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疾統論

內經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睛。睛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絡其窠。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
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後世五輪八廓蓋本諸此。)是故瞳子黑眼法於陰。白眼赤脈法於陽。
陰陽合傳而精明也。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人臥則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心合脈。諸脈皆屬於目。目者宗筋之所聚。上液之道也。泣不止,則液竭。液竭則精不灌。精不灌,則目無所見矣!氣脫者。目不明。目 外決於面者,為銳 。(屬少陽。)近鼻上為內。上為外 。(屬太陽。)下為內 。(屬陽明。)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邪客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 始。
東垣曰。經云:諸脈皆屬於目。目得血而能視。又云:心事煩冗。飲食失節。勞役過度,故脾胃虛弱。心火大盛,則百脈沸勝。血脈逆行。邪害空竅。夫五臟六腑之精氣,皆稟受於脾土,而上貫於目。目者血之宗也,故脾虛則五臟之精氣皆失所司,不能歸明於目。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靜而安。相火代行其令。相火者。胞絡也。主百脈,皆榮於目。既勞役運動。勢乃妄行,及因邪氣所並,而損其血脈,故諸病生焉。凡醫者不理脾胃,及養血安神。治標不治本。不明正理也。
子和云:目不因火則不病,如氣輪變赤。火乘肺也。肉輪赤腫。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醫。火乘肝與腎也。赤脈貫目。火自甚也。能治火者。一句可了,故內經云:熱勝則腫。治火之法。在藥則咸寒。吐之下之。在針則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腫者可使立消。惟小兒不可刺囟會。為肉分淺薄。恐傷其骨。然小兒水在上。
火在下,故目明。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內經云:血實者宜決之。又云:虛者補之。實者瀉之,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暴怒大憂之所致也,皆禁出血。止宜補肝養腎。目暴腫。隱澀難開者。以三棱針刺前頂百會穴。出血大妙。宜淺勿深。深則傷骨。惟後頂強間腦戶風府四穴。
不可輕用針灸。以多忌犯故也。目忽盲不見物,此相火也。太陽陽明氣血俱盛。乃刺其鼻中攢竹穴與頂前五穴。大出血立明。他經出血,其病轉劇,故曰:刺太陽陽明則目愈明。刺少陽陽明則目愈昏。近世有以光明草於上下胞打出血絲。往往獲效,即三棱針刺血之法。惟可施之於有餘暴發耳。
外障屬風熱上壅。上下胞 肉。蓓蕾磨蕩其睛。久之生翳蔽其睛明。當消風散熱。外用點藥退之。
內障屬虛挾氣郁。黑水神光昏翳。外似好眼而不能照物。不痛不癢。惟不能睹,須分氣血脾胃治。
銀海精微曰。夫眼者,乃五臟之精華,如日月麗天。昭明而不可掩者也,其首尾赤 屬心。
其滿眼白睛屬肺,其烏睛裹擷屬肝,其上下肉胞屬脾,而中間一點黑瞳如漆者。腎實主之。是隨五臟各有証應。然論所主,則瞳子之關系重焉。何以言之。目者肝之外候也。肝取木。腎取水。
水能生木。子肝母腎。焉有子母而能相離者哉,故肝腎之氣充,則精彩光明。肝腎之氣乏,則昏蒙眩暈。烏輪赤暈。刺痛浮漿,此肝熱也。眼生新淚。枯黃繞睛,此肝虛也。瞳神開大。淡白偏斜,此腎虛也。瞳神緊小,或帶微黃,此腎熱也。一虛一實。以此驗之。凡熱沖發於眼,皆當清心補肝。又不可拘執其水生木之說。析而論之,則拘急牽颼。瞳胞白癢而清淚。不赤不痛,是謂風眼。烏輪突起。胞硬紅腫。眵淚濕漿。裡熱刺痛,是謂熱眼。眼昏而淚。胞腫而軟。上壅朦朧。
酸澀微赤,是謂氣眼,其或風與熱並,則癢而浮赤。風與氣薄,則癢而昏沉。血熱交聚,故生淫膚粟肉紅縷偷針之類。氣血不至,故有眇視胞垂雀目盲障之形。淡紫而隱紅者,為虛火。鮮紅而赤者,為實熱。兩 逞露。生 肉者,此心熱血旺。白膜紅膜如拘輪者,此氣滯血凝。熱証瞳神肉壅。白睛帶濕。色浮而赤者也。冷証瞳神青綠。白睛枯槁。氣沉而濁也。眼熱經久。複有風冷所乘,則赤爛。眼中不赤。但為痰飲所注,則作痛。肝氣不順而挾熱。所以羞明。肝熱蓄聚而傷胞。所以胞合,此外証之大概。然而五臟不可缺一。脾與肺獨無預。何也?曰:白睛帶赤,或紅筋者,其熱在肺。上胞下瞼,或目胞間如疥點者,其熱在脾。脾主味也。五味榮養諸中,則精神發於外。肺主氣也。水火升降。榮衛流轉。非氣孰能使之。前所云五臟各有証應。於此又可推矣!雖然。眼之為患。多生於熱,其間用藥。大抵以清心涼肝。調血順氣為先。有如腎家惡燥。
設遇虛証,亦不過以當歸、地黃輩潤養之。輕用溫藥不可也。至於退翳一節。尤關利害。凡翳起肺。肺家受熱。輕則朦朧。重則生翳,如珍珠,如碎米者易散。翳狀如梅花者難消。雖翳自熱生。
然治法先退翳而退熱。若謂熱極生翳。先去赤熱,則血為之冰,而翳不能去矣,其有赤眼。涼藥與之過多。又且滌之以水。不反掌而水凝矣!眼特一團水,且水性澄清。尤不可拘拘於點洗。喜怒失節。嗜欲過度。窮役眼力。泣涕過多。凌寒沖風。當暑觸熱。不避煙火。飲啖熱多,此皆患生於臟腑者也。專事點洗可乎。有能靜坐澄神。愛護目力。放懷息慮。心逸目休。調和飲食以養之。斟酌藥餌以平之。明察秋亳。斷可必矣!
五輪八廓所屬。五輪者。肝屬木。曰風輪。在眼為黑睛。心屬火。曰血輪。在目為二 。脾屬土。
曰肉輪。在目為上下胞,其上屬脾,而下屬胃。肺屬金。曰氣輪。在目為白仁。腎屬水。曰水輪。
在目為瞳神,此為眼目之根本。又藉血為之胞絡也。逮夫八廓。有名無位。膽之府為山廓。又名清淨廓。大腸之府為天廓。又名傳送廓。膀胱之府為澤廓。又名津液廓。肝之府為風廓。又名養化廓。腎之府為水廓。又名會陰廓。命門之府為火廓。又名抱陽廓。脾胃之府為地廓。又名水穀廓。小腸之府為雷廓。又名關前廓,此雖眼目之源派,而實無關於治療也。五臟或蘊積風熱,或有七情之氣。鬱結不散。上攻眼目。各隨五臟所屬而見,或腫而痛。羞澀多淚,或生冷翳障膜。
昏暗失明。治之須究其源。風則散之。熱則清涼之。氣結則調順之。切不可輕用針刀鉤割。偶得其愈。出乎僥幸。倘或不然。終身之害。又目不可過用寒涼。恐冰其血。凝而不流,亦成痼疾。
當量人之老少。氣體虛實用藥。又有腎虛者,亦令人眼目無光,或生冷翳。當暖腎經。北方之人患服,皆是目冒飛沙。夜臥熱炕。二氣交蒸。治宜多用涼藥。稟氣與南方不同也。又痘疹之後。
毒瓦斯鬱於肝。氣不能瀉。發於眼目。傷於瞳神者。素無治法也。

開導說

開導之法。蓋由陰虛火盛。經絡郁滯,不得通暢而設,其處有五。謂迎香。內睥。上星。耳際左右。兩太陽穴也。內睥。正隊之沖鋒也,其功雖遲。漸收而平順。兩太陽。擊其左右翼也。
其功次之。上星穴。絕其餉道也。內迎香。抵賊之巢穴也。成功雖速。乘險而征。耳際。擊其游騎耳。道遠功卑。智者不取,此實極危之良術。挫敵之要機。與其閉門捕賊。不若開門逐之為良法也。若病淺而邪不勝正者。固內治而邪自退矣!倘或六陽炎熾。不若開導通之。縱使其虛。雖有所傷。以藥內治,而補其所虧。庶免瘀滯至極,而有潰爛枯凸之患。

點服藥說

病有內外。治各不同。內疾已成。外証若無。點之何益。外有紅絲赤脈。若初發乃微邪。退後乃余賊。點亦可消。服之猶愈。內病始盛而不內治。只泥外點者。不惟徒點無功,且有激發之患。內病既成。外病已見,必須內外夾攻。點服並行。奈何人多愚拗。有喜服而畏點者。有喜點而畏服者。不知內証既發。非服不除。外疾既成。非點不退。外障服而不點者。病初發。浮嫩未定者亦退。既已結成者。服雖不發不長。所結不除。當內外夾攻。方盡其妙。

鉤割針烙說

鉤割針烙四者。猶斬刈之刑。剪戮凶頑之法也,如鉤。先須識定何處。皮肉筋脈浮淺,而手力亦隨病輕重行之,如針。先須識定內障証候可針。歲月已足。氣血寧定者。方與之針。庶無差誤。針後當照証內治其本,或補或瀉。各隨其証之所宜。若止治其標,不治其本,則氣不定。不久複為害矣!割,如在氣血肉三輪者可割,而大 一塊紅肉。乃血之英。心之華也。若誤割之,則目盲。傷重者死。有割傷因而惹風,則為燥為潰爛。為漏為目枯。凡障若掩及風輪之重濃者可割,如攀睛 肉。雞冠蜆肉。魚子石榴。赤脈虯筋。肉睥粘輪等証可割。凡鉤割見血,及針犯血絡。須以綿漬墨水之。余病及在風輪之淺者誤割之,則珠破而目損矣!烙能治殘風潰眩。瘡爛濕熱。久不愈者。輕則不須烙而能自愈。若紅障血分之病割去者,必須烙定。否則不久複生。在氣分之白者。不須用烙。凡針烙皆不可犯及烏珠。雖有惡障濃者。鉤割亦宜輕輕淺淺。披去外邊,其內邊障底。只點藥緩伐。久自潛消。若鐮割風毒流毒瘀血等証。當以活法審視。不可拘於一定。針瞳神發白。一切內障。在心融手巧。輕重得宜。須口傳目見。非筆下可形容也。

金針開內障論(造金針法)

張飛疇曰。內障一証,皆由本虛邪入。肝氣沖上,不得外越。凝結而成,故多患於躁急善怒之輩。初起之時。不痛不癢。視物微昏,或朦朧如輕煙薄霧。次則空中常見黑花,或如蠅飛蟻垂。
睹一成二。瞳神漸漸變色,而至失明。初時一眼先患。次則相牽俱損。能睹三光者可治。若三光已絕。雖龍樹複出,亦難挽回。古人雖立多名。終不越有水無水之辨。若有水而光澤瑩徹者易明。
無水而色不鮮明者難治。忽大忽小。收放如氣蒸動者。針之立明。若久視定而不動者為死翳。縱水未枯。治之亦難全複。翳色白或帶青,或如爐灰色。糙米色者易明。若真綠正黃色者不治。凡翳不拘何色。但有棱角。撥即難落。翳狀破散,及中心濃重者。非撥可除。若猶能視物者,其翳尚嫩。不可便針。俟翳老。然後針之。又一種翳色雖正。水縱不枯。目珠軟塌者,此必不治。不可輕用金針,如一眼先暗,而三光已絕,其後眼續患,亦難針治。若夫瞳神散大,或緊小,或渾黑,或變色而無障翳。至不睹三光者,此內水虧乏。不在証治。倪仲賢所云。圓翳冰翳。滑翳澀翳。散翳浮翳。沉翳橫翳。棗花翳。白翳黃心。黑水凝翳。驚振內障等証。金針撥之。俱可複明。
但針後數日中。宜服磁朱消翳等藥。後則常服補腎調養氣血之劑。以助其光,其翳狀龍木論中已悉。不暇再述。姑以針時手法言之。若江西流派。先用冷水洗眼。使翳凝定。以開鋒針先刺一穴。續進圓針撥翳。
或有開孔撥翳。俱用鴨舌針者。雲雖龍樹真傳。但針粗穴大。每至痛極欲暈。余所用毫針。細而尖銳。取穴輕捷。全無痛楚。然必擇吉日。避風雨陰晦日。酷暑嚴寒日。令病患先食糜粥。不可過飽。少停向明端坐。一人扶定其首。禁止傍人喧雜。醫者凝神澄慮。慎勿膽怯手顫。以左手大次二指。按開眼胞。使其轉睛向鼻。睜目如努出狀。右手大次中三指。捻正金針鑲處之上。看準穴道。從外 一邊。離黑珠約半米長許。平對瞳神。下針最便,必須手準力完。一針即進。切勿撓動。使之畏忍。所以開單瞽。須遮蔽好眼,方可進針。進針之後。以下唇略抵針柄。輕輕移手於針柄盡處。徐徐捻進。第一宜輕。稍重則痛。俟針進約可撥至瞳神時。以名指曲附大指次節。
承其針柄。虛虛拈著。向上斜回針鋒至瞳神內夾道中。貼翳內面往下撥之。翳即隨落。若不落。
再如前手法。從上往下撥之。倘三五撥不下。須定穩念頭。輕輕撥去自落。惟死翳撥之不動者忌撥。有撥落而複起者當再撥之,其翳隨針捺於黑珠之下。略頓起針。緩緩捻出。但元氣虛人。針後每多作嘔。以托養神膏者屬胃氣也。須預備烏梅之類。勿使其嘔為妙。嘔則防翳複上。上則一兩月後複針。翳既盡。不可貪功多撥。多撥則有傷損神膏。嘔動胃氣之害。凡翳嫩如漿。不沾針首,而不能撥下,或撥下而複泛上滿珠者。服補養兼消翳藥自明。先與千金磁朱丸七服。次與皂莢丸。生熟地黃丸並進。否則俟凝定再針。不可限以時日。有種翳雖撥落。圓滑而捺下複滾上者。
必略縮針頭。穿破其翳。捺之自下。不下,亦如前用藥自消,或有目珠難於轉內者。針內 亦得。
此名過梁針。取穴較外 稍遠一線。針法與外 無異。但略覺拗手。然鼻梁高者。難於轉針。不可強也。若針右眼外 。下針之後。換左手轉針撥翳。手法亦須平日演熟。庶無失誤。出針之後。令病者垂垂閉目。用綿紙五七重。量紙濃薄,及天時寒暖封固。更以軟帛裹黑豆數粒。以線系定鎮眼。使目珠不能動移。
動則恐翳複上。是以咳嗽之人不宜用針,亦是此意。又肝虛人時有淚出。勿用黑豆。宜以決明子代之,則無脹壓珠痛之患。然覺緊則宜稍松。覺寬則宜稍收。以平適為主。封後靜坐時許。然後輕扶。高枕仰臥。不須飲食。若飢則不妨少與。周時後以糜粥養之。戒食震牙之物,及勞動多言。
不可扳動露風。露風則疼痛。疼痛則複暗。不可不慎。過七日方可開封看物。切勿勞視,亦有針時見物。開封時反不見者。本虛故也。保元湯、六味丸。補養自明。針後微有咳嗽。難用黃耆者。
以生脈散代之。若形白氣虛者。大劑人參以補之。肥盛多痰濕者。六君子加歸、芍以調之。一月之內。宜美味調攝。毒物禁食,不得高聲叫喚,及洗面勞神。百日之中。禁犯房勞惱怒。周年勿食五辛酒麵等物。若犯前所禁諸條。致重喪明者。不可歸罪於醫也,其有進針時。手法遲慢。目珠旋轉。針尖劃損白珠外膜之絡而見血,及傷酒客輩。目中紅絲血縷者。雖為小過。切勿驚恐。
如法針之。所謂見血莫驚休住手是也。又進針後觸著黃仁,而血灌瞳神。急當出針,而服散血之藥。所謂見血莫針須住手是也。法雖若此。醫者能無咎乎。又年高衛氣不固。針時神膏微出者。
即與保元湯調補之。開卦時白睛紅色。勿訝。以封固氣閉。勢使然也,其用針未熟者。量針穴與瞳神。相去幾許。以墨點針上。庶指下無過淺過深之惑。凡初習針時,不得以人目輕試。宜針羊眼。久久成熟,方可治人。諺雲。羊頭初試。得其輕重之宜。正初習金針之要法。不可以其鄙而忽諸。

造金針法

用上赤不脆金。抽作金絲。粗如底針。約長三寸。敲作針形。以小光鐵槌。在鐓上緩緩磋之。令尖圓若繡針狀,亦不可太細。細則易曲易斷,如覺柔軟。再磋令堅。不可銼擊。恐脆則有傷。斷入目中。為害不淺。緣金銀之性。經火則柔。磋擊則堅。務令剛柔得宜。以堅細中空慈竹三寸作柄,則輕便易轉,且不滑指。柄中以蠟入滿。嵌入大半。留鋒寸余。針根用銀鑲好。無使動搖。針鋒以銀管護之。先用木賊草擦令圓銳。更以羊肝石磨令滑澤。穿膚不疼,則入目不痛,方可用之。造成後,亦宜先針羊眼。試其柔脆。庶幾無失。

飛疇治畫師吳文玉母。年五十四。失明數年。諸治罔效。余偶見之曰,此內障眼。可以複明。
何棄之也。曰:向來力能給藥。治而不靈。今縱有仙術可回。力莫支也。予曰。無汝費。但右眼之翳尚嫩。遲半載可撥。遂先與針左眼。針入撥時,其翳下而珠尚不清。卦後因與磁朱丸七日。開封視物模糊。又與皂莢丸服而漸明,其後自執鄙見。謂一眼複明。已出望外。若命犯帶疾而全療之。於壽有阻。遂不欲更治右眼。雖是知足。誠亦愚矣!

又治孫搗。年七十。茹素五十餘年。內障失明四載。余用金針。先針左眼。進針時外膜有血。針入微有膏出。觀者駭然。余於膏血中進針。撥去翳障。次針右眼。出針兩眼俱明。遂與封固。用黑豆包系鎮眼。因向來肝虛多淚。是夕淚濕豆脹。不敢寬放。致右眼痛而作嘔。明晨告予。令稍寬其系。先以烏梅止其嘔。用六味丸調服。以補其肝。遂痛止安穀。至七日開封,其右眼因嘔而翳複上。侵掩瞳神之半。視物已灼然矣!許其來春複撥。以收十全之功。但針時有神膏漏出。
稠而不粘。知壽源無幾為惜耳。

又治徐天錫。內障十五年。三載前曾有醫針之,其翳撥下複上,如是數次。翳不能下。委之不治。乃甥周公來。見余針吳之寰內障。兩眼俱一撥而明。因詳述其故。予曰,此圓翳也。遂同往與針,其翳撥下。果複滾上,即縮針穿破其翳。有白漿灌滿風輪。因謂之曰。過七日其漿自澄。設不澄。當俟結定再針,則翳不複圓也。過七日開封。已能見物。但瞳神之色不清,其視未能了了。令多服補腎藥。將三月而視清。

又沈倩若。年二十五。患內障年余。翳狀白潤而正。能辨三光。許其可療。臨時見其黑珠不定。針下覺軟。遂止針不進。曰:風輪動。是肝虛有風。目珠軟。是神水不固。辭以不治。病者惻然曰。予得遇龍樹。許可複明。今辭不治,則終為長夜之人也。免慰之曰。汝姑服藥。俟元氣充足,方可用針。後聞一醫不辨而與針治。翳韌不能撥下。終屬無功。胡似不針之為上也。

又治楚商馬化龍。患內障三月。色含淡綠。白珠紅赤而頭痛。究其根。是舟中露臥。腦受風邪而成。因其翳色低。不欲與針。複思本風而致。青綠有之,且証未久。猶為可治。遂先與疏風。次與清肝。頭痛止目赤退。然後針之,其翳難落。稍用力始開。內泛黃綠沙於風輪。似屬難愈。
服補腎養正藥兩月。翳色變正。再撥而明。

又陳彥錫夫人內障。何宇昭內障。李能九內障。陳順源內障。俱年遠一撥即明。但服磁朱消翳藥。後之調治各異。彥錫夫人多郁不舒。散結養神為主。字昭肥白多痰。理脾滲濕養神為主。能九勞心沉默。宣達補血養神為主。順源善飲性暴。開封時風輪紅紫。瞳神散闊。視物反不若針時明了,此火盛燔灼。瞳神散漫。平肝降火斂神為主。凡此不能枚舉。總在臨証變通。非執成見之可獲全功也。

又治趙嫗內障。進針一撥。漿泛風輪全白。兩目皆然。服消翳藥。一月後能視,此屬包漿內障。與圓翳似同而別。並識以曉未經歷者。

目痛

目痛有二。一謂目 白眼痛。一謂目珠黑眼痛。蓋目 白眼痛屬陽,故晝則疼甚。點苦寒藥則效。經所謂白眼赤脈法於陽是也。目珠黑眼痛屬陰,故夜則疼甚。點苦寒藥反劇。經所謂瞳子黑眼法於陰故也。
樓全善雲。夏枯草散。治目珠痛。至夜則疼甚者神效。血熱。本方加當歸、芍藥。虛人。四物湯換生地加羌活、香附。下咽則疼減。風熱瞳痛甚。瀉青丸、洗肝散選用。

白眼痛多有赤脈。若惡寒脈浮為在表。選奇湯。脈實有力。大府閉為在裡。瀉青丸加薄荷、甘草,亦有不腫不紅。但沙澀昏痛者。乃脾肺氣分隱伏之濕熱。秋天多有此患,故俗謂之稻芒赤。瀉青丸加黃耆、甘草。

天行赤熱証目赤痛,或睥腫頭重。怕熱羞明。涕淚交流。裡巷老幼相傳。治法前後不可鐮洗。
只用童子小便煎黃連溫洗。日三五遍。更用宣胡二連、白礬、雄黃。共研細調。薑汁點大 。通其惡淚,其痛立止。先服洗心散一劑。次用洗肝散一二服,此証只氣候瘴毒之染。全屬外因。雖有赤絲亂脈。赤腫痛甚。終不傷損瞳神也。二七日不愈,必犯本虛之故防變他証。

暴露赤眼証

此証與天行赤熱眼同,而天行能傳染,此但患一人,而無傳染。天行雖痛腫而無翳,此則痛而生翳。為不同耳。切不可鐮洗,亦不可用補。先宜酒煎散發散。次與大黃當歸散疏通血氣。洗以黃連、當歸、赤芍滾湯泡。乘熱熏洗。冷即再溫。日三五次。

暴風客熱証

卒然而發,其証白仁壅起。包小烏睛。疼痛難開,此肺經受毒風不散。熱攻眼中。致令白睛浮腫。雖有腫脹。治亦易退。非若腫脹如杯之比。宜服瀉肺湯。腫濕甚者。稍加麻黃三四分。赤腫甚者。加黃連半錢。生地黃一錢。

火脹大頭証

目赤痛而頭目浮腫。夏月多有此患。有濕熱風熱。濕熱多淚而睥爛。風熱多脹痛而憎寒。普濟消毒飲隨証加減。若失治則血滯於內。雖得腫消,而目必變也。

羞明怕熱証

熱亮之處,則目痛澀。畏避不能開。火鬱於上也。病在心肝脾三經。火燥血熱。偏在陽分。蓋己之精光弱而不能敵彼之光者。生料六味丸換生地去山萸。加決明、羌活、芩、連。
若風氣攻注。眵淚羞明。密蒙花散。風痛日久。漸變作火而羞明畏熱。頭目脹痛。若以風藥與之則火愈熾,此風火相煽。選奇湯倍加蔥白。怕熱皆有餘証。羞明有不足証。患久不已,此風從火化也。還睛丸。若目不赤痛而羞明者,乃血不足。膽汁少也。神效黃耆湯。今人皆稱怕日羞明。俗傳音近之誤。

瞼硬睛疼証

不論有障無障。但或頭痛者尤急。乃風熱痰火,及頭風夾攻。血滯於睥內所致。
先用香油調薑粉擦之。稍軟翻睥開導。若堅硬之甚,其脹日高。雖治不退不軟,此頭風欲成毒也。
石膏散加羌活、全蠍。不應,用通肝散。若有障膜。絳雪膏、石燕丹選用。

赤熱如邪証

眼不赤不疼。乍痛如神祟者。陰陽升降不和。氣血偏勝相攻使然,或有血虛者。
下午痛。大黃當歸散,或有氣虛火旺者。上晝痛甚。助陽和血湯。
氣眼痛 才怒氣則目疼。肝火過旺也。石決明、草決明、楮實、香附、木賊、甘草、川芎、蟬蛻等為末。清茶調下。

珠痛如針証

病屬心經實火。若驀然一二處如針刺。目雖不赤,亦是心經流火。宜洗心散。
然此証多有體疲目勞。營氣不上潮於目而如針刺之痛者,宜養其營。若降火則殆矣!熱結膀胱証

目病小便不通利而頭疼寒熱者方是。若小便清利者非也。宜先利其水。後治其目。五苓散加車前、滑石之類。血熱。導赤散合益元散。

肝風目暗証

肝腎虛熱。生風疼痛。舉發無時。眼睛墜疼。頗有赤澀淚出。眼前多花發。一物如見兩般。白蒺藜散、還睛丸選用。

大小雷頭風証

不論偏正。但頭痛倏疾而來。疼至極而不可忍。身熱頭旋。惡心嘔吐。目痛便秘。若失治。禍變不測。目必損壞。輕則○ 凸。重則結白如珠而變內障。清震湯。

左右偏頭風証

久則左發損左目。右發損右目。有左損反攻右。右損反攻左而二目俱損者。
若外有赤痛淚熱等病,則外証生。若內有昏眇眩暈等病,則內証生矣!痛從內起止於腦,則攻害遲。痛從腦起止於內,則攻害速。若痛從中發,及眉梁內上星中發者。兩目俱害也。從頭風例治之。

陽邪風証

額板眉棱骨痛也。發則多於六陽用事之時。元氣弱者,則有內証之患。若兼火者,則有証外之病。選奇湯、清空膏、還睛丸選用。

陰邪風証

腦後枕骨痛也。多發於六陰用事之時。發則虛暈耳鳴。久而不治。內障成矣!三因芎辛湯。

巔頂風証

頂骨內痛極如錘如鑽也。夾痰濕者。每痛多眩暈。若痛連及目珠而脹急瘀赤者。
外証之惡候。若昏眇則內証成矣!外証用羌活勝風湯。內証沖和養胃湯。痰濕。礞石滾痰丸。

卒腦風証

太陽內如槌似鑽而痛也。若痛及目珠。珠外有赤脂縱貫及瘀滯者。外証之惡候也。
若珠不赤痛。自覺視如雲遮霧障漸漸昏眇者。內証成矣!治法如巔頂風証。急早治之。以免後慮。

游風証

頭風痛無常位。一飯之頃。游易數遍。若痛緩而珠赤,必變外障。痛甚而腫脹緊急者,必有瘀滯之患。久而失治。不赤痛而昏眇者。內証成矣!

邪風証

人素有頭風。因而目病。內經所謂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是也。發則頭痛目亦病。
目病頭亦痛。輕則一年數發。重則連綿不已。先用羌活勝風湯。次與還睛丸。目中常若風吹狀者。
此火氣內伏。陽氣不行於外也。大追風散。若無赤痛而止內脹昏眇者。內証成矣!

目赤

目赤有三。一曰風助火鬱於上。二曰火盛。三曰燥邪傷肝。戴複庵云:赤眼有三。有氣毒。
有熱壅。有時眼。無非血壅肝經所致。屬表者。羌活勝風湯。屬裡者。瀉肝散等藥。赤久生翳膜者。春雪膏、蕤仁膏選用。並用碧雲散吹鼻。目赤腫。足寒者,必用時時溫洗其足。並詳赤脈處屬何經治之。王節齋雲。眼赤腫痛。古方用藥。內外不同。在內湯散。用苦寒辛涼之藥以瀉火。
在外點洗。用辛熱辛涼之藥以散邪,故點藥莫要於冰片,而冰片大辛大熱。因其性辛甚,故借以拔出火邪而散其熱氣。世俗不知冰片為劫藥。誤認為寒。常用點藥。遂致積熱入目。昏暗障翳。又不知忌寒涼而妄將寒涼冷藥挹洗。常致昏暗者。比比皆是。赤眼腫痛。脾虛不能飲食。肝脈盛。脾脈弱。用涼藥治肝則脾愈虛。暖藥暖脾則肝益甚。惟於平和藥中。倍加肉桂殺肝而益脾。一舉兩得。經云:木得桂而枯。更以芍藥製之。散熱存陰之捷法也。人乳點眼。久病昏暗極效。
以乳與血液同源。目得血而能視也。凡赤而腫痛者,當散濕熱。赤而乾痛者,當散火毒。赤而多淚者,當散風邪。赤而不痛者,當利小便。先左赤而傳右者,為風熱挾火。散風為主。勿兼涼藥。涼能鬱火也。先右赤而傳左者。痰濕挾熱。瀉火藥中,必兼風藥。風能勝濕也。凡赤甚腫痛。於上睥開出惡血,則不傷珠。

瘀血灌睛証

此証為病最毒。若人偏執己見。不用開鐮者,其目必壞。初起不過紅赤。次後紫脹,及後則白珠皆脹起。在睥則腫脹如杯。在珠則白輪涌起。失治必有青黃牒出○ 凸之禍。
凡見白珠赤紫。睥腫虯筋紫脹。傳點不退,必有瘀滯在內。可翻睥內視之。若睥內色暈。泛浮椒瘡,或粟瘡者,皆用導之。導後服宣明丸。

血灌瞳神証

因毒血灌入金井瞳神水內也。清濁相混。時痛澀。紅光滿目。如隔絹。看物若煙霧中,此証有三。者肝腎血熱灌入瞳神者,多一眼先患。後相牽俱損。最難得退。有撞損血灌入者。雖甚而退速。有針內障。失手撥著黃仁。瘀血灌入者。三証治法頗同。用大黃當歸散。
有翳退翳。活法治之。

赤脈貫睛証

不論粗細多少。但貫到風輪。經過瞳外接連氣輪者。最不易治。細者稍輕。粗者尤重。貫過者有變証。絲粗及有傍絲虯亂者有變証。凡各障外有此等脈罩者。雖在易退之証。
亦退遲也。貫雖未連,而侵入風輪,皆不易退。起於大 者。心之實火也。宜洗心散。筋脈大者。
用小鋒針挑撥。起於小 者。心之虛火也。宜導赤散。不必挑。又有暴橫嗜酒之人。赤脈灌睛。乃生相也。不在此例。

赤絲亂脈証

病生在氣輪白珠上。有絲脈縱橫,或稀密粗細不等。有痛不痛。有淚無淚。羞明不羞明。但常常如是。久而不愈也。非若天行客風暴壅。赤脈貫睛之比。當驗其大脈從何部分而來,或穿連其位,即別其所患在何經絡以治之。治外者。細脈易退。大脈虯紫者。退遲,必須耐久去盡。庶無再來之患。不然。他日犯禁,其病複發。凡絲脈沿到風輪上者。病最重而能變。凡見絲脈虯紫。內服外點。點時細縮。不點即脹。久久亦然,及因而激動病變者。珠雖不紫。睥雖不腫,亦有積滯在絡中幽深之處。揭開上睥深處看之,其內必有不平之色在焉。略略導之。不可過。過則有傷真血。水虧膏澀。目力昏弱之患。點以石燕丹。服用大黃當歸散、酒煎散之類。

白睛黃赤証

人有白睛漸漸黃赤者,皆為酒毒。脾經濕傷。肝膽邪火上溢肺經故也。五苓散加茵陳。甚則黃連解毒加山梔、膽草。

目青

目之白睛變青藍色者。病在至急。蓋氣輪本白。被郁邪蒸逼。走散珠中膏汁。游出在氣輪之內,故色變青藍。瞳神必有大小之患。羌活除翳湯去麻黃、川椒、薄荷、荊芥。加升麻、川連、甘草、桔梗。然當各因其病而治其本,如頭風者。風邪也。因毒者。毒瓦斯所攻也。餘仿此。

目腫脹

腫脹如杯証

水火之邪。傳脾土而為炎燥之病,其珠必疼,而睥方急硬。若暴風客邪作腫者。
必然淚多而珠疼稍緩。然風熱外感。治之易愈。若水火內自攻擊。重則疼滯閉塞。血灌睛中,而變証不測矣!輕則敷治而退。重則必須開導。敷治不退。開導不消。消而複發。痛連頭腦,而腫愈高睥愈實者,此風熱欲成毒也。洗肝散、龍膽飲選用。脹有胞脹珠脹不同。胞脹多屬濕勝。治其濕熱為主。珠脹多屬火淫。治當去火為先,故治珠脹。雖挾風邪。不宜輕用麻黃、木賊之類。恐有烏珠脹裂之患。不可不慎。

形如蝦座証

有半邊脹起者。有通珠俱被脹起蓋定烏珠者。又有大 內近鼻柱處。脹出一片。
如皮如肉。狀似袋者,乃血脹從額中落來。不可割。為血英。在此處誤割者,為漏為瞽。不可不辨。急宜開導。血漸去而皮漸縮。小 脹出如袋者亦然。在肺部是重。久則移傳於肝,而風輪有害也。宣明丸。

狀如魚脬証

氣輪努脹。不紫不赤。狀如魚脬。乃氣分之証。金火相搏所致。不用鐮導。惟以清涼自消。瀉肺湯。若有微紅及赤脈者,略略於上睥開之。若頭痛淚熱,及內燥而赤脈多者。防有變証。宜早導之。庶無後患。

鶻眼凝睛証

此驟然而起。五臟皆受熱毒。致五輪壅起。頭疼面赤。目脹不能轉動。若鶻之睛。乃三焦陽邪亢極之害。先用香油調薑粉汁。於額臉項上摩擦。急服酒煎散。覆蓋出汗,其眼即活動,而用燈火燒斷風路,其迎香太陽兩睥上星等要隘處。並舉而劫治之,此証多是小兒急驚。大人少有此患。

因風成毒証

初發時乃頭風濕熱。瘀血灌睛。瞼硬睛疼等病。失於早治,或治不得其法。遂至邪盛。搏夾成毒。睥與珠脹出如拳。連珠帶腦。痛不可當。先從烏珠爛起。後爛氣輪。有爛沿上下瞼並腦,及顴上肉盡空而死。若患頭疼腫脹珠凸等証。治退複發。再治再發。痛脹如前者,即成此患。若已成者。雖治之脹少退。痛少止。決又發。發時再治。至於數四。終當一發。不複退矣!惟初起時。急用石膏散加羌活、細辛、川芎、薄荷、赤芍。若至珠爛。治無及矣!

旋臚泛起証

氣輪自平。水輪自明。惟風輪泛起也,或半邊泛起者,亦因半邊火盛。火鬱風輪,故隨火脹起。服用涼膈散。點用石燕丹。非旋螺突起。已成証而頂尖俱凸。不可醫治之比也。

旋螺突起証

烏珠高而綻起如螺。為肝熱盛,必有瘀血。急宜石燕丹、絳雪膏點之,或調鱔血點尖處。若年久須用鋒針對瞳神量淺深橫入。放出惡水。紙封避風。忌口數日。先服守真雙解散。後以六味丸加知、柏急救少陰伏匿之邪。若初起失於正治之法,則瘀雖退而氣定。膏不複平矣!

神珠自脹証

此陰峻利害之証。因五臟毒風所蘊。熱極充服。與旋螺突起不同。初起麻木疼痛淚出,其勢莫測。急投大黃當歸散。宜退五臟熱毒。搗蔥、艾熨五輪之突起。洗以白芷、細辛、麻黃、防風、羌活。未可與點,或突起高寸許者。須鋒針針出惡水。疼方得止。

珠突出眶証

此烏珠忽然突出眶也。與鶻眼証因滯而漫漫脹出者不同。有因精華衰敗。癢極揩擦而出者,其人不久必死。有酒醉怒甚,及嘔吐極而綻出者。有因患火証熱盛。關格亢極而脹出者。有因打撲而出者。凡此雖離兩瞼而脈皮未斷者。乘熱捺入。雖入。脈絡損動。終是光損。須用清涼膏。若突出閣在瞼中而含者易入。光不損。若離瞼。脈絡皮俱斷者不救。

目癢

目癢因風寒者。薑粉和白蜜點之。風熱。四生散,或黃耆、防風、蒺藜、羌活、蟬蛻、黃芩、甘草之類。因火者。於赤痛條求降火之劑。因血虛而癢者。四物湯加羌、防、蒺藜、黃耆。

癢若蟲行証

乃癢不可忍。非若常時之小癢也。為病不一,如有障無障,皆有癢極之患。病源非一。有風邪之癢。有血虛氣動之癢。有虛火入絡邪氣行動之癢。有邪退火息氣血得行脈絡通暢而癢。大凡有病之目不治,不治而自作癢者。癢一番則病重一番。若醫治後而作癢。病必去速。
若癢極難當自覺低陷者。命亦不久。急宜溫補。庶或可圖。若癢而淚多者。血虛夾火。大抵癢屬虛火。治宜薑粉、枯礬、硼砂。津唾調如米大。時將一丸納大 ,及鹽湯蒸洗。不應。於大小旁去一韭葉許。各灸七壯,其癢立止,如蟹睛黑翳如珠等証作癢。俱可用灸。但痛甚者,皆屬實火。不可誤用艾灼。反增其劇也。

外障

外障在睛外遮暗。凡赤脈翳。初起從上而下者屬太陽。以太陽主表,其病必連腦項痛。治宜溫之散之。赤脈翳初從下而上,或從內 出外者,皆屬陽明。以陽明主裡,其証多熱,或便實是也。治宜寒之下之。赤脈翳初從外 入內者屬少陽。以少陽主半表半裡。治宜和之解之。翳膜者。風熱重則有之,或斑入眼,此肝氣盛而發在表也。翳膜已生。在表明矣!宜發散而去之。若反疏利,則邪氣內陷。為翳益深。邪氣未定。謂之熱翳而浮。邪氣已定。謂之冰翳而沉。邪氣牢而深者。謂之陷翳。當以 發之物。使其邪氣再動。翳膜乃浮。佐之以退翳之藥自去。病久者不能速效。以歲月除之。新翳。東垣羌活除翳湯。有熱。萬應蟬花散加犀角、白蒺藜、木賊。發陷翳。用保命集羚羊角散。翳盡。至其年月日期複發者。有留積也。皂莢丸。

倪仲賢云:風熱不製之病曰翳,如雲霧,如絲縷,如秤星,或一二點。多至數十點,如螺蓋。為病久不去。治不如法。服寒涼藥過多。脾胃受傷。生氣不能上升。以漸而致也。羌活勝風湯專主風熱去翳。自內 而出者加蔓荊。自銳 而入者加膽草、 本。自上而下者加黃連倍柴胡。自下而上者加木通。熱甚者。兼用治濕熱之藥。搐鼻碧雲散。大抵如開鍋法。搐之隨效。然力少而銳。宜不時用之。去星。用阿魏搐鼻法。又論奇經客邪之病。經曰: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疼從內 始,故陽蹺受邪者。內 即赤。生脈如縷縷俗。呼攀睛是也。撥雲退翳丸、萬應蟬花散選用。外用點藥,如春雪膏、蕤仁膏專祛風熱暴翳,如去老翳,則以石燕丹、絳雪膏、熊膽膏選用。若宿翳冰凝者,當以照水丹。蠍附散助之。

石頑曰:外障諸証雖殊。究其本。不出風火濕熱內蘊,故必以滌熱消翳為務。然初起者。但於除風熱藥中。略兼消翳,其翳自去。若去宿障。自當專力攻翳。但必兼助脾胃行其藥力。始克有濟。諦觀外障內治之藥雖多。咸以神消散、皂莢丸二方為主。外治之藥不一。莫如石燕丹為最。
今之專於此者。能識斯意。守是法而行之,亦可以為中工矣!

血翳包睛証

此乃心經發熱。肝虛受邪。致令眼赤腫痛淚出。常時舉發。久則赤筋結濃。遮滿烏睛。服瀉心火破血涼肝之劑。痛時用破血藥。兼硝、黃下之。

紅霞映日証

眼赤澀腫痛年深。有紅翳於烏睛上。濃淚如紅霞映日之狀。乃肝膈風熱上攻所致。治宜去風散血清涼之劑。

黃膜上沖証

在風輪下際。神膏之內。有翳色黃。與凝脂翳同一氣脈。但凝脂翳。在輪外生。
點藥可去,此在膏內邪熱蒸起。點藥所不能除。若漫及瞳神,其珠必損,此經絡阻塞極甚。三焦關格。火土邪實,故大便秘。小便澀,而熱蒸膏內作膿也。失治者。有○ 凸之患。神消散、皂莢丸選用。諸外障。俱可用石燕丹吹之。絳雪膏點之。碧雲散搐之。

黃膜下垂証

此脾胃熱結。血凝氣滯。膏脂窒塞,故生是証。發歇無時。痛澀淚出。漸生黃膜下垂。發則膜長遮滿瞳神。甚至滿目皆黃。不辨人物。治宜蟬花散加石膏、膽草、大黃。點以石燕丹。有淚者退易。無淚者退遲。濃者宜挑剪。

赤膜下垂証

初起甚薄。次後甚大。有赤脈貫白輪而下。烏珠上半邊近白際起障一片。仍有赤絲牽絆。障大絲粗。虯赤淚澀。珠疼頭痛者。病急而有變。絲細少。色微赤。珠不疼。頭不痛者。緩而未變,或於障邊絲下。仍起星數點,此星亦是凝脂之類,皆火內滯之患,其病尚輕。蓋無形之火。潛入膏內,故作是疾。非比有形血熱之重也。若障上有絲,及星生於絲梢,皆是退遲之病。翳薄細。絲赤不甚者。只用善逐之。甚者不得已而開導之。若貫過瞳神者。不問粗細聯斷皆退遲,此濕熱在腦。幽隱之火深潛在絡。一有觸動,則其患迸發。輕者消散。重者開導,此定法也。內服神消散去二蛻。加皂莢、石決明。外點絳雪膏。次用皂莢丸。

凝脂翳

在風輪上。有點初起如星色白。中有○ 如針刺傷。後漸長大。變為黃色。○ 亦漸大為窟者。有初起便帶鵝黃色,或初起便成一片如障。又於障內變出一塊如黃脂者,或先有痕○後變出凝脂一片者。所變不一。禍則一端。大法不問星障。但起時能大色黃。善變速長者,即此証也。甚則為窟為漏。為蟹睛。內潰精膏。外為枯凸,或氣極有聲。爆出稠水而破者,此皆郁遏之極。蒸爍肝膽二絡。不過旬日。損及瞳神。若四圍見有瘀滯者。因血阻道路。清汁不得升運之故。若四圍不見瘀赤者,其內絡深處,必有阻滯之故,此証當急用神消散、皂莢丸。曉夜治之。若遲待長大蔽滿烏珠。雖救得珠完。珠上必有白障。終身不得脫。凡有此証。但是頭疼珠痛。二便燥澀,即是急之極甚。若二便通暢。禍為稍緩。

花翳白陷証

因火燥絡內,而膏液蒸傷。凝脂從白輪之際生來。四圍高。中間低,此金克木之禍也,或就於脂內下邊起一片黃膜,此二証夾攻尤急,亦有上下生起。名順逆障,此火土郁之禍也,亦有細條如翳,或細顆如星。四散生起。長大牽連,此木火禍也。以上三者,必有所滯。輕則清涼之。重則開導之。若漫及瞳神。不甚濃重者。速救亦可挽回。但終不得如舊。止可救其○凸而已。龍膽飲去黃連。加赤芍藥。

蟹睛証

真珠膏損。凝脂翳破壞風輪。神膏綻出。黑顆小如蟹睛。大則如黑豆。甚則損及瞳神。至極則青黃凸出者,此証與黑翳如珠。狀類而治不同。夫黑翳如珠。源從膏內生起,此因破而出。中挾虛火。所以時時奇癢,或時掣痛酸澀。古法用小鋒針。針出惡水。流盡即平。以爐甘石散。不用腦、麝點之。內服防風瀉肝散。次用六味丸加蒺藜、車前調之。然終未免瘢靨之患。

斑脂翳証

其色白中帶青黑,或焦黃微細。有細細赤絲絆者,則有病發之患。結在風輪邊傍。
大則掩及瞳神。雖有神手,不能除去。治者但可定其不垂不發,亦須神消散、皂莢丸、石燕丹、絳雪膏內外夾攻。得氣血定久。瘢結牢固。庶不再發。若治不固,或即縱犯,則斑跡發出細水泡。
時起時隱。甚則發出大泡。起而不隱。又甚則於本處作痛,或隨絲生障,或蟹睛再出矣!

黃油証

生於氣輪。狀如脂而淡黃浮嫩。乃金受土之濕熱也。不腫不疼。目亦不昏,故人不求治。略有目疾發作,則為他病之端。揭開上脾。氣輪上有黃油者。是濕熱從腦而下。先宜開導上睥,即與神消散、皂莢丸之類。有頭風証者。石膏散兼皂莢丸。若癘風目上有此者最重。當從癘風証治。

狀如懸膽証

有翳從上而下。貫及瞳神。色青或斑。上尖下大。薄而圓長。狀如懸膽。蓋膽有瘀熱。肝膽膏損。變証急來之候。若眼帶細細赤脈紫脹者最急。頭疼者尤惡。內必有滯。急向四圍尋其滯而導之。庶免損壞之患。服用石膏散、皂莢丸。點以石燕丹。
玉粒分經 生於氣輪者。燥熱為重。生於睥者。濕熱為重,其形圓小而顆堅。淡黃如白肉色。
初起不疼。治亦易退,亦有輕而自愈者。若恣酒色。嗜辛熱。多忿怒,及久而不治因而積久者,則變堅大而疼,或變大而低潰,如爛瘡相似者尚輕。宜神消散去二蛻。加皂莢、石決明。燥熱。
去蒼朮加當歸、杏仁。若複不知禁忌,且犯戒者,則爛深而變為漏矣!不可誤認為粟瘡。
銀星獨見 烏珠上有星。獨自生也。蓋人之患星者。由火在陰分而生,故不能大。若能長大者,必是各障之初起也,即如凝脂一証。初起白顆。小而圓嫩。儼然一星。不出一二日間。漸漸長大。因而觸犯。遂至損目。若誤認為星,則謬矣!大凡見珠上有星一二顆。散而各自生。至二三日。看之不大者方是。若七日而退者。火數盡也。若連萃貫串相生,及能大者,皆非是也。凡星見青色者為風,其人必頭痛。蟬花散去蒼朮。加白蒺藜、穀精草。並用碧雲散。祛風為主。星久不退。恐其成翳。
阿魏搐鼻法。每夜搐之。星見陷下者,或小點亂生者,為腎虛,其人必因夢泄,或房勞之故。宜生料六味丸加穀精草、白蒺藜、車前子。凡去星之藥。非穀精不應也。

聚開障証

其障或圓或缺,或濃或薄,或如雲似月,或數點如星。痛則見之。不痛則隱。聚散不一。來去無時,或月數發,或年數發。乃腦有濕熱之故。大約治法。不出鎮心火。散瘀血。
消痰飲。逐濕熱而已。

聚星障証

烏珠上有細顆,或白色,或微黃,或聯綴,或團聚,或散漫,或頓起,或漸生。
初起者易治。生定者退遲。白者輕。黃者重。聚生而能大作一塊者。有凝脂之變。聯綴四散。傍風輪白際而起。變大而接連者。花翳白陷也。若兼赤脈絆者,或星翳生於絲盡頭者退遲,此証多由痰火之患。能保養者庶幾。斫喪犯戒者。變証生焉。先服羚羊角散。後服補腎丸。

垂帘障証

生於風輪。從上而下。証有數般。緩急各異。一 肉初生。一偃月侵睛。一赤膜下垂。治各不同,此只白障漫生。自上而下。為混障。間有微紅。因其觸犯。搏動其火。方有變証,其病從上而下。本當言順。何以逆稱。蓋指火而言。火本炎上。今反下垂,是謂逆矣!生熟地黃丸、羚羊角湯選用。虛者,兼進補腎丸。

涌波翳証

障從輪外自下而上,故曰涌波。非黃膜上沖。從內向上急甚之比。白緩赤急,亦有激犯變出黃膜。宜涼膈散先去上沖。後以四物換生地、赤芍。加犀角、甘草、丹皮治之。

逆順障証

白赤而脹,及絲脈赤亂。見於風輪際處。由白珠而來。粗細不等。周遭侵入黑睛。
障起昏澀者,即此証,必有瘀滯在內。滯於左則從左而來。滯於右則從右而來。宜先導去惡血。
後用皂莢丸、生熟地黃丸。點用石燕丹。若色浮嫩能大,或微黃者,乃花翳白陷也。若燥澀甚者,則下起一片。變為黃膜上沖。若頭疼珠痛脹急者。病尤重而急。

陰陽翳証

烏珠上生二翳。俱白色。一中虛。一中實。兩翳連串,如陰陽之圖。若白中略帶焦黃色,或有細細紅絲絆者,皆不能盡去。內服蟬花散、皂莢丸。外點石燕丹、熊膽膏,此証非心堅耐久,不能得效。

瑪瑙內傷証

其障如瑪瑙之雜色。是雖生輪外。實是內傷。肝膽真氣清液受傷。結成此翳。
皂莢丸、絳雪膏。久久耐心醫治。方得減薄。終不能除盡也。

連珠外翳証

與聚星相似。蓋聚星在可治之時,此則凝定之証。雖妙手久治。難免跡滯如冰瑕之患。

冰瑕翳証

或片或點。生於風輪之上。色白而薄,如冰上之瑕。時常淚出。眵滿 蔽瞳神。
發歇往來。風輪有痕○ ,如凝脂聚星等証。初發點服不得盡去,或點片腦過多,皆為此証。與魚鱗障不殊。雖治不能速去。內與六味丸加菟絲子、白蒺藜。外點石燕丹,必須堅守。久而方退。

圓翳外障証

薄而色白。大小不同。間有濃者,亦非堆積之比。又名遮睛障。以其光滑深沉。
病最難治。治與冰瑕翳証不殊。雖堅心久治,亦難免終身之患。

水晶障証

清瑩見內。但高濃滿珠者。看雖易治。得效最遲。乃初起膏傷時。內服寒涼太過。
外點冰片太多。致精液凝滯。結為此病。若傍斜細看,則白透睛瞳內。陰處與日中看,其形不同。治法須分新久。若有進退。紅腫有淚。發歇未定。用石燕丹則眼淚帶藥流出,此翳必能漸退。若發年久。無進退紅腫。縱有撥雲墜翳聖藥。終不能取效也。服藥與冰瑕同。

風輪釘翳証

乃勞傷肝經所致,其証赤澀難開。病牽頭腦。淚出羞明。釘翳日深。接引黃仁。
根深不移。治宜退熱去風散血。頭痛熨以蔥、艾。外以琥珀、龍腦、朱砂、玄明粉點之。避風戒房室。不痛者不治。

魚鱗障証

色雖白而不光亮。狀帶欹斜,故號魚鱗。乃氣滯膏凝。結如凝脂。病已甚,不得已大用寒涼及多用冰片點者。往往結為此也。用青鹽黃泥固濟。煨熟研細。以羽毛蘸點。一日一次。內服退翳之藥。

馬蝗積証

兩頭尖薄。中間高濃。肉紅色。若馬蝗狀。橫臥於中。乃血分之病。久久方成。
難去易來。風疾人每多此患,必先用鉤割。十去五六。方用殺伐之藥則有功。然割須用烙其根處。
不爾,則朝去暮生。枉受痛楚。多有激邪之禍。外雖劫治。內須平治。不然。外雖平而內心發也。

肉攀睛証

多起於大 ,如膜如肉。漸侵風輪。甚則掩過瞳神。初起可點而退。久則堅韌難消,必用鉤割。以針從上邊 肉中道。挑起穿過。先揭起風輪邊。後揭至大 邊。鉤定。沿割去。留則複長。過則傷 。適當為妥。若血出。用軟紙蘸墨 之則止。肉四沿雖粘。中則浮也。有用線穿掛割,亦能去之。但延緩為累。去後用點藥消其根。內服和血清火之劑。

肺瘀証

由大 而起。貫過氣輪,如皮筋橫帶風輪。甚則掩及瞳神。初起如薄薄黃脂,或赤脈數條。後漸大濃。赤者少。白者多。雖赤者,亦是白者所致。蓋先有白而不忌火毒辛熱,故傷血而赤,必須殺伐。用殺伐之法。一割即烙。見其再發。大抵眼科鉤割一法。惟此最為得效。

雞冠蜆肉二証

形色相類。經絡相同。治亦一法。多生睥 之間。然後害及氣輪,而遮掩於目。治須用割,亦用烙定方好。宜三黃丸加芒硝噙化。外用絳雪膏去麝加阿魏點之,其目大 內有紅肉一塊,如雞冠蜆肉者,乃心經血部之英華。若誤割者。輕則損目。重則喪命。慎之。

魚子石榴二証

經絡不異。治法亦同,其狀生肉一片,如榴子綻露於房。障滿神珠。血部瘀實。目疾之惡証。治用割。割後見三光者可治。服用皂莢丸。點以絳雪膏。若三光瞑黑者。內必瞳神有損,不治。

輪上一顆如赤豆証

氣輪有赤脈灌注。風輪上有顆積色紅。內有瘀血之故。念宜開導。血漸通。顆亦漸消。然至此十有九損。若白珠上獨有顆鮮血者,亦是瘀滯。上下無絲脈接貫者。吹點自消。若有貫接者,必絡中有血灌來。向所來之處尋看。量輕重導之。

睛中一點似銀星証

白點一顆,如星光滑。當睛中蓋定。雖久不大。傍視瞳神在內。乃目痛時不忌房事,及服滲泄下焦寒涼之藥過多。火雖退而腎絡受傷所致。終身之患也。

五花障証

生於神珠之上。斑斑雜雜。蓋五臟經絡間之氣俱傷。結為此疾,其色 斕駁雜不一。若中有一點黑色者,乃腎絡氣傷。雖治不能盡去,此狀與斑脂翳。瑪瑙內傷。形略相似。斑脂翳乃破而結成瘢痕不能去者。瑪瑙內傷乃小而薄未掩瞳神之輕者,此則高濃顯大。生在膏外可退,故不同耳。宜神消散、皂莢丸。並用點藥。

混睛障証

有赤白二種。赤者畏赤脈外絆。白者畏光滑如苔。一種白睛光赤而後癢痛迎風有淚。閉塞難開,或時無事。不久亦發。年深則睛變成碧色。滿目如凝脂赤露,如橫赤絲,此毒風積熱所致也。宜服補肝調血之劑。血行則風自息。外用吹點則翳漸退。

黑翳如珠証

非蟹睛木疳之比。蟹睛因破流出,此則肝氣有餘。欲泛起之患,故從風輪際處發起。黑泡如珠。多寡不一,其火實盛者痛。虛緩者不痛。治法用小鋒針。逐個橫穿破其黑翳。
中有惡水。流出即平。挑後用爐甘石散去腦、麝點之。先服羚羊角飲子去五味加赤芍藥。次用六味丸。後服補腎丸。設若不諳此法。服涼劑點涼藥。鮮能奏效也。

內障

內障在睛裡昏暗。與不患之眼相似。惟瞳神裡有隱隱青白者。樓全善曰。內障先患一眼。次第相引。兩目俱損者,皆有翳在黑睛內遮瞳子而然。今詳通黑睛之脈者目系也。目系屬足厥陰足太陰手少陰三經。蓋此三經。臟腑中虛,則邪乘虛入。經中鬱結。從目系入黑睛內為翳。龍木論所謂腦脂流下作翳者,即足太陽之邪也。所謂肝氣沖上成翳者,即足厥陰之邪也。治法。以針言之,則當取三經之俞穴。以藥言之,則當補中。疏通此三經鬱結。使邪不入目系而愈。
倪仲賢雲。心者五臟之專精。目者其竅也。又為肝之竅。腎主骨。骨之精為神水,故肝木不平。內挾心火。乘勢妄行。火炎不製。神水受傷。上為內障,此五臟病也。膀胱小腸三焦膽脈。俱上循於目。四腑一衰,則精氣盡敗。邪火乘之。上為內障,此六腑病也。初起時視覺微昏。常見空中有黑花。神水淡綠。次則視歧。睹一成二。神水淡白。可與沖和養胃湯、益氣聰明湯。有熱。兼服黃連羊肝丸。久則不睹。神水純白。永為廢疾也。
內障小 青白翳。大 亦微顯白翳。腦痛。瞳子散大。上熱惡熱。大便澀難。遇熱暖處。頭疼睛脹。日沒後天陰暗則昏。六味丸加麥冬、五味。

石頑曰:內障諸証,其翳皆生於烏珠裡面,故宜金針撥之。撥後用滋養之劑以助其光,如六味丸、磁朱丸之類。氣虛者佐以八珍湯、神效黃耆湯。若翳嫩不可撥者。只與用藥。治法縱各不同。大意不出乎皂莢丸、生熟地黃丸,其間虛實寒熱。輕重隨証出入。活法在心。非筆可盡。有肚腎陰虛。絕無翳膜者。惟宜滋養真陰。切勿誤與消翳等藥也。有偏正頭風。久而生翳。以蛇蛻炙脆為末。每服一錢。黑豆炒香淋酒一盞。入蔥白三莖。同煎去蔥。和滓日服效。
青風內障証

視瞳神內有氣色昏蒙,如晴山籠淡煙也。然自視尚見。但比平時光華則昏蒙日進。急宜治之。免變綠色。變綠色則病甚而光沒矣!陰虛血少之人,及竭勞心思。憂郁忿恚。用意太過者。每有此患。然無頭風痰氣夾攻者,則無此証。病至此危在旦夕。急用羚羊角湯。
綠風內障証

瞳神濁而不清,其色如黃雲之籠翠岫。似藍靛之合藤黃。乃青風變重之証。久則變為黃風。雖曰頭風所致,亦由痰濕所攻。火鬱憂思忿怒之故,此病初患,則頭旋兩額角相牽。
瞳神連鼻內皆痛,或時紅白花起,或先後而發,或兩眼同發。肝受熱則先左。肺受熱則先右。肝肺同病則齊發。羚羊角散。
黑風內障証

與綠風相似。但時時黑花起。乃腎受風邪。熱攻於眼。宜先與去風熱藥三四劑。
如荊、防、羌活、木賊、蒺藜、甘菊之類。後用補腎磁石丸。
黃風內障証

瞳神已大,而色昏濁為黃也。病至此十無一人可救。
銀風內障証

瞳神大成一片。雪白如銀,其病頭風痰火人偏於氣忿怒郁不得舒而傷真氣,此乃痼疾。金丹不能返光也。
絲風內障証

視瞳神內隱隱然。若有一絲橫經,或斜經於內。自視全物亦如有碎路者,乃絡為風攻。郁遏真氣,故視亦光華有損。宜六味丸加細辛、白蒺藜。間與皂莢丸。延久變重。內証篤矣!烏風內障証

色昏濁暈滯氣,如暮雨中之濃煙重霧。風痰人嗜欲太多。敗血傷精。腎絡損而膽汁虧。真氣耗而神光墜矣!偃月內障証

瞳神內上半邊。有隱隱白氣一灣,如新月覆垂而下。乃內障欲成之候。成則為如銀翳。腦漏人及腦有風寒。陰氣怫郁者患之。先與芎辛湯。後與消內障丸劑,此與偃月侵睛。
在輪膜中來者不同。

仰月內障証

瞳神下半邊。有白氣隱隱一灣,如新月仰而從下向上也。久而變滿。為如銀內障。乃水不足。木失培養。金反有餘,故津液虧。乃火氣郁滯於絡而為病也。補腎丸、補腎磁石丸等選用。

如銀內障証

瞳神內白色如銀。輕則一點白亮如星。重則瞳神皆白。一名圓翳。有仰月偃月變重為圓者。有一點從中起而漸變大失明者,乃濕冷在腦。郁滯傷氣,故陽光為其閉塞而不得發現也。非銀風內障已散大而不可複收之比。血氣未衰者撥治之。先服羚羊補肝散。次用補腎丸。庶有複明之理。

如金內障証

瞳神不大不小。只是黃而明瑩。乃濕熱傷元氣。因而痰濕陰火攻激,故色變易。
非若黃風之散大不可治者。神消散、皂莢丸、羚羊角補肝散主之。

綠映瞳神証

瞳神乍看無異。久之專精熟視。乃見其深處隱隱綠色。自視亦漸覺昏眇。病甚始覺深綠。蓋痰火濕熱害及清純之氣也。先服黃連羊肝丸。後與補腎磁石丸、皂莢丸之類。久而不治。為如金青盲等証,其目映紅光處。看瞳神有綠色,而彼自視不昏者,乃紅光爍於瞳神。照映之故。不可誤認為綠風,此但覺昏眇而瞳神綠色。明處暗處。看之皆同。氣濁不清者。是此証也。

雲霧移睛証

自見如蠅飛花墮。旌旆條環。空中撩亂,或青黃黑白。仰視則上。俯則下也。
乃絡間津液耗澀。郁滯清純之氣而然,其原皆屬膽腎。黑者膽腎自病。補腎磁石丸,或白或黃者。
因痰火傷肺脾清純之氣也。皂莢丸。

圓翳內障証

黑睛上一點圓。初患之時。但見蠅飛蟻垂。薄煙輕霧。先患一眼。次第相牽。
若油點浮水中。日中看之差小。陰處看之則大,或明或暗。視物不明。醫者不曉。以冷藥治之。
轉見黑花,此因肝腎俱虛而得。先與皂莢丸合生熟地黃丸。次與羚羊補肝散、補腎丸。

冰翳內障証

如冰凍堅實。傍觀透於瞳神內。陰處及日中看之,其形一同。疼而淚出,此因膽熱攻腦而然也。皂莢丸合生熟地黃丸。
滑翳內障証

有如水銀珠子。但微含黃色。不疼不痛無淚。遮繞瞳神。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澀翳內障証

微如赤色,或聚或開,而傍微光。瞳神上有凝脂色。時複澀痛而無淚出。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散翳內障証

形如鱗點。乍青乍白,或瞼下起粟子而爛。日夜痛楚。瞳神最疼。常下熱淚。
或生散翳。形如爛綿。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浮翳內障証

上如冰光。白色環繞瞳神。初生目小 頭至黑珠上細看方見。不癢不疼。無血色相混。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沉翳內障証

白藏在黑水下。向日細視方見,或兩眼相傳疼痛,則早輕夜重。間或出淚。皂莢丸、生熟地黃丸。右圓翳以下七証。雖有治法。然皆難於奏效。惟金針撥之為善。

偃月侵睛証

風輪上半。氣輪交際。隱隱白片。薄薄蓋下,其色粉青。從膜中而來。為害最遲。
每每忽之。乃腦有風濕郁滯。火激腦脂滴下而成。羚羊補肝散。

劍脊翳証

亦名橫翳。色白或如糙米色者,或微帶焦黃色者。但狀如劍脊。中高邊薄。有似鋒芒。橫於風輪之外。濃薄不等。濃者雖露上下風輪,而瞳神被掩。視亦不見。薄者瞳神終是被掩。視亦昏 。縱色嫩根浮者,亦有瘢痕。若微微紅絲罩絆者。尤為難退。非需之歲月,必無功耳。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棗花障証

薄甚而白。起於風輪。從白膜之內。四圍環布而來。雖有棗花鋸齒之說。實無正形。
初患時。微有頭旋眼黑。時時癢痛。凡性躁急及患痰火傷酒濕熱之人。多有此証。久則始有目急乾澀。昏花不爽之病。犯而不戒,則瞳神細小。火入血分。昏淚赤痛者,亦在變証例。宜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白翳黃心証

四邊皆白。中心一點黃。大小 頭微赤。時下澀淚。團團在黑珠上。乃脾肺相傳。停留風熱。皂莢丸合生熟地黃丸。

黑花翳証

又名黑水凝翳。初患時頭旋眼澀見花黃黑不定,其翳凝結青色。大小 頭澀。頻頻下淚。口苦不喜飲食。蓋肝受風寒所致。羚羊角散、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五風變成內障証

初患時。頭旋偏腫。痛甚,或一目先患,或因嘔吐雙目並暗。瞳神結白如霜。卻無淚出。乃毒風腦熱所致。先與除風湯。次用皂莢丸、生熟地黃丸。

瞳神散大

瞳神散大者。風熱所為也。火性散。挾風益熾。神光怯弱不能支,亦隨而散漫。猶風起而水波也,亦有過服辛散而致者。治宜苦宜酸宜涼,如四物去川芎。加芩、連、甘草、五味,或六味丸加五味、石決明。大忌辛熱。當瀉木火之邪。飲食中常如此理。尤忌食冷水大寒之物。能損胃氣也。藥中不可用茺蔚、青葙、川芎、蔓荊之類。以味辛反助火也。當歸味亦辛甘,而不去者。
以其和血之聖藥也。又有瞳神散大而風輪反窄。甚則一周如線者,乃邪熱郁蒸。風濕攻激。以致神膏走散。若初起收放不常者易斂。緩則氣定膏散。不可複收。未起內障。止是散大者。直收瞳神,而光自生。散大而有內障起者。於收瞳神藥內量加攻內障藥,如補腎磁石丸、補腎丸、千金磁朱丸之類。大抵瞳神散大。因頭風攻痛者多。乃水中伏火之發。最難收斂,如他証傷寒瘧疾痰火等熱邪。蒸壞神膏。內障來遲,而收亦易斂。若風攻則內障即來,且難收斂,而光亦損耳,亦有常人因勞役,或觸熱而偶然瞳神覺大者。勿誤呼為散大也。

瞳神緊小

瞳神漸漸細小如簪腳,或如芥子。又有神水外圍。相類蟲蝕。漸覺 臊羞澀。視尚有光。極難調理。早治可以挽住。經久則難。因病目不忌淫欲。相火強搏腎水。肝腎俱傷。元氣衰弱,不能升運精汁。以滋於膽。膽中之精有虧。所輸亦乏,故瞳神亦日漸耗損。甚則陷沒俱無,而終身疾矣!治當抑陽緩陰。先與黃連羊肝丸數服。次與六味地黃丸換生地加二冬。兼進滋腎丸。不應。
加熊膽,亦有頭風熱証攻走。蒸乾津液而細小者,皆宜乘初早救。以免噬臍之悔也。

瞳神欹側

瞳神欹側。謂瞳神歪斜,或如杏仁桃核。三角半月,此肝腎灼爍。水槁火炎而耗損瞳神。宜六味丸加蒺藜、當歸及清火藥。若輪破損。神膏流綻而欹側者。瞳神將盡矣!急宜補腎。若輪外有蟹睛者。蟹睛雖平。瞳神不得複圓。外有脂翳。終身不脫。

目昏

經曰:肝虛則目KT KT 無所見。又曰:腎足少陰之脈。是動則病坐而欲起。目KT KT 無所見。又曰:少陰所謂起則目KT KT無所見者。陰內奪,故目KT KT 無所見也,此目疾而犯房勞所致。大率於房勞後尤甚。夜光椒紅丸。倪仲賢雲。經曰:足厥陰肝主目。在志為怒。怒甚傷肝。傷脾胃,則氣不聚。傷肝則神水散。神水亦氣聚也,其証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初但昏如雲霧中行。漸覺空中有黑花。又漸則睹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蓋其神水漸散。散而又散。終則盡散也,此病勿作痰治。
但當養肝腎陰血。然必積以歲月。無飢飽勞役。七情五賊。庶幾易效。若久病光不收者。不可治也。一証因為暴怒。神水隨散。光遂不收。永不複治。又一証為物所擊。神水散,如暴怒之証,亦不複治,俗名為青盲者也。病者始不經意,及成。醫亦不識。直曰熱致。竟以涼藥收之。殊不知涼為秋為金。又傷肝木。往往致廢而後已。

睛黃視眇証

風輪黃亮如金色,而視亦微眇。為濕熱重而濁氣熏蒸。清陽之氣升入輪中,故輪亦色變。好酒嗜食。濕熱燥膩之人。每有此疾。治其濕痰則愈。五苓散加茵陳、膽草。甚則梔子柏皮湯之類。

暴盲

暴盲者。倏然盲而不見也。致病有三。曰陽寡。曰陰孤。曰神離。乃痞塞關格之病。病於陽傷者。緣忿怒暴悖。恣酒嗜辣。久病熱病痰火人得之,則煩躁秘渴。病於陰傷者,多嗜色欲,或悲傷哭泣之故。患則類中風中寒之起。傷於神者。因思慮太過。用心罔極。憂傷至甚。驚恐無措者得之。患則其人如痴 病發之狀。屢見陰虛水少之人。因頭風痰火眩暈發後。醒則不見。能保養者,亦有不治自愈。氣大虛者。急服大劑人參膏。血虛者。大劑黃耆、當歸煎湯。調服人參膏。
患濕者。白朮為君。黃耆、茯苓、陳皮為臣。附子為佐。三者治目暴盲,皆為氣病,故用參、朮,即血虛者,亦須人參。方有陽生陰長之功。經謂氣脫者目不明,即其証也。是忌金石鎮墜之藥。以其神氣浮散於上。犯之必死。

青盲

青盲有二。須詢其為病之源。若傷於七情,則傷於神。獨參湯,或保元東加神、砂、麝香、門冬、歸身。若傷於精血,則損於膽。六味丸加棗仁、柴胡,皆不易治,而失神者。尤難取效。
能保其真者。屢有不治而愈。若年高及病後,或心腎不充者。雖治不愈。世人但見目盲。便呼為青盲者謬甚。夫青盲者。瞳神不大不小。無缺無損。仔細視之。與好眼一般。只是自看不見。方為此証。若瞳神有何氣色,即是內障。非青盲也。

雀盲

雀盲。俗稱也,亦曰雞盲。本科曰高風內障。至晚不見。至曉複明也。方書以為木生於亥。
旺於卯而絕於申。至酉戌之時。木氣衰甚,故不能睹。至日出於卯之時。木氣稍盛,故複明。蛤粉丸、煮肝散、決明夜靈散。效後常服六味丸加當歸、沙參。永保終吉。按內經云:目得血而能視。血虛肝失所養,則不能視。夜屬陰。人之血屬陰。陰主靜而惡躁擾。陰虛則火必盛。弱陰不能勝強火,故夜轉劇。昏暗而不能睹。天明以陽用事。陽主動。火邪暫開,故稍明。治以補氣養血為主。食以牛豬之肝即愈。益見其元氣弱而陰不足也。

真睛膏損

真睛膏損。乃熱傷其水。以致神膏缺損,其狀風輪有証,或痕或○ 。長短大小不一,或○小如針刺傷者,或○ 大如簪腳刺傷者,或痕如指甲刻傷者,或風輪周匝有痕長甚者。凡有此等。
皆肝膽絡分有郁滯。熱蒸之甚。爍壞神膏之故。並宜六味丸加當歸、石決明、白蒺藜及八珍、補中之類。急須早治。勿使深陷為窟。為蟹睛突出。為翳滿如冰瑕等患,必久服峻補之劑。方得水清膏複。若治間怠,則白暈終身難免。

膏傷珠陷

膏傷珠陷。謂珠覺低陷而不鮮綻也。非若青黃凸出諸漏之比。所致不一。有恣色而竭腎水者。
有嗜辛燥而傷津液者。有因風痰濕熱久郁而蒸損睛膏者。有不當出血而誤傷經絡,及出血太多。
以致膏液不得滋潤涵養者。有哭損液汁而致者。大抵皆元氣弱而膏液不足也。治當溫養血氣為主。
慎不可用清涼之劑。凡人目無故而自低陷者。死期至矣!若外有惡証。內損睛膏者不治。

神水將枯

神水將枯。視珠外神水乾澀不潤,如蜒蚰之光。乃火氣郁蒸。膏澤內竭之候。凡見此証,必成內障。若失調理。久久瞳神緊小。內結雲翳。漸成瞽疾。蓋瞳神小者。肝熱腎虛。瞳神大者。肝虛腎熱,此為肝熱腎虛。
初起珠頭墜痛。大 微紅。猶見三光者。六味地黃丸加麥冬、五味。切忌吹點。若小兒素有疳証。
糞如鴨溏而目疾。神將枯者死。熱結膀胱証。神水將枯者。蓋下水熱蒸不清,故上亦不清。澄其源而流自清矣!

轆轤轉關

目病六氣不和,或有風邪所擊。腦筋如拽神珠。不待轉運而自驀然察上。驀然察下。下之不能上。上之不能下,或左或右。倏易無時。輕則氣定脈偏而珠歪,如神珠將反之狀。甚則翻轉而為瞳神反背矣!治用薑汁調香油。摩擦目睥及迎香上星風池風府太陽等穴。若暴起者,宜用裡藥。
兼升補即愈,如神效黃耆湯、補中益氣湯並加羌活。風熱勢盛。通肝散。

神珠將反

神珠將反者。謂目珠不正。雖欲轉而不能轉。乃風熱攻腦。筋絡牽急。吊偏神珠。是以不能運轉。甚則其中自聞聒聒有聲如響。石膏散、通肝散選用。血分有滯者。目赤腫痛。酒煎散加五靈脂。失治。有反背之患。

瞳神反背

瞳神反背者。因風熱搏擊其珠,而斜翻轉側。通肝散加全蠍、鉤藤,或黃耆建中加羌活、歸身、蠍梢。虛則神效黃耆、補中益氣皆可取用,或雲即是瞳神發白。北人聲韻相似也。蓋發白即是內障,故宜金針撥之。若前所言,即神珠將反之暴者。非真反背也。安有目系內系而能反背之理。醫者審之。

青黃凸出

青黃凸出者。風輪破碎。內中膏汁綻出也。有自破而脹出不收者。有因外障。以寒涼逐退內火。外失平治而凸起者。縱有妙手。不複可救。但用皂莢丸入硼砂少許。免其○ 凸而已。

珠中氣動

氣動者。視瞳神深處。有氣一道。隱隱裊裊而動。狀若明鏡遠照一縷清煙也。患頭風痰火人。
郁久火勝,則搏擊其絡中之氣。游散飄忽。宜以頭風例治之。動而定後光冥者。內証成矣!

倒睫拳毛

倒睫拳毛者。由目緊皮縮所致也。久則赤爛。神水不清。以致障結澀礙淚出之苦。人有拔去剪去者。有醫以竹板夾起上睥。七日連皮脫下者。得效雖速。殊不知內病未除。未幾複倒。譬之草木枯槁,則枝葉萎垂,即朝摘黃葉。暮去枯枝。徒傷其本。不若培益水土,則黃者翠而垂者聳矣,此証內伏火熱而陰氣外行。當瀉其熱。眼皮緩則毛自出。翳膜亦退。用手法扳出內瞼向外。速以三棱針出血。以左手爪甲迎其鋒立愈。又目眶赤爛,亦當以三棱針刺目眶瀉其濕熱。後服防風飲子。搐鼻。碧雲散,亦宜兼用。起倒睫法。
以木鱉一枚為末。綿裹塞鼻中。左塞右。右塞左。一夜其毛自直。若內邊另出一層短毛撩於珠上者。鑷去。以虱血塗,則不複生矣!

睥急緊小

睥急緊小。謂眼楞緊縮。乃倒睫拳毛之漸也。若不因治而漸自縮小者,乃膏血津液澀耗。筋脈緊急之故。若因治而急小者,多因睥寬倒睫。屢次夾去上睥。失於內治,或不當割導而頻數開導。致血液耗而緊小者,當乘時滋養。神效黃耆湯。小角偏緊。去陳皮。加連翹、生地、當歸。
若絡定氣滯。雖治不複愈矣!樓全善雲。陽虛則眼楞緊急。陰虛則瞳子散大,故東垣治眼楞緊急。
用參、耆補氣為君。佐以辛味疏散之,而忌芍藥、五味之類。酸收故也。治瞳子散大。用地黃補血為君。佐以酸味收斂之,而忌茺蔚子、青葙子之類。辛散故也。

睥肉粘輪

目內睥之肉與氣輪相粘不開。宜服瀉濕熱藥,如防風、細辛、膽草、苦參、蠍梢、牛蒡子之類。以風藥能於土中瀉水故也。

胞肉膠粘証

兩睥粘閉。夜臥尤甚,必得潤而後可開,其病重在脾肺濕熱。當以清涼滋潤為主。雖有障在珠,亦是濕熱內滯之故。非障之愆。久而不治,則有瘡爛之變。

睥翻粘瞼証

乃睥翻轉貼在外瞼之上,此氣滯血壅於內。皮急系吊於外,故不能複轉,皆由風濕之滯所致,故風疾人患此者多。宜用鐮剔開導之法。

風牽出瞼証

乃脾胃受風毒之証。瞼受風而皮緊。睥受風而肉壅。淚出水漬於瞼而濕爛,此土陷不能堤水也。治法。先用香油調薑汁粉摩散風邪。翻轉瞼皮。烙三五度。若眼有紅筋貫上。黑睛有翳膜者。吹以丹藥。斜者。灸頰車耳門。開口取之。太陽人中承漿。右灸左。左灸右。近患者易退。年久者難愈。又大風人面部所牽。多受是病。難以調治。

血瘀睥泛

謂睥內之肉。紫瘀浮泛。甚則如細泡無數。相連成片。蓋睥絡血滯又不忌火毒燥膩。致積而不散,或碎睥出血冒風所致。宜活血為主。並用開導。

睥虛如球

謂目睥浮腫如球也。以兩手掌擦熱拭之。少平。頃複如故。可見其血不足,而虛火壅於氣分也。補中益氣湯去升麻加葛根、木通、澤瀉。

風沿爛眼

風沿眼系。上膈有積熱。自飲食中挾怒氣而成。頑痰痞塞。濁氣不降。清氣不升。由是火益熾而水益降。積而久也。眼沿因膿積而腫。於中生細小蟲絲。遂年久不愈,而多癢者是也。服柴胡飲子。點蕤仁膏。

迎風赤爛証

目不論何風。見之則赤爛。無風則痞。蓋赤者木中火証。爛者土之濕証,此專言見風赤爛之患。與後見風淚出諸証不同。川芎茶調散。

赤爛証

謂目爛惟 有之。目無別病也。赤勝爛者多火。乃勞心憂郁忿悖。無形之火所傷。
爛勝赤者濕多。乃恣燥嗜酒。風熱熏蒸。有形之濕所傷。病屬心絡。甚則火盛水不清,而生瘡於邊也。洗肝散加麻黃、蒺藜、川連。並用赤芍、防風、五倍子、川連煎湯。入鹽、輕粉少許洗之。點用爐甘石散,及晚蠶砂香油浸月餘。重綿濾過點之。

目淚不止

經云: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 ,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其目黃屬熱。淚出屬寒也明矣!

東垣云:水乘木勢。上為眼澀為眵為冷淚,此皆由肺金之虛,而肝木寡於畏也。凡目見西北二風,則澀痛淚出。乃肝虛受克之病。止淚補肝散。並灸睛明二穴。見東南二風,則澀痛淚出。
乃肝自病。菊花散。若不論何風。見則流冷淚者,乃肝腎經中有伏飲。血液不足。竅虛風入。因邪引邪之患。夜光椒紅丸,或四物換赤芍、生地。加防風、肉桂、羌活、木賊。又不論何風。見則流熱淚。乃肝腎經中有伏火。虛竅不密。因風引出其淚。川芎茶調散、菊花散選用。龐安常云:頭風冷淚。用菊花、決明、白朮、白芷、細辛、羌活、荊芥煎服並洗。若目不赤不痛。別無病苦。
不因見風,亦時常流出冷淚。甚則視而昏眇。乃肝膽氣弱。腎水不足。八味丸用椒製地黃加芎、歸。產後悲泣太過者。十全大補加川椒、細辛。若熱淚不時常流。乃內火激動其水。因肝腎精血耗竭。陽火易動而傷其液也。六味丸加川椒、製熟地。倍丹皮哭泣太傷者。八珍湯加川椒、五味。又肺臟久冷。不時冷淚積於淚堂,此淚通於肺,難治。久流令人目昏。又有睥內如痰。白稠膩甚。拭之即有者。是痰火上壅。脾肺濕熱所致,故好酒嗜燥悖郁者。每患此疾。逍遙散去柴胡、陳皮。加羌、防、菊花。若覺睥腫及有絲脈虯赤者,必滯入血分。防瘀血灌睛等變。

目瘡疣

實熱生瘡。有痛癢輕重不同。重則堆積高濃。紫血膿爛,而腥臭如瘀滯之証。膏溷水濁。每每流於睥 成瘡。血散而瘡自除。別無痛腫証者。輕而無妨。若火盛瘡生。堆重帶腫痛者。又當急治。恐濁氣沿入而病及於珠也。治宜瀉心火。解熱毒。有瘡處仍用開導洗點。椒瘡生於睥內。
累累如椒。紅而堅者是也。有則砂擦難開。多淚而痛。今人皆呼為粟瘡誤矣!粟瘡亦生在睥。但色黃軟而易散,此則堅而難散。醫者卒以龍須出血取效。甚則累累連片。疙瘩不平,不得已而導。
中病即止。若退而複來者,乃內有瘀滯,必須再導。更服祛風熱藥以治其內。粟瘡生於兩睥。細顆黃而軟。若目病頭疼者,必有變証。是濕熱鬱於土分。須服退濕熱藥。若睥生痰核者,乃痰因火滯而結。生於上睥者多。屢有不治自愈。有恣嗜辛辣熱毒。酒色斫喪之人。久而變為癭漏重疾者有之。

五疳証

木疳証

生於風輪者多,其色藍綠青碧。有虛實之別。虛者大而昏花。實者小而澀痛。非比蟹睛因破而出。乃自然生者。大小不一。隨其變長也。實者。瀉青丸。虛者,通肝散。

火疳証

生於睥 及氣輪。在氣輪者。火邪克金。為害尤急。初起如椒瘡瘤子一顆。小而圓如小赤豆。次後漸大。痛者多。不痛者少。不可誤認作輪上一顆如赤豆。為易消之証,此則從內而生也。三黃湯、導赤散。分虛實治之。

土疳証

謂睥上生毒。俗呼偷針眼。有一目生又一目者。有止生一目者。有邪微不出膿血而愈者。有犯辛熱燥膩。風沙煙火。為漏為吊者。瀉黃散。初起以 入大 內邊淚堂竅中捻之。淚出即消。無不立愈。

金疳証

初起與玉粒相似。生於睥內,必礙珠澀痛。以生障翳。生於氣輪者,則有珠痛淚流之苦。子後午前。陽分氣升之時則重。午後入陰分,則病略寧。久而失治。違戒反觸者。有變漏之患。瀉肺湯。

水疳証

忽然一珠。生於睥 氣輪之間者多。若在風輪。目必破損。有虛實大小之殊。實者小而痛甚。虛者大而痛緩。狀如黑豆,亦有橫長而圓者。頭風人多有此患。清空膏、神芎丸選用。
此証與木疳相似。但部分稍異。色亦不同。黑者屬水。青綠藍碧者屬木。久而失治,必變為漏。
以風郁久勝。精膏走散。隨其所傷之絡。結滯為疳。濕熱相搏而為漏矣!

漏睛

漏睛者。頭結聚生瘡。流出膿汁,或如涎水粘睛。上下不痛。仍無翳膜,此因風濕停留瞼中所致。久而不治。致有烏珠墜落之患。

大 漏証

大 之間生一漏。時流血水。紫暈腫脹而痛。病在心火實毒。金花丸加羌活、蠍尾。

小 漏証

小 間生一漏。時流血色鮮紅。病由心胞絡而來。相火橫行之候。導亦散加透風清熱藥。

陰漏証

不論何部生漏。但從黃昏至天曉,則痛脹流水。作青黑色,或腥臭不可聞。日間則稍可。乃幽陰中有伏火為患。四物加細辛、香附、連翹之類。

陽漏証

不論何部生漏。但日間脹痛流水,其色黃赤。遇夜則稍可。乃陽絡中有濕熱留著所致。人參漏蘆散去當歸。加羌、防、生甘草。

正漏証

生於風輪,或正中,或略偏。為肝腎風熱伏陷所致。若初發破淺,則流出如痰白膏。
日久而深,則流出青黑膏汁。瞳神已損。急用瀉肝藥,如龍膽、羌活、生地、大黃之類下奪之。

偏漏証

生於氣輪。痰濕流於肺經而成。較正漏為害稍遲,其流如稠粘白水。重則流膿。急用瀉肺藥,如貝母、桔梗、桑皮、生甘草、黃芩、山梔之類涼解之。久而失治。水泄膏枯。目亦損矣!外漏証

生於兩睥之外,或流稠膿,或流臭水。脹痛則流出。不脹則略止。先與人參漏蘆散。
後用千金托裡散加蔥白。

竅漏証

乃目傍竅中流出薄稠水,如膿腥臭。拭之即有。久則目亦模糊也。嗜燥耽酒。痰火濕熱者。每多患此。竹葉瀉經湯、千金托裡散。先後收功。久不治,亦有暗傷神水。耗損神膏之患。

不能近視

東垣云:能遠視不能近視者。陽氣有餘。陰氣不足。少年窮役眼神所致也。海藏雲。目能遠視。知其有火,不能近視。責其無水。法當補腎。加減地芝丸,或六味丸加減。秘要雲。陰精不足。陽光有餘。病於水者,故光華發見。散亂而不能收斂近視。治之在心腎。若貪淫恣欲。飢飽失節。形體甚勞。過於悲泣,皆斫喪陰精。精虧則陽火盛。火性炎而發見。陰精不能製伏挽回。故越於外而遠照不收。治之而反觸激者。有內障之患。

不能遠視

東垣云:能近視不能遠視者。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此老人桑榆之象也。海藏雲。目能近視。
知其有水,不能遠視。責其無火。治當補心。加味定志丸、八味丸。早暮間服。秘要雲,此証非謂稟受生成近覷之病。乃平昔無病。素能遠視而忽然不能者也。蓋陽不足陰有餘。病於火者,故光華不能發越於外,而偎斂近視耳。治之在膽腎。若耽酒嗜燥。頭風痰火。忿怒暴悖者,必傷損神氣。陰陽偏勝,而光華不能發達矣!

目妄見

素問云: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長短。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人之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精神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如神光自見,則每如電閃。黑夜精明,則晦冥之中。倏忽見物。視正反邪,則物本正而目見為邪。視定反動,則物本定而目見為動。視物顛倒,則觀物皆振動倒植。視一為二,則一物而目視為二。視瞻有色,則常見螢星雲霧及大片青綠藍碧之色。視赤如白,則視物卻非本色,或視粉牆如紅如碧,或看黃紙似綠似藍之類。光華暈大,則視日與燈燭皆生紅暈而大,此陰精虧損。陽光飛越之候。總補養為主。
如加減駐景丸、益氣聰明湯之類。久而不治。不無內障之虞。
報國澄和尚患眼疾二年。服祛風清熱藥過多。致耳鳴嘈嘈不止。大便常苦燥結。近來左眼上有微翳。見燈火則大如斗。視月光則小如螢。嘗詢諸方家。俱莫能解。因以質之石頑。石頑曰:
此水虧而陰火用事也。試以格物之理參之,如西洋玻璃眼鏡。人但知宜於老人。不知原為望氣者而設,其最精者。咸以十二鏡編十二支為一套。無論老少,其間必有一者。能察秋毫,則知人眼有十二種偏勝,故造眼鏡者,亦以十二等鉛料配之。取鉛以助陰精。料以助陽氣也。少年氣血本旺。原無藉此。若鉛料之輕重。與眼之偏勝不相當,則得之反加障礙矣!老人氣血皆衰。但借此以籠住其光。不使散漫。不必論其鉛料之孰重孰輕也,即如所言視月甚小者。月乃至陰之精。真水內涸,不能泛濫其光。所以視之甚小。設加之以鉛重者,則視月必大矣!見燈火甚大者。燈本燃膏之焰。專擾乎陰,不能勝其灼爍。所以見之甚大。設加之以料重者。燈火必愈大矣!合脈參証。知為平昔勞傷心脾。火土二臟過燥。並傷腎水真陰也。遂疏天王補心丹與之。他如中翰徐燕及。見日光則昏瞇如蒙。見燈火則精彩倍常,此平昔恆勞心腎。上盛下虛所致。蓋上盛則五志聚於心包。暗侮其君,如權黨在位。蒙蔽九重。下虛則相火失職,不能司明察之令。得燈燭相助其力。是以精彩勝於常時,此與嬰兒胎寒夜啼。見火則止之義不殊。未識專事眼科者。能悉此義否。

目閉不開

足太陽之筋。為目上綱。足陽明之筋。為目下綱。熱則筋縱目不開。助陽和血湯。然又有濕熱所遏者,則目胞微腫。升陽除濕防風湯。真陽不能上升者,則喜暖怕亮。補中益氣湯。肝虛者則閉目不欲見人。金匱腎氣丸。各求其本而治之。

目為物所傷

被物撞損者,或打跌撞破傷胞瞼也。積血紫青。撞破白仁。傷其硬殼,此不為害。惟撞破黃仁風輪。血灌瞳神。與水輪混雜。是為利害,或雖不破,而淚多苦如柏汁者難治。急宜酒煎散去防己、牛蒡。加羌活、木賊。熨以蔥、艾。護以清涼膏,或專以生地黃搗爛作餅。烘熱貼太陽穴及眼胞上。一日一換。以散其血,如無生地黃。用芙蓉葉搗爛烘貼。乾者用雞子清調之。若眼眶青黑。搗生萊菔護貼。切宜避風忌口。痛甚。酒煎散加沒藥。漸生翳障者。犀角地黃湯換赤芍。
加大黃、當歸、柴胡、連翹、甘草。若至血散。變生白翳不痛。為不治也。

驚振外障証

目被物撞觸而結為外障也。與傷在膏上急者不同。初撞目時,亦有珠疼澀脹之苦。為其傷輕,而瘀自潛消,故痛雖止而不戒禁。有所觸發其火。致水不清。氣滯絡澀而生外障者。神消散去蒼朮。
加石決明。兼皂莢丸。凡外障結而珠疼。致頭疼及腫脹者,皆是惡証。防變。急宜治之。

驚振內障証

因病目再被撞打。變成內障。日夜疼痛。淹淹障生。赤膜繞目不能視三光,亦如久病內障。皂莢丸合生熟地黃丸。

物損真睛証

謂被物觸打在風輪。傷有大小。色有黃白。黃者害速。白者稍遲。若觸膏及破者,必有膏汁,或青黑,或白如痰者流出。為患最急。縱然急治。瞳神雖在,亦難免欹側之患。如草木刺。金石屑。苗葉尖。針尖。觸在風輪,必曉夜疼痛難當。急宜取出。遲則結成黃白顆。
如粟瘡銀星之狀。綠膏水結滯而障生。先去物而治障。若傷在氣輪皮內。取遲者必有瘀血灌睛。
取去物而先導之。後治餘証。若視昏者。瞳神有大小欹側之患。久而失治。目必枯凸。大凡此病,不論大小黃白。但有淚流赤脹等証者。急而有變。珠疼頭重者尤急。素有風熱痰火斫喪之人。病已內積。因外傷激動其邪。乘此為害。痛甚便澀者最凶。

飛絲入目証

謂風揚游絲。偶然觸入目中而作痛也。若野蠶蜘蛛木蟲之絲患尚遲。若遇金蠶老鸛絲,其目不出三日迸裂。治飛絲入目方。用頭垢點入眼中。柘樹漿點過。線裹箸頭。蘸水於眼上繳拭涎毒。火麻子一合。杵碎。井水一碗浸攪。卻將舌浸水中。涎沫自出神效。一方。用茄子葉碎杵,如麻子法亦妙。飛絲入目。目脹如瞇。痛澀不開。鼻流清涕。用京墨濃磨。以新筆塗入目中。閉少時以手張開,其絲自成一塊。看在眼白上。用綿輕輕卷下。未盡再塗。

物偶入睛証

謂偶然被物落在目中而痛也。切不可乘躁便擦。須按住性。待淚來滿而擦,則物潤而易出,如物性重,及有芒刺而不能出者。急令人取出。不可揉擦。擦則物愈深入而難取。
至若入深。輕翻上睥取之。不取則轉運阻礙。氣滯血凝而病變。芒刺金石棱角之物。失取礙久。及擦重者,則壞損輪膏,如痕○ 凝脂等病。輕則血瘀水滯。為痛為障等病。有終不得出而結於睥內者,必須翻之尋看。因其証而治之。

瞇目飛揚証

因出行間。風吹沙土入目。頻多揩拭。以致氣血凝滯而為病。初起淚出急澀。漸重結為障翳。常辨形証施治。初起將綿卷簪腳。捻撥出塵物。久者翻轉睥瞼。看有積處。鐮洗至平。不須吹點。物落眼中。用新筆蘸繳出。治稻麥芒入眼。取蠐螬以新布覆目上。待蠐螬從布上摩之,其芒出著布上。又法。以鴨倒懸。取涎滴入目中,其芒自出。

傷寒愈後之病

傷寒病愈後,或有目複大病者。以其清陽之氣不升。餘邪上走空竅也,其病癮澀赤脹。生翳羞明。頭腦骨痛。當助清陽上出則愈。最忌大黃、芒硝。苦寒通利。犯之不可複治。

經逆赤腫

女人逆經。血灌瞳神。滿眼赤澀者,乃血熱經閉。過期不行,則血逆行於上,如有 肉。切不可鉤割。只用四物加行氣破血通經藥。經行則血翳自退。勢甚,必加酒大黃下奪其勢。去火所以存陰。正為肝虛血少,不得不以退火為急務。火不下奪,則凌爍真陰。陽愈亢而陰愈竭矣!人但如四物之補血。孰知大黃為補血哉。若因其虛而用補藥。非徒無益。真是抱薪救焚矣!

妊娠目病

妊娠目病,須分氣分血分。氣分則有旋臚泛起。瞳神散大等証。血分則有瘀血凝脂等病。蓋其陰陽澀滯。與常人不同。內伐恐傷胎泄氣。不伐則病又不除。然必善施內護外劫之法,則百發百中矣!

產後目病

產則百脈皆動。邪易以乘。肝部發生之氣甚弱,而膽失滋養。精汁不盛,則目中膏液,皆失化源。所以目病者多皆內不足所致。大抵產後。病宜早治。莫待其久。久則氣血定而病深。治亦不易,其外証易知者。人皆知害而早治,其內証害緩者。人多忽之。比其成也。悔無及矣!

痘疹餘毒証

痘瘡入眼,其痘瘡初生。眼閉不開。眼上即有痘瘡。點在黑暗上者。急取益母草煎湯熏洗。
日三度。更以鱔血點之。忌口及夜啼。乳母亦忌口。須痘瘡痊可,其眼漸開。眼中之痘亦愈矣!初起痘瘡入眼。決明散、密蒙散。痘瘡入眼成翳者。穀精散、神功散選用。

丹方。用望月砂末。生雞肝研爛。飯上蒸熟。每日空心食之效。大抵治之早,則易退而無變。遲則退遲。今人但見痘後目疾。便謂不治。不知但瞳神不損者。縱久遠,亦有可治之理。惟久而血定精凝。障翳沉滑澀損者為不治耳。倪仲賢云:斑疹餘毒所害者。與風熱不製之病。稍同而異。總似羚羊散主之。便不硬者。減硝、黃。未滿二十一日而病者,當消毒化斑為主。斑後風熱翳膜。氣暈遮睛。瀉青丸瀉之大效。痘疹瘡痂落盡。
肌體肥壯。眼中忽然紅色。乃餘毒鬱結而發出,此証最劇。失治多能害目。只用車前草擂水。頻頻灌之。滌卻肝經之熱毒。洗以益母草。點以鱔魚血。

胎風赤爛証

此証有三。一為血露入眼。洗不乾淨而赤爛。生萊菔搗汁點之。
一為在母腹中時其。母多食壅毒辛熱。生後百日而赤爛。犀角地黃東加黃連。母子俱服。
一為乳母壯盛。乳頭脹滿。乳汁洒射兒眼中而赤爛。黃連湯拭淨。一味 過爐甘石吹點。

小兒疳眼証

皆由過食傷脾腹脹。午後發熱。至夜方退。日久發稀作瀉。瀉甚則渴。食積發熱既久,則肝膽受傷。白仁紅色。漸生翳膜。遮滿黑珠。突起如黑豆如香菇之狀。決明雞肝散。
或羊肝蘸夜明砂食,或綠礬一兩。饅頭去餡裹煨,外黑盡。內通紅。取出用密陀僧 。夜明砂等分為末。煮棗肉搗丸黍米大。每服二三十丸。量兒大小。空心米湯下。切宜忌口。膜用人乳頻點自去。若至聲啞口乾。腳手俱腫。十難救一。

因風証

因風者。謂患風人病目也。風在五行為木。在臟為肝在竅為目。本乎一氣,故患風人。未有目不病者。然必因其故而發。有日淺而郁未深。為偏 歪斜者。有入脾而睥反濕勝赤爛者。有血虛筋弱而振搐者。有不禁而反傷精神,及恣燥嗜熱。蘊郁而為內障者。有風盛血滯。結為外障。
如肉等証者。各因其証而伐其本。內外治法不同。大抵風病目者,當去風為先。風不去。目病終無不發之理。

因毒証

因毒者謂人生瘡瘍腫毒累及目病也。若病目在病毒之時。治毒愈而目亦愈。若毒愈而目不愈者,乃邪入至高之深處。難以自退。當浚其本。澄其源。因而觸激甚者。有瘀滯之變。

因他証

因他証而害及目。所致不同,如傷寒陽証熱郁。蒸損瞳神。內証也。熱盛血滯。赤痛淚澀者。外証也。陰証脫陽目盲。內証也。服薑、附溫熱之劑多而火燥赤澀者,外証也。瘧疾之熱損瞳神,內証也。火滯於血而赤澀。外証也。瀉利後昏眇。為穀氣乏。氣傷不能發生。內証也。山嵐瘴氣目昏者。邪氣蒙蔽正氣,外証也。蠱脹中滿赤痛者,陰虛難製陽邪,內証也。氣証多郁,弱証多昏花,皆內証也。痰証之膩沫。火証之赤澀,皆外証也。當尋其源而治之。

時複証

目病不治。忍待自愈,或失其宜。有犯禁戒。傷其脈絡。遂至深入。又不治之。致搏夾不得發散。至其年月如期而發。當驗其形証絲脈。別何部分。然後治之。