大黃牡丹湯,消瘀瀉熱也。
大黃牡丹湯方
大黃四兩 牡丹一兩 桃仁五十個 芒硝三合 瓜子半升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集解】
李曰:大黃、芒硝泄熱,桃仁行瘀,丹皮逐血痺,去血分中伏火,瓜子主潰膿血。
問曰:寸口脈微而濇,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註】
脈微氣奪也,脈濇血奪也,故曰:法當亡血汗出也。設無亡血汗出等病,則必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集註】
李曰:汗出亡陽,則脈微;亡血傷陰,則脈濇。微與濇皆陰脈也,設不汗而瘡瘍全瘡,雖不亡陽而亡血,故亦見微濇之脈也,總是榮衛虛衰之故。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註】
此承上條以明其治也。金瘡,謂刀斧所傷之瘡也。亡血過多,經絡血虛,風寒易得干之,故用王不留行散,一以止血出,一以防外邪也。小瘡粉之,即外敷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八月八日採)十分 蒴藋細葉(七月七日採)十分 桑東南根(白皮,三月三日採)十分 甘草十八分 川椒(除目,及閉口,去汗)三分 黃芩二分 乾薑二分 芍藥二分 厚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集解】
徐彬曰:此乃概治金瘡方也。蓋王不留行,性苦平,能通利血脈,故反能止金瘡血、逐痛;蒴藋亦通利氣血,尤善開痺,周身肌肉肺主之;桑根白皮最利肺氣,東南根向陽,生氣尤全,以復肌肉之主氣,故以此三物,甚多為君。甘草解毒和榮,尤多為臣。椒、薑以養其胸中之陽,厚朴以疏其內結之氣,芩、芍以清其陰分之熱為佐。若有風寒,此屬經絡客邪,桑皮止利肺氣,不能逐外邪,故勿取。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註】
浸淫瘡者,浸謂浸浸,淫謂不已,謂此瘡浸淫留連不已也。從口流向四肢者輕,以從內走外也,故曰可治;從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從外走內也,故曰不可治。浸淫者,猶今之癩癘之類。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
【按】
此承上條以明其治,黃連粉方脫簡。
【集解】
尤怡曰:黃連粉方未見大意,以此為濕熱浸淫之病,故取黃連一味為粉粉之,苦以燥濕,寒以除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